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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页

 

  「老爸,谁跟你说我怀孕啦?我只是说等我万一有了孩子再说。」依依翻着白眼。

  一旁差点被揍的高肆已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原来是这样啊,差点把我吓死。」梁中魁从地上捡回掉下去的纸条。「我刚刚问到哪里了?」

  「爸,你还写小抄?」依依不可置信地拉住那一长串的纸条问。



  梁中魁红了脸。「我也是想做得专业一点啊!」第一次有女儿的男友来供他审问,他当然要好好地过过瘾。

  高肆没说话,只觉得刚刚吃下肚子里的东西似乎要开始造反了。看着他们父女俩争执的热闹样,想来他的娶妻之路不会太平顺。

  「好了。」梁中魁终于结束跟女儿的争执,整了整仪容,端坐在要夺走他女儿的敌人对面,一脸严肃地说:「别说我老头子顽固不通,这样吧,现在起我会敦依依做菜。」

  「谢谢伯父。」高肆回答。依依这种恐怖的厨艺,是该好好学学。

  「既然你是要娶她的人,你的老婆为了你努力做菜,你总也要好好支持她。」梁中魁继续说。「这一点你同意吗?」

  「我非常同意。」高肆诚恳地说,只要伯父愿意把依依嫁给他,他什么都可以同意。



  「好,那就这么说定。往后依依就来我这边学做菜,而你工作完就过来吃饭。直到依依的厨艺可以毕业,我就让你们结婚。」梁中魁一副施恩的语气,内心却是闷笑到不行了。

  就算他到最后不得不把女儿嫁掉,好歹也整到这小子了。不然生养个女儿花这么多心血,难道这么容易就让他娶走吗?

  高肆看了一眼桌上的菜,整张脸变青了。「吃饭?像这些?」他觉得他可能会因为狂泻而成为史上最瘦的男模。

  「正是。」梁中魁挑战地瞪向他。哼哼,小子怕了吧?「怎样,做不到吗?」

  高肆看了依依一眼,眼底的深情化作勇气,深吸了口气,压抑下反胃的感觉。「好,我答应。」

  依依倒抽口气,她知道自己厨艺要在短时间内进步是很难的,那他要吃这种菜吃多久啊?虽然她也不想那么早结婚,但是看他受这种苦,她也舍不得。

  梁中魁得意的笑了。

  哈哈,想把他女儿,先过他这关再说!「那先把这些吃了吧,这些全都是依依为你做的。」

  高肆咬着牙看未来的岳父大人舀进他碗中的菜,深吸口气、张嘴、吞下。那模样宛若一个断腕的壮士,悲愤中带着激越的豪迈。

  不管怎样,他高肆要娶的人就一定要娶到手,即便要吃这种难吃的菜吃到拉肚子,他也在所不惜。

  【全书完】

  后记 湛清

  感谢阿舒的序言相赠。阿清在台北生活十年,认识一点吃喝玩乐的地方是正常的,但绝对不是如清的朋友所说,专挑好的吃。如果我不能在其它地方出类拔萃,那至少也要多会一点吃喝玩乐的伎俩吧!

  不过现在阿清搬到中部,暂时要在中部扩展我的咖啡美食地图,台北只能偶尔回去探访啦!

  上一本书《不公平爱恋》的后记,原本要提一下德国的工会,结果忘记了。前两天,清的朋友告诉清说她觉得书中的神话故事写得太少了,清不是读了一堆资料,怎么只写了这样?

  如果数据统统要写进去,读者们可能会昏迷在书的前面。好比为了那本书,我正巧认识了修读经济方面的人,跟他聊了一堆德国工会制度。所以我知道男主角所做的汽车设计工作,绝对不是坐在办公室用用计算机而已。

  由于德国汽车工业所采用的是师徒制,所以照说男主角是要带着徒弟们边摸边学的,尤汉说他在工厂修车,也算是对了一半。

  虽说得到的东西无法完全呈现,但因为这个工作让我多了解了很多东西。或许这也只是皮毛,但是每一个行业都非常有趣,探索的过程也有一种莫大的乐趣。

  好了,关于上本书设定的问题交代完毕。

  说说《天亮叫我》吧!

  我很喜欢这个书名,犹记得当初跟问编老大说书名时,她直觉说「好色哦!」清愣了好久,用我那清纯的心灵想了好一下子,这才反应过来。老大,妳真的是误会了!(以上这一段据说被威胁不能写出来;如果看不到的人可以来函索取……)

  其实「天亮叫我」是一句口语化的话语,但是其中蕴涵的是一种撒娇的意味,是一种安全感的依存,所以清觉得这句话感觉很幸福。

  不过如果各位因为看到这个系列的广告,从书名(《天亮叫我》、《被窝暖暖的》跟《好想把你吃掉》)中推敲出此系列要走香艳火辣路线,那 我要告诉你,你要失望啦!哈哈!

  清写《天亮叫我》写得差点见不到天亮。一开始是边写边鬼混了两个礼拜,接着手腕痛得要命,旧伤复发。自此后时好时坏,糟的时候连筷子都拿不住,更别说是打稿了。

  这样的情况让阿编的鞭子数度举起又放下,光在那边犹豫要不要鞭的时间就花不少。呜呜,人家绝对不是故意拖稿,偶发肆啦!

  写到梁家的宝贝老爹梁中魁,清的脑袋忽然想起一件陈年旧事。

  家中的老人家常常像是孩子一样,清的爷爷就是。当年清还在外地念高中,爷爷闹的这件事情还是听清妹说的,清听到时眼睛瞪得大大的,直呼不可思议。

  话说当年,因为爷爷每天没事做,最大的嗜好就是管管孙子。某天,爷爷又买了一堆奇奇怪怪的罐头(之所以说奇怪,是因为那些品牌听都没听过),清妹就跟爷爷说:「阿公,这个没人要吃啦,下次不要买这个。」

  没想到清妹一句天真无邪的建议会引来爷爷的怒气。总之,爷爷很生气大家竟然不识好货,亏负他一片好心。当场发了一顿脾气之后,就拿起「嘎记啊」(乡下的购物袋,用塑料做的,有两条绳子可以提的)说要离家出走。

  当天清爸跟清妈外出喝喜酒,家里只剩清的大小妹、清弟跟奶奶。谁想到爷爷提着「嘎记啊」,里面装了一条烟(真怪吧?我若要离家出走绝对不会只拿一条烟)就骑着脚踏车出去了。离开前,爷爷还撂下话说他要去睡墓仔埔。

  好啦!这下惨了。天黑了,爷爷离家出走,万一老爸老妈回家,铁定会被扁。于是可怜的清妹、清弟在奶奶的指导下,拿着手电筒,真的去墓仔埔找爷爷。

  清听到这边时已经不可自抑地狂笑出声了。吾家阿公那么胆小,怎么可能敢去墓仔埔引想也知道,找都不用去找。

  结果,清妹跟清弟自然是无功而返。

  等到晚上爸妈喝完喜酒回家,在路上就遇到离家出走的爷爷。清爸开着车跟着爷爷,直追问:「爸,这么晚了你要去哪里?」想必当时爷爷已经在外游荡一阵子,气也消了,偏偏不知道该如何给自己台阶下。

  爷爷骗说他只是去买个东西,等一下就回家,要老爸先回去。老爸怎可能放着爷爷自己回家,就这样开着车跟在后面。爷爷大概闹完自觉无趣,骑着铁马绕两圈,就自己骑回家睡觉了。

  说实在的,清觉得清弟跟清妹真是太倒霉了,去坟墓找阿公,结果阿公自己回家睡觉了。总之,这个事件让清印象深刻,没想到爷爷也有这 戏剧化的性格,演出这一段墓仔埔出走记。哈哈,现在想来还是粉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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