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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得唇焦舌燥。

  然而看得出他是那种主观很强、自以为是的人,很难听从别人的意见。

  我终于问:“陶陶有什么优点?说来听听。”

  我女儿抢先说:“我长得美。”



  我白她一眼。

  导演马上说:“陶陶可爱。”

  浮面的爱。我知道我太苛求,但爱一个人,不能单因为对方似只洋娃娃。

  我暗暗叹口气,也吃不下饭,只喝半碗汤。

  叶伯伯是对的,我应该走开一下,去到不同的环境,放开怀抱。

  我很快告辞。坐在他们中央,像个陌生人,话不投机。



  我去看父亲。

  他的情况比我想象中严重得多。

  不但躺在床上,头发胡须都好久没剃,花斑斑。眼袋很大,尤其惊人的是两腮赤肿,手碰上去是滚烫的。

  “有没有看医生?”我失声问。

  “医生说是扁桃腺发炎。”

  “不会,”我说,“哪有这么严重?这要看专科。”

  继母很为难,把我拉到一旁,细细声说:“钱他自己捏着不肯拿出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我连忙到客厅坐下,开出张现金支票,“明天就送院,一个礼拜都没有退烧,怎么可以拖下去!”语气中很有责怪之意。

  继母讪讪地不出声。

  两个弟弟坐在桌前写功课,也低着头不语。发育中的男孩子永远手大脚大,与小小的头不成比例,他们也是这样,只穿着底衫与牛仔裤,球鞋又脏又旧,如烂脚似的。他们各架副近视眼镜,两颊上都是青春痘。

  忽然之间我替父亲难受,这么一大把年纪,还拖着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仅余的钱,不知用来养老还是用来作育英才。

  继母对父亲说:“之俊来看你。”

  父亲睁开双眼,“之俊……”他喉头浑浊。

  我很心痛,“你早就该把我叫来。”

  “不过一点点喉咙痛。”

  “之俊让你明日进院。”继母说。

  “钱太多了呀。”他挣扎着还不肯。

  “我这两天要出门,”我哄他,“没闲来看你,怕没人照顾。”

  他冷笑连连,“一屋都是人,不过你说得对,我是没人照顾。”他伸出手来握住我的手。

  我怕继母多心,“他们要上课。你几时听过男孩子懂得服侍病人的。”

  继母这些年来也练得老皮老肉,根本也费事多心,干脆呆着一张脸,假装什么都没听见。

  父亲依依不舍地问:“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他的手如一只熨斗,我隐隐觉得不妥。

  “我立刻替你安排专科,明早你一定要进院,事不宜迟。”

  “你怕什么?”父亲还不信邪。

  “你要休息,我明早与你联络。”

  “之俊,留下来陪我说几句话,我闷得慌。”

  我挤出微笑,“有什么苦要诉?”

  继母不知该退出去还是该旁听,站在一旁一副尴尬相。

  终于她搭讪地喃喃自语:“我去看看白木耳炖好没有。”

  但是她并没有离开,我觉得她人影幢幢地靠在门外,不知想偷听些什么。

  “之俊,我还有些金子。”

  我微笑,“这与我有什么关系呢?”

  “你说,该不该把两个孩子送出去?”

  我故意提高声线,好让继母释疑,“那自然是要的。”

  他黯然,“送他们出去也不管用,庸才即是庸才。”

  我笑,“真的,我们都是庸才。”

  “之俊,我不是说你。”

  “爸,你要多疼他们。”

  他不响。

  过很久,他说:“我很后悔。”

  后悔什么,再婚,在晚年生孩子,还是与母亲分手?

  “你母亲,是我把她逼到叶成秋那里去的。”

  “多年前的事了,爸。那一位也陪你熬了这些年,你这样说不公平。”我替爸爸拉上被子,“快快睡觉,我真的要回去了。”

  说完不理三七二十一,便站起来替他关上房门。

  继母躲在门角,见我出来,也不避嫌,立刻说:“之俊,只有你明白我这些年来吃的苦。”双眼都红了。

  我仍然微笑,“要送他们两个出去念大学呢,还不快快加把劲用功,打算去哪里?依我看,加拿大学费略为便宜一点。”

  两个弟弟露出惊喜的样子来。

  我拍拍他们肩膀,“父亲是唠叨一点,心里疼你们,嘴里说不出。”

  叶成秋与父亲同年,今日看来,他比叶成秋要老一倍。男人没有事业支撑,立刻溃不成军。我叹息。

  他们送我到楼下。我又叮嘱几句才回家。

  我与父亲的感情并不深,是到最近这几年,他才主动拉紧我。开头新娶广东女人,又一连生下两个男孩子,也就把我们母女丢在脑后。

  十年后他莫名其妙又厌恶后妻与儿子,父亲的感情自私、幼稚、不负责任。

  但他还是我父亲。生命最尴尬是这点。

  第二天我百忙中替他找到医生,命弟弟送他进去。

  弟弟向我诉苦,说父亲逼着他们去买新鲜橘子来榨汁,不肯吃现成的橘子汁。

  他与母亲一般的疙瘩。也不晓得这是不是上海人的特性,也许这样说是不公平的,叶成秋就不介意喝罐头果汁。

  出发那日我拖着行李匆匆赶到飞机场,别人都比我早到,也比我轻松。

  酒店管理科一组全是女将,仍然窄裙高跟鞋,宁死不屈,好气概。电机工程师如蜜蜂般包围她们,煞是好看。

  世球叫我,“之俊,这边。”

  我才如大梦初醒,向我的助手打招呼,挽起袋子去排队。

  他特别照顾我,悄声问:“都齐了?”

  我点点头。

  飞机在虹桥机场降落,我心有点激动:回到故乡了。随即哑然失笑,我只在故乡耽过半年,在襁褓中便离开江苏,有什么感情可言,除非是祖先的遗传因子召唤我,否则与到伦敦或巴黎有什么分别。

  下飞机第一个印象是热。

  我们不是不能忍受热,但到底岛上的热与内陆的热又不一样。等车的一刻便件件衣服湿得透明,贴在身上,热得你叫,热得你跳。

  第二便是蝉鸣的惊心动魄,一路上“喳”——拖长声音叫,我抬起头眯起眼睛,明知找不到也似受蝉之魔法呼召,像是可以去到极乐之土。

  女士们面孔上都泛起一层油,脂粉褪掉一半,比较见真功夫,都立刻买了扇子努力地扇。

  冷气旅行车立刻驶至,我依依不舍地登车。

  那蝉声还犹自可,空气中的浓香又是什么花朵发出来的?既不像白兰又不是玉簪。

  我贪婪地深呼吸。

  “香?”世球坐在我身边。

  我点头。

  “桂花。”

  我一时没想到。鼎鼎大名的桂花,传说中香得把人的意志力黏成一团的桂花。

  我把头靠在车窗上。这个地方我是来过的,莫非在梦中曾经到过这里。

  车子往大东饭店要个多小时,世球在那里吹嘘:“我到全世界都要住市中心。”

  女士们立刻投以倾慕神色,我暗暗好笑。也难为他,这个领队不好做,虽然叶伯伯已搭通天地线,也还得世球一统江湖。

  他见我笑,便解嘲说:“最不合作的是你,之俊。”

  我不去理他,心中很矛盾,看样子大东饭店一定时髦得不得了,绝不会勾起什么怀旧之幽思。

  我不是不喜欢住豪华旅舍,只是先几年经济情形有所不逮,往欧洲旅行只得住小旅馆,窗门往往对着后巷,在潮湿的夏季傍晚,水手在廉价路边咖啡座喝啤酒,看到我倚窗呆望,往往会好心地吹口哨引我一笑。

  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小旅馆风情,特别有亲切感,连淋浴都成了奢侈,另付五块钱租用莲蓬头一次,带着私人浴巾及香皂进去,不能每天都洗,花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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