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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学长真无聊。”雷咏心亮不怀疑。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你今后好好纠正尧尧不就好了?就是别出尧尧的气,尧尧是有样学样,根本不知道自己说的话是对是错,我们不该苛求一只鹦鹉的,是不是?”狡辩如他,当然知道怎么摆平单纯的雷咏心。

  雷咏心听他一说,果然不再生气,反而变得有些自责。

  “别说了,是我不好,我忘了尧尧是无辜的,一切都是我的错,我不该生尧尧的气。”



  “你是说你不纠正尧尧了?”大功告成,万岁。

  “鹦鹉能把话说得这么好,非常的不简单,我又何苦为了人类的自私,去强迫它改掉说惯了的话?”雷咏心很明理地说。

  因此,雷咏心从这天开始便天天生活在:“咏心爱剑尧,剑尧爱咏心,咏心和剑尧相亲相爱,直到永远。”的强力催眠而不自知。

  一九XX年九月十五日 11:40PM 心情天气/不好不坏 地点/台北异人馆三楼的房间

  明天就是新学期的开始。

  终于升上三年级了。



  回想过去的两年几乎都和向剑尧那个讨厌鬼脱不了关系,不知不觉间就给他缠了两年。

  真不知那个讨厌鬼究竟在想什么,干嘛非赖住我不可?

  而且老是做些让我气不胜气的事。

  光是写字条的事就够气人了。

  那个讨厌鬼从一年级开始,就经常把写日:“你是爱我的,只是你还没自觉罢了。”的字条进我的书本、书包、衣服口袋、异人馆的信箱,不然就是拜托同学传给我。

  一开始我因胜其扰,一看到字条就生气,但字条却一样不断地出现、天天地出现、三不五时地出现在我的生活周遭。

  渐渐地,我连气都懒得气,慢慢地也就习惯那些字条的存在。

  就像那个讨厌鬼天天在我叨念那番鬼话一样,听久了就习惯了。

  一直到今天,不论是字条还是那个讨厌鬼自己说,都持续进行着,我想它们今后也将继续下去,直到那个讨厌鬼感到无趣而自动终止这些愚蠢的行为为止。

  只是我不知道那究竟会是什么时候?反正无所谓,我已经习惯了。

  尧尧的事也是这样。

  半年前刚开始养尧尧时,对尧尧的名字和所说的荒唐话都非常反感,但半年下来,也都习惯了。

  如今,尧尧已是我最宠爱的宝贝,我们的感情非常好。

  这半年来,我天天都在尧尧的荒唐话中醒来,又在尧尧的荒唐话中睡去。

  久而久之就不觉得刺耳了,而且还愈听愈顺耳。

  所以说:习惯真是可怕,人类大敌。

  幸好对向剑尧那个讨厌鬼的讨厌,并没有因习惯他的纠缠而改变。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讨厌鬼偷了我的初吻和伤害西恩的事,一定要讨厌他一辈子!

  ——-咏心记于有风的初秋

  雨,说下就下,也不管人家究竟有没有带雨伞出来,直是任性。

  “你等一下,我去借把伞。”向剑尧对雷咏心说道。

  “不必了,就这么回去吧!”雷咏心阻止他。“不行,会淋湿的。”他自己健硕强壮、健康宝宝一个是不怕淋雨,但就怕咏心感冒。

  “没关系,只是毛毛雨,我很喜欢在细雨中漫步。”谈吐间,已棒着书本,拾级而下,走入雨中。

  蒙蒙细雨中的雷咏心,有一股灵性的朦胧美,绝尘脱俗,看得向剑尧两眼瞪得老大,瞬也不瞬。

  深吸一口气,排遣因雷咏心而引发的骚动后,向剑尧便追上前去。

  “至少披着外套,免得感冒。”他把自己的运动外套,披上雷咏心纤细的肩膀。

  雷咏心才想挣脱外套,向剑尧便紧抱住她,蛮横的命令:

  “不许脱掉,会感冒的。”

  雷咏心大为不悦,这个讨厌鬼凭什么命令她、强迫她?得好好骂骂他才行。

  昂起不服你的下巴,映入眸底的竟是向剑尧满眼的柔情和关怀。霎时,一股暖气充塞胸口,让她忘了继续生气。

  最后,她敛起蓄势待发的怒气,打消和他争辩的念头。

  向剑尧眼看雨丝细细地飘落在雷咏心乌亮的云发,不觉心疼,暗自怪责落雨不该淋湿咏心细柔的发丝。

  为了不再让落雨继续欺负咏心飘逸的长发,他高举手上的原文书,为雷咏心遮雨。

  雷咏心发觉雨不再淋湿她的发,不禁抬头一探究竟。

  那本浸湿的《电路学》,正是答案。

  雷咏心本想说些什么,后来终究作罢,静静地在雨中漫步。

  或许是她太喜欢细雨纷飞的绮景。

  或许是雨中的剑尧太温柔、太过小心翼翼地保护她,让她舍不得破坏这份无言的柔情。

  此刻,她只想象这样,和剑尧继续漫步在椰林大道。

  凝睇咫尺间的雷咏心,向剑尧连呼吸都觉得困难,强忍拥抱心上人的冲动竟是如此艰辛。天知道他多希望咏心能爱他、不再讨厌他。

  可惜时至今日,咏心依然排斥他、口口声声讨厌他。

  不过他不过死心,今后他会更加努力,终有一天,他一定要实现梦想——让咏心爱上他。

  想象两人携手漫步在微雨的椰林大道上,心灵相契得无需言语声音,只是静静的相互依偎、细数彼此的心跳,该是多么唯美浪漫。向剑尧渴望得心口发热。

  终有一天,他要实现这个心愿,就算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他都愿意。

  第一章

  所谓无赖是指:明明是他先爱上你、赖定你,却硬说是你先爱上他、倒追他的坏家伙。

  ……雷咏心记于初春悬挂在纽约天空的太阳公公,今天显得精神奕奕。在它很有精神的照拂下,位于纽约近郊、一幢叫“异人馆”的屋子也格外精神,尤其是小鬼们。

  “我不要,为什么我得负责欢迎咏心?”八岁的向剑尧一副男生不屑理臭女生的臭屁样。

  “我和广季都大咏心五岁,只有你和咏心同龄,当然由你负责陪咏心最适合了。”十三岁的展少昂,靠在伊藤广季的身上,理所当然地说。

  “是谁规定同年龄就得负责接待?”向剑尧不服气地哇哇叫。

  “那我们来猜拳,三战两胜,输的人负责陪咏心。”展少昂提议。

  “好。”

  “广季,你当裁判。”展少昂对伊藤广季说道。

  “OK!”

  “不行,谁不知道广季一向都护着你,让他当裁判一定不公平。”他说的全是有证可考的事实。

  “猜拳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广季只负责监看,哪会有什么不公平?”展少昂笑得很温和,“不过如果你怕输就算了。”

  “谁会怕?笑死人了,来吧!”小孩子就是禁不住人家笑他怕输。

  “我猜你第一拳一定出布。”展少昂将划出第一拳时说道。

  “哈,你猜错了。”向剑尧得意洋洋地划出第一拳。

  “是吗?”展少昂眼中闪过狡狯的光芒,懒懒地出拳。

  “剪刀!”

  “我是石头,我赢了。”展少昂笑道。

  “这拳不算,你使诈。”

  “我哪有?”

  “你一定有!”向剑尧一口咬定。

  “证据呢?”

  “你套我的话,问我要出什么拳。”

  “哪有,我只是猜你会出什么拳,你只是说我猜错了,并没告诉我你要出什么拳,怎么算是套话?”

  “这……”向剑尧想想也对,但他就是有上当的感觉,偏找不出问题出在哪儿?

  不是出布一定是出剪刀或石头,所以少昂只要出石头就能赢他或者和他打成平手。这当然是套话,只不过八岁的向剑尧没那本事发现。伊藤广季在心中可怜他,却没打算说破……他一向都是护着少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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