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子一转,他皱起浓眉。
“她拥有红龙□?”
“是。”
“巫师不会放过她的。”龙皋沉重地说:“我们必须早他一步找到另外两个许愿的玉石。”
“是啊,我们必须找到。”龙瑾的眼神飘向那道石门。
迟早,他们会回家的。
第六章
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让龙奕这么尴尬的!
也许赴沙场战死都还比受这种耻辱要光荣许多!
谁叫他要答应龙皋的请求,前来赴这种宴会的?说是命令也许并不为过,难说在一年以前,他的职位只需听命于一人,但——
该死!他到底为什么会答应的呢?
没穿过什么正式的燕尾服,弯弯扭扭的,活像燕子在走路,一点男人的尊严都没有!难道没有人知道轻便的穿着才该是最好的吗?尤其对一个武术家而言……
叹了口气,按捺住火爆的脾气,顺手要来一杯马丁尼,独自走向落地窗前。
龙皋欠他一份情。
在场的都是名流,明的是为了慈善事业,暗地里是在较劲吧?也许是在比较谁的名利较高较多。他们可知道百年之后,这些名与利都将随着他们生命的逝去而烟消云散?
他呢?
他又是在追寻什么?
活了二十六年,从没认真思考过自己生存的目的,一直以为活着就是为了克尽他的职责。尤其从二十岁那年正式冠上龙姓之后,他的职责就是维持他所有世界的和平,但他从没真正快乐过吧?即使从心里大笑的经验也不曾有过——
他不该有这种奢求的——
他有一身的荣耀,对他而言,纯粹的快乐应该不是最主要的生活目标。
他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姊妹、没有妻子儿女。
他有的只是光灿无比的荣耀。
他该快乐的。
可是,他真的快乐吗?
若不是见到龙皋这几日出奇的开心,想来他也不会如此认真的思考这些吧?
以前的龙皋是笑面匠,成天在他的物理科学中钻研,这是他的天份,从孩童时期开始,他对科学的兴趣就高得吓人,他天生就该姓龙的;因此在他十六岁那年就已经被内定为龙家人了——但他也不曾真正快乐过吧?
甩了甩头,懊恼自己紊乱的心绪。一定是最近被那个小鬼头还有小说家给搞得头昏脑胀!如果赶走她们能像赶走蚊子一样轻松就好了,连动武也不能——反正他向来就不曾对女人动手,要能动手,他早就付之行动了!那还由得她们在白屋里作威作福?
轻啜了口马丁尼,眼神随意地扫向宴会厅——
然后他嘴里的酒喷了出来!
该不会是自己眼花了吧?
那女人很美,至少从背影看是挺美。及腰的长发,姣好的身材,浑圆的臀部,还有修长的双腿皆是上上之选,绝对是优秀基因下完美的产物!不过——
她那紧绷的短裙上似乎有那一点——养眼!
拉练没拉!
要是让人发现了,肯定她会拼了命的挖地洞躲起来。
不是他没一副好心肠,这并不关他的事。甚至于他来参加这该死的宴会是另有目的。
他要找出那个想毒死沈如侠的幕后黑手!
陈得腾,K企业的董事长,这回抢标的那笔土地跟K企业预先规划的高尔夫球场有密切关系。而那块土地正好位在规划中的高尔夫球场中央;少了这块地,恐怕高尔夫球场会因此而夭折,就算他要低价出售土地,恐怕也没人愿意接手。传说K企业为了高尔夫球场的计划已经赔上了千万,要是再失去这块土地,立时有倒闭之虞。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就是元凶,却是叁个嫌疑犯里最有可能的。心很烦,却发觉目光还停留在那女人身上。
怎么她还没发觉?要是再这样下去的话,恐怕真的要钻地洞了。
看她正要走向厅中央,也管不得什么闲事勿管的金科玉律了!急步迈了过去,以最不引人注意的方式站在那女人身后——
“小姐——”
僵直着背,欧阳紫葛直觉地想转身怒骂来人。才正要转身,一双手按住她单薄的肩膀。
“别转过来。你—你不该转过来的。”
“为什么?”她含怒问道。
“说出来别不好意思,至少为你自己,别尖叫好吗?”
“尖叫?
“好了。现在别说话,慢慢靠在我身上,知道吗?”
她愤怒地握紧拳头。“当着所有人的面前?”
“没人会注意到我们的。”龙奕有些不耐。
“你以为我会答应?”
“为什么不?”女人还真难搞!龙奕不禁后悔自己的多事。要出糗就让她出糗,没必要为她设想——
“左先生,我想我已经表明得很清楚了。我对你一点兴趣也没——”
“左先生?小姐,我想你搞错了——”话还没说完,发觉按在她肩上的手臂忽地让她抓起,撑住他的上身,以过肩摔的姿势想摆脱他。
摔得动吗?
不是存心轻视,以龙奕一米八六的身高和壮硕的体格,没有精良高超的技术是甭想摔得动他的,纵使这个拥有高挑身的背影小姐也没那份力气,更遑论以他过去身兼的职务来说,要是让她摔倒在地,他岂不是要去切腹自杀了?
“不要再尝试了。”他连动都不动。“不是存心嘲笑你,小姐,能不能先放开我的手?恐怕你还没将我摔过肩,反而先将你的手扭伤了。”
“我——”
“我想我并不认识你吧?”
“不认识?这是哪门子的钓法?”
“钓法?”他疑惑的低喃,还来不及思索它的意思,就遭她以高跟鞋的鞋跟狠狠踩了下去。
他喃喃讥咒着,如果他的脚还安好的话,绝对要让她一一吻遍他的脚趾来赎罪。
“放开我!不然我就大叫了!”她愤怒地低语。
已经懒得解释了,幸好他们是站在角落,没引起多少人注意。于是他干脆捂住她的嘴,一路拖着她的长发走到落地窗外。
他不懂得怜香惜玉,也懒得跟她说道理。
他是可以一走了之,任她在里头丢脸至死,可是他没有,也许是仅存的最后一点绅士风度吧!这是说服自己唯一的理由,不然实在找不出更好的解释了。
连瞄一眼都懒得瞄她,也不理刚才是不是拔掉了她几撮头发,直接将她推近可以遮掩半身的盆栽。
连想都没想,一个巴掌猝不及防地直落在他脸颊上。
他连抚疼的动作都没有。
“你这个王八蛋!敢这样对我——”突然,紫葛住了口,愣愣傻傻地瞪着眼前的男人。
“你——不是左先生?”
“我该是吗?”鲜红的五爪印清楚的烙印在他黑黝的脸颊上。
“不——但你的声音是他——”这下丢脸丢大了!本以为那个死皮赖脸的左先生,没想到竟是一个她不认识的男人!
可是,他们的声音如此相像……
“我不是他。”是被冤框的!从没人敢这样打他,女人更不曾有过。她是第一个,很勇敢但显然是活得不耐烦了!敢打他?如果她是男的,他会直接向她挑战。
该死!
她竟敢打他?
紫葛的脸红了红,她是很少脸红的,至少从小学毕业后就不曾脸红过。偏偏遇上这男人,唉!怎么会将他与左大色狼错认呢?
左大色狼长相俊俏,是阴柔的美。但眼前的男人肯定是混血儿,一头及肩的黑发束在身后,冷漠中夹杂一丝不耐的脸庞与一身正式的燕尾服格格不入。他该是那种骋驰在沙场上的战将,与山为伍,与溪为伴,无拘无束,该是太阳下最勇猛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