电话铃响了,她代我接听,代我回答,说:“她不在家,她不舒服,去看医生。”
“谁?”我问。
“还不是阿尊阿积,来约你去看戏跳舞的。”南施不经意说。
我倒在床上,五年来的心机……
早知如此,不如结婚算了。
我躺床上呻吟。
南施拿起手袋走的时候说:“这是名副其实的无病呻吟。”
她会替我把辞职信带给老板。
我但觉心力交瘁,随时会得暴毙,只好按熄了所有的电灯,埋头大睡。
醒来时大雨滂沱,雷电交加,我起床关了窗,忽然觉得寂寞孤单,苦不堪言。
不如嫁人算了,我一刻也耐不住,写了一封信给史提芬,冒雨驾车到电讯局去把信传真寄出。
回到家,电话铃不住的响,我不去理它,蜷缩在一个角落,按亮了电视。
我只希望史提芬在我身边,多年来关心我的,唯有伊与大姐。
我没精打采地想: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强人生涯原是梦,我还要捱多少次打击,才可以达成愿望?
史提芬永远不会明白,单身女人出来做事,除了挤媚眼外,实在尚需要真功夫。
我躺在床上听雨听到天明,晨早七时闹钟如常大响,顺手按熄,不用上班,显得手足无措。
做些什么好?我茫然问自己。
做个早餐吧。
胡乱煎了两只蛋与香肠,煮了咖啡,取过早报,摊开在桌前。这不是我,有些什么不对了,我是这么的空虚彷徨,这不是马宝琳,马宝琳应永无软弱的时候。
我扭开无线电,唱片骑师的声音清脆响亮地传出来,咦,这时候应该坐在车里呢,怎么还木坐在家?
多年来我已失去思想的本能,我已成为上班升职的奴隶。为的是什么?换来的又是什么?在某一座建筑物内某一间公司展露我的才华是否就证明我有生存的价值?
我用手支撑住额角。门铃响了。
我去开门,门外站的是南施,她瞪着我问:“为什么不听电话?”
“是你?”我问。
“废话。”她进屋子,放下手袋,道:“老板找你。”
“找我干什么?”我厌恶的说:“我是不会回去的了,他若有不满意之处,可以给我律师信。”
“他神情很古怪,无论如何要我找到你,焦急得很呢,你说是不是奇怪?”
老头一向泰山崩于前而不动于色,我好不明白。
“来,算是给我一个面子,”大姐说:“跟我走一趟,还有,他把辞职信退还给你。”她把信放桌子。
“咦。”老头是从来不挽留任何人的。
“换衣服吧。”她说。
我呆呆坐在早餐面前,忽然之间兴致索然,这场仗我已不愿意再打下去。
“累了?”大姐太了解我。
我摊摊手,“真不知道你是怎么爬到那个位置的。”
“我没退路,”她微笑,“你至少尚有父母留给你的房子首饰,我有什么?我一回头,就掉阴沟里了,我能不走下去吗?”
“你现在也出头了。”我说。
“废话,老板还有老板的老板呢,工字不出头,多大的帽子也没用。”
我笑:“干吗不筹钱街边卖咸脆花生去?自己是自己的主人。”
“你以为我不想?”南施叹口气。
我换衣裳,“我是决定结婚了。”我说。
“那男孩子很好。”南施赞美的说。
“史提芬?谢谢你。”我取过外套,“来,看看老头有什么话说。”
到了办公室,还没见到老头,但女秘书却如获至宝,松了一大口气:“好了,好了,马小姐来了,马小姐,老板找了你一整天,急得象救火车,快进去吧!”过来挽着我手,怕我逃脱似的,我受宠若惊,什么时候变成一只凤凰了?
以前我会觉得自豪,但现在,我只觉可笑,太迟了,我已决定从良了。
我推门进老板房间,老头竟然在那里擦汗,我非常诧异,这外国老头老奸巨滑,二次世界大战时当过将领,活到现在,统率着这么大的财团,什么每没见过,我没见过他流汗失措。
我不待他请,便去坐在他对面。
“我辞职了。”我豁出去说。
“这是误会,宝琳。”他说:“你回来就好商量。”看得出他暗暗松一口气。
我脸上禁不住的狐疑之色,他从来不解释误会,香港中环人浮于事,谁跑了都不要紧,管理科学系学生三千块一个,个个都能干,个个都愿意爬在地上服侍老板。
这不是他。
老头说:“宝琳,你太冲动,我升奥哈拉,不表示不升你呀。”还直擦汗。
我断然说:“来不及了,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蛮有兴趣,这件事后面大有文章。
“宝琳,无论如何,你要做下去。”他站起来。
我吓一跳,他简直在恳求我了。
怎么回事?“为什么我定要做下去?”
“因为……因为我打算调走奥哈拉,你不会再见到你不喜欢见的人,因为董事局一定要你在这里做。”老头说。
“但是我不想再做了,五年来我都坐在那个助理督导的位置,直至昨日下午为止,我要结婚了。”
“天呀。”老头面色灰败。
“为什么非我不可?”我忍不住问。
老头按桌子上的通话机,跟女秘书说:“快请史蔑夫先生。”
他自己跑去拉开了休息室门,毕恭毕敬站那里。
这贼老头,莫非真是大老板到了?他吓得那样儿,妈的平时越是会作威作福的人,见了比他强的人就越是卑微,天生贱骨头。
我坐在那里动也不动,静观其变,我在这种关头才发觉自己过去实在付出太多,老史一直是对的,我这样子牺牲自尊精力,为的是向上爬,可是我到底想爬到什么地方去呢?
第二章
休息室里并没有走出一个怪物。
那是一个年轻男人——
棕色头发,浅色眼睛,中等身材,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穿一套深色西装、白衬衫、丝领带,他双眼长得太近,鼻子太大,并不英俊,但浑身有股说不出的高贵威仪,温文可亲,他一走出来,气氛立刻缓和了下来。
我说下去:“你们轰走奥哈拉也不管用,我不干了。”我站起来,“再见。”
那年轻男人走过来,“马小姐?”他伸出手来。
“是。”我答应:“史篾夫先生?”我与他握握手。
“但是马小姐,你必需要与我们工作。”他的语气坚决但温和。
我对他颇具好感,因此笑问:“可是我决定不做了。”
“我们会除去奥哈拉,你请放心。”他流利地说:“升你坐那个位置,如何?”
我缓缓说:“我要想清楚。”
“很好。”他立刻说:“放你两个星期的假。”
我笑了,伸出手来,“先生,与你交易真是非常愉快,我会详细考虑。”
他微笑,他的脸给我一丝熟悉感,我犹疑了一刻,但他们外国人的面孔看起来完全一样。
我说:“我先走一步,”我站起来,“两位再见。”
但是史篾夫先生替我开门,一边问:“马小姐,你可有开车来?我送你一程如何呢?”
哦,吊膀子了。
“马小姐,此刻是吃茶的好钟数。”他仍然和蔼温文地建议。
我失笑,“但我从来不与外国人吃茶。”
他马上说:“不可以破例吗?”双手放在背后,彬彬有礼。
我完全不晓得应该如何推辞他,只好耸耸肩,“那么好吧,只喝一杯茶。”
他莞尔,非常有度量的样子。
我心中不禁有气,洋人见得多,相信我,外国小子的尾巴动一动,我便知道他们的脑袋想些什么,但是这一个,这一个却使我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