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绍轶扬眸,飞快地朝四周扫了圈,在确定没人注意到他两人后,才调回视线,愠怒地瞪着她。
“放心吧!没人会注意你是阿猫、还是阿狗的!”看他仍站着不动,斐斐索性回头走向他。“看你腿挺长的,所以拜托你走快点,要不然等会儿东西卖完,我们就没得吃了!”
不理会他黑眸中那微愠的火炬,她干脆向前直接拉起他的手,带着他一同穿梭在人群中。
她这无心的突来动作,令绍轶胸口一颤,视线不自觉地落于她紧握着自己大掌的小手上。
那纤柔的小手给人舒服柔软的触觉,而那触觉仿佛是千万道电流,触及了他。一头的某道警铃,警铃一响,使他一向自恃聪颖的大脑,顿时失去了运作能力,那长期冰封、冷沉的心,似沁入了一道初春的暖阳,他茫然地任由她扯着手,拔腿飞奔于人群中。
就这样,两人穿梭于拥挤的人群中,跑了将近百来公尺,直到眼前出现了一座大庙,庙旁有家小店,小店的招牌上,用红色油漆刷着“蚵仔面线”几个大字。
“到了。”斐斐终于停下了脚步,扬起头来看着他。“这家店已经做了四代,不好吃、不用钱!”她沾沾自喜的说得很有自信。
睥睨着招牌上那龙飞凤舞的几个大字,周绍轶深深吁了口气,皱起了眉结,抬起一手,将领带由颈子上扯了下来。
他的神情,她已纳入眼中。“喂,别小看这东西,真的很好吃喔!”一脸纯真的她,单手一比,指向一旁电线杆边一长列的人群。“看吧,已经排那么远了。”
她微噘起唇,往前一瞥,仿佛是在抗议他的脚程跑得不够快。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视线扫向那排成一长列的人龙,他眯起眼,不得不承认他有些心动了。
“嗯。”很认真的点头,斐斐完全忘了她的小手,还紧握着他的大掌。“一天只卖五百碗喔,卖完就没了。”
他任由她拉着走往那排成一列的人群。“通常要多久的时间,可以将五百豌完全卖完?”他提出问题拉开了她的注意力,上掌一翻,反将她的小手握在掌中。
偏头想了下,斐斐努力的在脑中计算着平均值。
“通常是从晚上七点左右开门,然后卖到十点、或十点半,这样算来,最多不超过三个半小时。”
“每天只营业三到三个半小时?”脑筋一亮,他眯起眼来计算着。
那平均在每个小时可以卖出一百四十几碗,而每分钟则约是三碗。这么一算,这数字确实插吓人的。
“对!”看着他,斐斐又点了点头。
“如果一碗以五十元计算,三个半小时的营业额就是二万五仟元。如整天不眠不休,店开二十四小时的话,一天的营业额则是六十万,而一个月则是一仟八佰万,一年则是二亿一仟六佰万。而且这还不包括搞连锁。”
她略顿了下,推了推鼻梁上的厚重眼镜,骄傲的扬起脸来。“你说,是不是比大餐厅还好赚?”
所以东西好吃、生意好,不见得一定得是大餐厅,或是大饭店。
而且通常这种小店的老板,反而可以做得有个性、有自主性。像这家店一样,每日只卖五百碗,逾时不候、明日请早。
“或许是吧!”轻轻地哼了声,绍轶的嘴角微微地掀开一抹笑。
第一次,他有了无法反驳别人话语的经验。
看着她,他不得不佩服,她竟能将数字算得如此精准,她不从商,还真是可惜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随着人群缓慢地移动脚步,直到冗长队伍前端的人群渐渐地消失,终于轮到两人可以端着热腾腾的蚵仔面线,进店里去大恰朵颐一番时,凌斐斐才注意到两人紧握着的手。
“啊!”惊呼一声,她懊恼地赶紧抽回手。“对不起!”她嘀咕着,自己居然大胆的让他一直握着手。
“该说道歉的是我。”瞄了自己空出的手掌一眼,周绍轶心头陡升一股怅然。
这十年来,他从没再握过任何女人的手。而今晚,为何会是她?让他自认为早已死寂、冰封的心,有了刹那间的裂痕。
抬起头来,斐斐习惯性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却望见了周绍轶那一身看来与这场景完全不协调的打扮。
笔挺的西装、价格不菲的丝质衬衫、纯手工的高级皮鞋,他看来何其的突兀啊!
他跟这个夜市,真的好不搭!
基于某种传统的观念,所谓绅士的坚持,斐斐无法拒绝周绍轶的好意,只好让他一路护送着她回到住处。
初春的夜晚冬意未敛,阵阵寒风伴随着空气中微微的水气,使夜里的气温骤降了许多。
窄小的巷道中一如往常,两旁住户的门前,早已摆满了随意停放的汽、机车,使得原本就窄小的巷道,顿时成了临时停车场,阻碍了一般行人的正常通行,更别提要将车子驶入巷道中。
“我到了,车子开不进去的。”望向车窗外窄小的巷道,昂起头来道过谢,斐斐侧身准备开门下车。
“等一下。”绍轶忽然侧过脸来唤住她。
“还有事吗?”推了下鼻梁上的厚重眼镜,她一手悬于车门上,不解的问。
一整晚,利用两人一同闲逛于夜市里大快朵颐的时间,她已大概将这半年来,周廷容在补习班里的学习情况,和学校里老师对她所提过的情形,都—一转述,末了也没忘了加入她自己的意见——
总之,就是希望他在百忙之中,也能多抽出时间来陪伴小孩。
因为通常聪明的孩二,会比平庸的小孩,更需要父母的关心。一般来说,他们会较细心、学习能力较强、领悟模仿能力也较高,所以可能因大人的漠不关心、或稍加不注囊,而伤了脆弱的心灵,培养出扭曲的人格。
“我送你到门口。”望了眼车窗外的暗巷,绍轶发亮的黑眸中噙着坚持。
“不用了,车子开不进去的。’视线撇向车窗外,他以眼示意,毫不犹豫的开口拒绝。
“你等我把车停好,我陪你走进去。”脸色一沉,不知为何,他意外的坚持。
“我说不用的。”看着他,她再度拒绝。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呢?这巷子对她而言,熟练的程度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回到家。
“我发觉你很罗嗦!”撇过头来,口气一沉,他看了她一眼,嘴角微微掀动。
不知为何,他不喜欢她的拒绝!打从心里深处的不喜欢!
他已忘了有多久时间,不曾再在意过任何一个女人,对他而言,她们不过就是一些与他擦身而过的女性动物,一群不值得信任的人。
那为何,今夜他又会在乎?
下一秒钟,他脚踏油门,迅速地将车子驶入路旁正好空着的停车位。
“下车吧!”车子停妥,他径自拉开车门下了车。
被骂得莫名其妙,斐斐心不甘情不愿的下了车,为他的坚持感到无端气愤。
“往那走吗?”单手插在西裤口袋里,他转回头来催促她。
没回答他的话,斐斐撇开脸,越过他径自往前走。
她自认为是个不常生气、而且可算是亲和力极佳的人,但为何由遇见他开姑,她的胸口就像是蓄存了几百万吨的炸药,只要是他随意的一句话语、一个举动,都可成为引爆那难炸药的导线,让他怒火直飘,最后丧失理智的口出挑衅的话。
“谢谢,我到了。”直到两人一前一后的步伐来到公寓前,斐斐才抬起头来,撇着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