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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页

 

  我沉默。

  “怕吃苦?”

  “不是。”

  “怕我修完佛香阁再去修圆明三园?”他的幽默感又回来。



  “也不是。”

  “之俊,迟疑会害你一生。”

  我不语。

  “是否需要更大的保障?”

  我笑一笑。

  “我不会亏待你,之俊,你是艺术家,长期为生活委屈对你来说是很痛苦的事,你所希企的白色屋子,我可以替你办到。我知道什么地方有毕加索设计的背椅,以及五十年代法式狄可艺术的写字台。”



  然后我就变成第二个关太太,他榜上第一百零三位女朋友。

  我说:“太累了,这么疲倦,不适宜做决定。”

  “女人都向往婚姻。”

  “世球,有什么话,明天再说。”

  我逃进酒店房间。

  第二天肌肉过度疲劳,连穿衣服都有困难,昨天运动过度,萎缩的四肢不胜负荷,今日酸痛大作,脸色惨绿,无论扑多少胭脂,一下子被皮肤吸收,依然故我,一片灰黯。

  我不禁澹然地笑,不久之前,还年轻的时候,三天只睡两次也绰绰有余,如今只去行行山,便有这样的后果。

  结构工程师在走廊看见我,吓一跳,“之俊,你眼睛都肿了,怎么搞的。”

  “累呀。”我微弱地诉苦。

  “更累的日子要跟着来,”她拍我肩膀,“真的开工,咱们就得打扮得像女兵。”

  我赔笑。

  在电梯中巧遇世球,他看我一眼,低声问:“一整夜没睡?”

  我不去理他。

  工程师仿佛什么都知道,会心微笑。这早晚大概谁都晓得了,就是不明白怎么叶世球会得看上如此阿姆。

  会议完毕,我照例被香烟薰得七荤八素,幸亏一切顺利,增加三分精神,否则晕倒都有份。

  助手在张罗代用券,一下不肯憩下来,非得出去逛市场买东西,世球取出最新的旅行支票给她们,换回欢呼之声。

  他同我说:“你还是回房休息吧。”

  瞧,尚未得手就要冷落我。

  雨仍然没停,却丝毫没有秋意,街道上挤满穿玻璃塑胶雨衣的骑脚踏车者,按着铃,丁零零,丁零零。

  小时候我也有部三轮车,后来叶伯伯花一块半替我买来一只英雄牌按铃,装在扶手上,非常神气,光亮的金属面可以照得见脸蛋,略如哈哈镜,但不失清晰。

  一晃眼就老了。

  “之俊。”

  我没有回头,“你没有同她们出去?”

  “去哪里?”

  我回头,一看,却是叶成秋。

  再有芥蒂也禁不住意外地叫出来,“叶伯伯,你也来了。”

  “你把我当谁?”他问。

  “当世球呀,你们的声音好像。”

  “你没有跟他们出去玩?”

  “他们去哪里?”

  “去豫园。”

  我问:“你怎么赶了来?”

  “来签几张合同。”他说,“之俊,你脸色很坏。”每个人都看出来。

  知子莫若父的样子,他玩笑地说:“他没有骚扰你吧?”

  我笑,“这边女将如云,轮不着我。”

  “你不给他机会而已。”

  我把题目岔开去,“你是几时到的?”

  “十分钟之前。”

  “不休息?”

  “身子还不至于那么衰退。来,带你去观光。”

  “什么地方?”我好奇。

  “我带你去看我的老家。”

  我倒是愿意看看是否如传说中般窝囊。

  一出酒店大门,叶伯怕那部惯用的黑色轿车驶过来。

  咦,噫,有钱好办事。

  他对我说:“我的老家,在以前的邢家宅路。”

  我一点概念都没有。你同我说康道蒂大道、仙打诺惹路,甚至邦街,我都还熟一些。

  叶成秋微笑,他知道我想什么。

  他精神奕奕,胸有成竹,根本不似年过半百。

  到达他故居的时候,天还没有全黑,他领我进去,扶我走上楼梯。

  他指着一排信箱说:“我第一个认得的字,是陈,有一封信竖插在信箱外,我当时被小大姐抱在手中,顺口读出来,被视为神童。”

  “那你们环境也还过得去,还雇得起小大姐。”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微笑。

  “你常来?”

  “嗯。”

  “为什么?”

  “你母亲好几次在此间等我,那时家里紧逼她,我两个弟弟常常在梯间遇见她。”

  我不由得帮我母亲说话:“小姑娘,好欺侮。”

  “后来她终于嫁到香港,我父母松口气。”

  “干他们什么事?”

  “家里无端端落一只凤凰下来,多么难堪。”

  话说到一半,木门打开,一个小女孩子边拢着头发边咕哝:“介热叫我穿绒线衫,神经病。”也不朝我们看,自顾自落楼梯。她母亲尴尬地站在门口,忽而看到生人,神色疑惑起来。

  叶成秋说下去:“这上面有晒台,不过走不上去。”

  “我们折回吧。”我忍不住说一句,“你应同我母来这里。”

  他与我走下楼梯,“但是葛芬反而并不像她自己。”

  “什么?”这话太难懂。

  “她一到香港,时髦得不像她自己,成日学嘉丽斯姬莉打扮,小上衣,大蓬裙,头上绑块丝巾,我几乎都不认识她了。”

  “摩登才好,我一向引她为荣。我一直记得但凡尤敏有的大衣,她也有一件,一般是造寸订做。”

  “此刻你站在这里,最像她。”

  我有一丝预感,但我一向是个多心的人。

  “不,我不像,怎么可能呢?我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我们回去吧。”

  在车子里太过静默,我随便找个话题,“什么叫洋泾浜?”

  “一条河。”

  “不,洋泾浜英文。”

  “洋泾浜是真有的,”他说,“在英法租界之间的一条小河,填没后便叫爱多亚路,爱多亚便是爱德华,现在称延安东路。”

  “啊,那洋泾浜英文是否该处发源?”

  “你这孩子。”他笑,“大凡发音不准之英语,皆属此类。”

  “你举个例来听听。”

  “唔,像‘格洛赛姆’:那一堆书格洛赛姆给我,就是ALL TOGETHER,全部的意思。”

  “噫!格洛赛姆。”

  “老板差小童去买NORTH CHINA日报,伊就索性问有没有老枪日报。这也是洋泾浜英语。”

  “真有天才。”我惊叹,“你一定怀念这块地方。”

  他耸耸肩,车子已经到酒店。

  我问:“你与我们一起返港?”

  “不,你们先走,世球陪我。”

  世球在酒店大堂等我,箭步上来,“你这么累还到处跑。”随即看到他老子在我身后,立刻噤声。

  我示威地扬扬下巴。

  第二天我们带着底稿回家,要开始办货,压力更大,非世球支持不可,我有点信心不够。

  但不能露出来,否则叶世球更要乘虚而入。

  家永远是最甜蜜的地方,陶陶在等我,见到我便尖叫“我入选了我入选了”。

  陶陶把一大叠报纸杂志堆在我面前,本本有她的图文,连我都连带感染着兴奋。

  她极得人缘,报导写得她很好。略为翻阅,只觉照片拍得很理想,比真人还好看。

  我一边淋浴,陶陶便一边坐在浴间与我说话,哗啦哗啦,什么明报的记者姐姐赞她皮肤最美,而明周下期要为她做封面。

  我边听边笑,唉,一个人这样高兴,到底是难得的,我也不再后悔答允她参赛。

  决赛是两周之后,她说她拿第三名已经心足。

  “他们都说我不够成熟,初赛如果抽到紫色晚装又好些,偏偏是粉红的。”

  我随口问:“格洛赛姆你得什么分数?”

  “嘎?”

  我笑,笑自己活学活用。

  “妈妈,你不在的时候有人找你找得很急,一天三次。”

  “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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