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翔一向对东洋次文化毫无兴趣,亦不是漫画迷,还是说:「不。」
「你想到甚么地方去?」他摊摊手。
子翔低下头,忽然说出心中话:「去寻找父母亲。」
「他们在何方?」
「不知道,」子翔抬起头看看天空,「也许已不在人世。」
「你心事重重,可能需要的不止一杯咖啡。」
他自内袋取出一小包香烟,「来,吸一支。」
子翔还未作出适当反应,已有两名大汉自树丛扑出抓住那年轻人。
其中一名宣读拘捕令:「庄尼陈,你藏有毒品作贩卖用途,现在逮捕你,你有权维持缄默——」警察把他拖走。
另一个警察忠告子翔:「小姐,带眼识人。」
子翔看得呆了,百忙中她轻轻说:「我说『不』。」
那警察笑,「你做对了。」
子翔喀然,好不容易有人向她搭讪,那人却是毒贩。
她到附近商场买了一大桶叫石板街的巧克力冰淇淋,回到公寓,勺着吃,一边读林斯留下的资料。
再过一天,子翔与父母一起乘飞机回到东方。
容太太说:「不知多久没与子翔一起乘飞机。」
容先生笑,「上一次还是陪她往加州迪斯尼乐园。」
容太太想一想,「你说得对。」
「忽然就长大了,摔甩父母,单独行动,通世界乱跑,去到尼泊尔卡曼都,阿尔及尔坦畿亚、巴西利马这种地方,吓坏人,一度想没收她护照。」
子翔把头靠在父亲肩膀上不语。
容太太问:「还记得迪土尼公园吗?」
「有甚么印象?」
子翔答:「游行队伍中有一条会走路的金门大桥,原来由两个穿唐装戴西瓜皮帽子的人扮成,十分有趣。」
容太太说:「去那个地方真是苦差,晒得皮焦肉黑叫救命,每次回来急急跑美容院。」
两夫妻回忆到温馨岁月,不禁相视而笑。
「子翊一早不肯随行,他每次暑假去参加篮球营,我们三个到加州。」
容太太说:「一下子大学毕业了。」
「也不是那么快,当中不知经过多少测验考试,也有回来哭诉被洋重欺侮的时候。」
「她自己也是洋童。」
容太太握着女儿的手,抱怨子翔双手全是疤痕。
他们坐头等舱,食用奇佳,子翔靠在父母身边,不愿再动。
瞌上眼,她做梦,看见一个高大黑影向她走来,看真了,原来是苏坤活,他要求她收留他,脸上疤痕渐渐消失,回复从前样貌,可是子翔仍然轻轻说「不」。
「甚么?」
「不。」请回到你妻子与两名小孩身边去。
「子翔,是你喜欢的香蕉船冰淇淋呀。」
子翔睁开眼睛,仍然坚决地说不。
可是转头把母亲那一碟吃得一乾二净。
容先生看着女儿,「大概有点心事。」
容太太说:「她自己懂得解决。」
「廿多岁是人生最好的时间,胖了,会瘦回去,头发掉了,会长回来。」
容太太说:「年轻时做梦也没想过会掉头发。」
两夫妻絮絮闲话家常。
这是结婚的原因吧,年纪大了,有个伴,一起忆述过去走过的路。
容太太说:「子翔,张伟杰李岳琪结婚十周年纪念,我请他俩游西湖。」
「呵,我又可以与他们贤伉俪见面了。」
在头等舱后边职员休息间两个服务员在聊天。
「在外国长大的女子总与我们不一样,不知为甚么,她们特别潇洒:绝少搔首弄姿装模作样,值得学习。」
「我知道你在说B三号的容小姐。」
「你说她漂亮呢,是,不过头等舱里多的是美女,她另有一种气质。」
「我有那样宠爱她的父母,我也有气质。」
「不一定。」
「她阅读法文杂志,我想内涵也很重要。」
另一个笑,「一次看见嫁作商人妇的名女星也聚精会神读小说,正称赞:上了岸真有个样子!走近一看,她在看的是『赌百家乐必胜法』。」
两个服务员低声笑起来。
他们抵埗了。
被视为有特殊气质的容小姐打一个呵欠,也不添妆,毛着头发就下了飞机。
在酒店会合了岳琪,她一定要立刻去度身做旗袍,子翔只得陪她去。
司机把她们送到游客区,整条街都是旗袍店,岳琪欢喜雀跃,每家店打价,终于挑了一家中型规模,店员比较诚恳的服装店。
岳琪一口气选了三套:一件有小凤仙领子,另一件黑丝镶水钻纽扣,还有件是反皮短袄。
「子翔,你也来挑选。」
「不,我穿蓝布衫就很好。」
店员走过来,一脸笑容,「小姐,这种牛仔布也可以做唐装短挂,里边镶火狐爪子皮,又特别又够气派。」
子翔不以为然,「我不穿动物皮。」
「小姐,」店员毫不气馁,「我们有人造皮草。」
岳琪经不起引诱,「给我做一件这种假羊毛。」
「这俗称萝卜丝,穿上最年轻漂亮。」
店员走开,子翔轻轻说:「她心里笑我们是假洋鬼子。」
电话响了,是林斯的声音:「你们在哪里?」
子翔抬起头看招牌,「和平东路一间叫华丽缘的旗袍店。」
「我马上来。」
一边李岳琪像进了糖果店的小孩一样,正端详一方打网络流苏的披肩。
子翔一贯对这些一点兴趣也没有,自觉是天生福气。
不一会林斯推门进来,握住子翔的手不放。
半小时后岳琪才心满意足结账离去,子翔觉得价钱叫她咋舌。
岳琪说:「不贵不贵,又能三日后取货,我渴望旗袍不知多久,天天穿西装真腻了。」
他们三人去喝咖啡。
子翔又说:「吃一顿茶竟是一般市民半个月工资。」
「这是游客区。」
(24)
「太奢靡了。」
林斯顾左右说:「昨日我遇见一个姓靡的人,真是罕见。」
岳琪也说:「最近看见许多不曾见不会读的宇,全像自康熙字典走出来。」
过一会张伟杰也来了,他们把岳琪交还给他。
林斯说:「子翔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我不会跳舞,也不喜看戏,绝对不上澡堂,各类球赛也不适合我。」
林斯佯装大吃一惊,「是吗,这是你容子翔?你是一个这样乏味的人?」
「到底去甚么地方?」
「是一间音乐学校。」
「音专?」
「你去到便知道。」
车子驶入一条私家路,道路两边种着法国梧桐树,他们在一幢灰色大宅前停下。
「咦,这间大屋有百年历史了。」
「是从前一个叫哈同的犹太人住宅。」
子翔站在门口,刚巧阳光照到门恻一块染色玻璃上,及射出瑰丽的七彩光芒,子翔细细欣赏。
门一打开,子翔看到男女学生抱着各种乐器上上落落,一个少女不小心把成迭乐谱掉到地上,一名少年放下大提琴替她捡起来。
大屋里充满乐声与生气。
林斯轻轻问:「喜欢这里吗?」
子翔笑,「好像回到老家似。」
「伯母说你自幼习小提琴。」
子翔答:「不是因为要做音乐家,而是感染文化,我弹得不好,而且这一年都未曾练琴。」
走到楼上,只见寝室以及起座间都已巧妙地改建为练习室,每间房间的窗户都对着花园。
子翔听到大提琴充满柔情,娓娓如讲故事般的乐音。
子翔靠着长廊的墙壁,忽然抬起头来,「你带我来这里做甚么?」
林斯轻轻答:「见一个人。」
「谁?」
林斯看着她。
房间里传出老师教学生的声音:「要有节奏感,他他他——他,三长一短,他他他——他,再来一次,天才是甚么?天才是极大的耐心毅力,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