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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页

 

  “挑菜吧。”他扔下一句。

  她乖乖听话地专心挑菜。

  “其实你不必陪我来的。”她又忍不住开口,没办法,就是爱跟他说话。

  “我必须保护你。”



  “可是我没有那个价值了嘛。我是说,就算巫师捉住我。一旦知道红龙□已经不在我身上,他会放了我的。”她天真地说道。

  “你真这么想?”

  “毕竟我身上已经没有他想要的东西了。”顿了顿,问他:“如果捉住他,你们要怎么处置他?判他死刑?终生监禁?”说不好奇是骗人的。

  “带他回到属于他的世纪。”

  沛书停下脚步,仰起头。

  “你是说,你要回去?”他终究还是要回去的。想起来就忍不住心伤。



  他不置一言。

  她难过地吸吸鼻子。

  “你帮我一个忙好吗?我忘了拿白菜,你知道白菜是什么吧?我先去排队好不好?下午人多,结帐很慢的。”说完,迳自走向收银机前排队。

  再不支他离开,只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地掉眼泪。

  他要离开也是迟早的事嘛,再想一想,其实事情并不全然那么悲观,就算回去了也还要再回来嘛!再不然就实行那个早酝酿很久的绑票计划,要不,干脆昏迷他,让他在结婚证书上盖个手印也行,届时,他想赖也赖不掉了。

  幸亏他是个天马行空的小说家,她计划多得数不清,一计不成再来一计,迟早能让他留在她身边的。

  但——

  爱呢?

  如果不是真心爱她,就算把他留在她身边,只能算是具行尸走肉吧。

  这是计划中唯一不完美的地方。她不是那种会硬强迫的女人,该是她的就该是她的,强求只怕也求不来——

  不过话说回来,他是不懂是爱情的。如果能教会他爱人,而身边又只是她一个女人的话。

  她口 列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是该她的就是她的。

  一分钟后,龙瑾拿着小白菜回到收银机前,却不见沛书的踪迹。

  她——

  算是失踪了!

  □  □  □

  “我必须找到她!”冷硬不再,仅存的只有纯粹的恐惧。

  几乎翻遍超市的每一块土地,却仍然找不到沛书,龙瑾这才不得不承认沛书失踪了。

  本想直接冲向陈得胜的别墅将人讨回来的。

  但再一细想,这女人的想法是永远教他摸不透的,也许她只是在气他之余,自行溜回白屋,于是乎先赶回白屋,仍是不见人影,心里才不得不承认巫师掳走了她。

  该死!

  他应该保护她的。

  他在她身边,却没发觉危险四伏。

  红龙□比起她来太微不足道了。如今,他宁愿奉上红龙□,也不愿让她损伤丝毫。这是什么心情?是爱吗?

  如果是爱,未免太苦涩了!

  “瑾,红龙□在我们手里,他不敢伤害沛书的。”

  “我必须找到她。”

  “你的冷静到哪里去了?”龙皋注视着她。“我们是可以找到他,但你必须先冷静下来。如果让‘他’知道沛书对你有多重要,你知道‘他’会如何摧毁对你最重要的东西的。”

  龙瑾紧抿着泛白的嘴唇。她是重要的,对他而言,她是个珍宝——该死!为什么他到现在才恍悟?懂爱与不懂,已经是次要的,最重要的该是让她安然无恙。

  他需要她。

  她要爱情,他可以学习去爱。

  从没如此迫切想要一个人,一直是习惯单独的,这种陌生的情感教他心悸,这就是爱吗?恨不得将她绑在身边,细心地呵护她。依她傻气的天性,是需要人时时看着的。

  早在二十叁世纪就认识她了!在博物馆中仅存的爱情小说里,她的书占了绝大部份,从年少起就生活在博物馆里,对于古物,他是熟悉的,尤其是她的书,看着她的书,好奇于这种情感,想像她的人该是一如书中灵气而飘逸的女子,哪知第一眼却全然不如所料——

  该死!该甚至不懂得如何照顾自己,教他如何放心回到二十叁世纪?

  当务之急,该是救她脱险,至于以后——

  再狠狠骂她一顿。

  然后,让她成为他的。

  第十一章

  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站在二楼的窗外,居高凝视着自己细心培育的乐园。

  他是漂亮的,乌亮漆黑的头发微卷,但服贴着,充满古典气息的脸庞是那般秀气,一如女孩般漂亮,薄薄的红唇要笑不笑,扬起绝美的弧度。此刻他正偏着头,细眯着慑人心魂的眼眸。

  他该是漂亮的,要不是胸前一片平坦,沛书真会误以为他是个“她”,太迷人了嘛!除去美得邪气的脸蛋不谈,各方面来说都比她还像个女人。想起这点就叫她惭愧,一时之间也忘了自己又成了肉票的事实。

  说起这件事不气才怪!

  她是自愿来的。

  很笨是不是?当然是觉得理所当然,但现在却只能在心中懊悔了。

  在超市时被他拦下,一听他自称是巫师,就毫不考虑地跟着他走,只为了替龙瑾找回青龙石。本来以为才十几岁的少年,身子又单薄,应该不是崇尚武力的那种,没想到走到超市门口她就后悔离开龙瑾身边了。本想再回头找龙瑾的,却叫他给一路押上车。

  他的力气大得可怕!差点没把她的手给拉脱臼!要是真弄成脱臼,一定跟他没完没了!她是写小说的耶,将来要是手不能动,要靠什么吃饭?

  当然,现在又成了肉票,逃跑应该是她的责任,但怎么逃跑?他像石雕像似的站在那里,动也不动,如果悄悄溜出去,不知道会不会让他给发现?

  不是存心贬低龙瑾,当龙瑾的肉票实在过得太好了,不但有叁餐,还附赠水果,又有感冒药可以吃,但在这里呢?被锁在这房间里好歹也有二、叁个钟头了,连一杯茶水也没见到踪影,这才是真正的肉票生活。

  她甚至开始想念起龙瑾来。

  想念他的冰块脸、想念他偶尔的霸道。

  想着想着,竟掉下眼泪来。

  “那是什么?”少男的声音清亮如莺声。

  连他的声音都如黄莺出谷,实在再也找不出他的缺点来。

  上帝真不公平。

  “什么是什么?这是眼泪,你不懂吗?”她没好气地说。

  “为什么流眼泪?”

  “因为难过伤心,你懂不懂?大笨蛋!”真蠢,有哪个人成了肉票还笑嘻嘻的?用膝盖想也知道!

  他的嘴角换上阴柔的笑意。

  “你想激怒我?”

  “我没那个闲情意致!我已经跟你说过几百遍红龙□不在我身上,你算是绑错人了。”说来真倒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竟然遭到两次绑架。

  “为你,他们会带来红龙□的。”他若有所思地低语:“只剩下蓝龙玉了……”

  沛书不服气地喊道:

  “我要见巫师!什么嘛,竟然派一个小孩子来看守我。小子,你才几岁?现在又不是什么假目,逃课不太好吧?”如果能说服他是最好的了。

  “我就是巫师。”

  “好好笑哦!他到底花多少钱雇你?值得你这样为他卖命?小子,我知道这样做不对啦!不过,他雇用你时薪给多少?一百?还是二百?我是没多少钱,不过银行里还有一万块,就分一半给你,你放了我好不好?这可以给你赎罪的机会唷!跟着那个巫师是没前途可言的。想想,他就是仗着你的力气大而已,你总不可能跟着他一辈子吧?他是迟早要回去的。你知道吧?就是回到未来,可能是有点匪夷所思,不过事实就是如此。你倒不如回去继续念书,起码还有出头的一天嘛!”话说了一堆,还不是希望他改邪归正?想想也算是做了一桩好事嘛!就是话说得太多。口干舌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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