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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穿着泳衣,躺在长条木板的小型码头上晒太阳,黄昏的阳光照在肩膀上,觉得温暖温暖。这真是美妙的假期,我想。

  那只叫“莉莉白”的游艇,仍然停在湖中央。

  昨日我听到洋汉子朝我吹口哨的声音,今天呢?



  我可以看到游艇甲板上有人走来走去,我眯着双眼,湖两边鸟语花香,多么好的风景,我是否应该嫁给史提芬呢?

  我转了一个身。

  就在此刻,我看到“莉莉白”号象一只模型船被捏碎一般,迸散开来,电光火石之间,化为一片火海,几乎是一两秒种间,就听到轰隆隆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强烈的热气浪向我侵袭,乌烟火舌把整艘游艇吞没,一切化为乌有,碎骸被炸出老远,有些就落在我身体,打中我身体,发出激痛。

  我惊得呆了,非但没有伏下,反而站起身子来。

  木条码头被震得上下浮动,我几乎站不稳,正在此时,有人捉住我双足,我蓦地尖叫起来, 低头一看, 那双手全是血,人头!一个人头冒出水面,微弱地叫:“救命!救命——”

  爱徒生的童话:



  人鱼公主在十五岁生日那天,浮上海面,在暴风雨中救得一个王子。公主爱上王子,求女巫将她变为人类,忍痛吞下哑药,长出双足,人鱼公主结识了王子,但王子并不知道,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在一个夏日的夜晚,王子将与邻国的公主结婚,人鱼公主的姊姊来找她,递予她一把尖刀,说道:“快,快,在天亮之前,将王子杀死,回到海底来,恢复长春不劳的人鱼身份。”

  人鱼公主握住尖刀,哭了一个晚上,终于不忍杀死她所爱的人。

  天亮了,伊化为蔷薇的泡沫,消失在天空中。

  我一直喜欢这个故事。

  史提芬说我:“廿八岁的女人了,尚不肯面对现实。”

  史提芬是我大学同学,很好的男孩子,但不是可以结婚的那种,他喜欢无忧无虑的日子,做一点点工作,维持朴素简单的生计,是以不肯回到香港来挣扎图强,他在英国湖区一间中学教书,过着神仙般生活,但连手表都买不起。

  这次我趁着假期前去探访他,带着一只米奇老鼠手表,价值港币三十八元正。

  他到火车站来接我,我们拥抱良久。

  “你好吗,老史,你好吗?”

  “你呢?你快乐吗?”

  我叹口气:“老史,你怎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问及如此复杂的问题?”

  “什么!你仍然不快活,你有什么理由不快活?”他朝我直瞪眼。

  “我所有的忧虑,只有耶稣知道。”我也向他瞪眼。

  “嘿,听听看,”老史舞动着双手,“这个女人,月薪一千镑,得闲到湖区来逛,转头又到巴黎购买新装,可是就爱发这种牢骚,请问你怎么受得了。”

  我白他一眼。

  他替我抬起行李,扔进他的车尾行李箱,我上了他的老爷车,走一步退三步地到了他居所。

  哗,那所平房。

  简直只会在童话中发生:花圃里一行行黄色的洋水仙与紫色的鸢尾花,一行粗壮的梨树上开满了白色的碎花,风吹上来,花瓣与粉蝶齐齐飞舞,白色的斜屋顶,透剔的玻璃窗……而且这所房子就在湖的旁边,碧蓝的天空,浅紫的湖水,风帆点点,直情如风景明信片一般。

  我傻了眼,“哗,老史,你敢情做了神仙了你。”

  他得意的说:“怎么样?就差没小鹿班比来向你问好呢。”

  “朝这里走十幢房子,就是绥斯渥夫的故居。”老史说。

  我长叹一声,放下行李。

  “打算在我这里住几天?”老史问。

  “七天。”我说。

  “嫁给我,你可以在这里住一辈子。”他 说。

  我在窗口看出去,颇为心动,为什么不呢,此处无案牍之劳形,无丝竹之乱耳,就这么一辈子……

  “如何?”他的手搭在我肩上。

  我抬起头来看他,“就这样?对牢一副风景画片过三十年,为你煮饭洗衣服生孩子?”

  “为什么不!你期待着什么?”

  我亦不知道。

  我打开衣箱,老史扬出我的衣服来。

  “狄奥的内衣,品顶高毛衣,貂皮大衣……你就甘心为这些做奴隶?”老史问。

  我板起脸,“你太没礼貌了。”

  “香港女人,我不明白你们。”

  我不出声。

  “你已经二十八岁了。”老史说。

  我知道。

  “大学一年时我已向你求婚,”他温和的说:“到现在已经九周年纪念,怎么?还沦落红尘不能自拔。这些年来,你还去不够舞会?用不够锦衣美食?愁眉苦脸的赚了来,愁眉苦脸的花了去,为的是什么?”

  我躺床上说:“为市面繁荣。”

  他笑。

  我翻了一个身,“为自虐。”

  “何苦来?”

  “这是香港作风。”

  “那么别做香港人。”

  我烦恼说:“我明明黑头发黑眼睛,不做香港人,你让我做什么呢?”

  “你又来了。”

  “老史,你别等我,你就随便找个人结婚吧,养几个白白胖胖的孩子,教他们念‘水仙颂’,老史,”我搔搔头,“我是这样的虚荣,我一无可取……”

  “够了,够了,”他吻我的脸。

  “老史,我是不会与你结婚的。”

  “别说得那么决绝,”他吻我的耳珠,“说不定过一阵子,你会前来巴巴的求我呢。”

  我微笑。

  “好好利用你的假期,休息一下,在回去搏杀,祝你早日再升一级,抱着枕头与奖章做老姑婆。”

  “老史,你好不刻薄的。”

  “名流是不会喜欢你这样的女人的。”他扮个鬼脸,“你太活泼太有意思,人家要的是洋娃娃……”

  我一个枕头摔过去。

  “你累了。”他笑道。

  我是累了,所以来探望他。

  与老史在一起,犹如与兄弟一般,我喜欢他这个伴,每年我总到英国陪他一星期,历年来他也到香港,但不到半日,人群就把他挤得怕。

  “嫁给我。”他说。

  “到香港来。”我说。

  “我怕香港多过爱你。”他说。

  所以我一直没嫁他。

  你让我离了这个地方,活得再无忧无虑,自由自在,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人生乐趣。

  我已经习惯了香港,人踩我,我踩人,穿着漂亮名贵的衣服挽着鳄鱼皮包开着跑车挤着交通出去搏杀,下了班轧俱乐部夜总会,周末坐游艇学开飞机听音乐会与名男人约会。

  或者是无聊的吧,但那种热浪与烦忙使我排解了时间,我拒绝我也不能够再过清静简陋的生活。这条路终于走到什么地方,我也并不知道,呵,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老史问我:“你的薪水加到什么地步了?”

  “刚够花。”我木着脸。

  “朝老板眨眨眼不就可以加了?那些洋老头看见你巧笑倩兮,骨头都酥了一半。”他夸张地:“你爱加多少薪水便加多少。”

  这么容易。我两手叠在胸前,不出声,有这么容易吗?

  我有数星期的时间来思考前途问题。

  当务之急是换了泳衣到温德米尔湖畔去躺着晒太阳。

  我跟老史说:“走吧。”

  “把我当小白兔?我不去。”他赌气。

  “你不去在家干吗?”

  “改卷子。”

  “嘿!”

  我自己去了。

  躺在长条木码头上,铺块毛巾,我听到洋人对我吹口哨,于是微笑。女人总喜欢这样原始直接的赞美。我将眼睛张开一条缝,看到一只白色小游艇,约三十余尺长,上书“莉莉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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