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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真好,有个有钱的男朋友更好。她要什么,就会有什么。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了!”他知道再不走的话,只怕他会忍不住崩溃……

  “嗯!”她知道他有“家规”,无法留住他。“那这个星期天?”

  “就同一个时间,在这里碰面,我带你到我家去见我父母。”他强颜欢笑地许下他永远无法实现的约定。



  “好。”她乖乖地目送他离去。

  她恋恋不舍对他的眷恋模样,他却认为这一切部是看在他的钱上,所做出的举动……

  这个星期,虽然白天他们的时间无法配合,所以没有再见过面,不过每天晚上他们仍是浓情蜜意地通着电话。

  每一天,幻笛都含笑入眠。她根本无法预料到毁灭即将到来。

  星期天。

  她花了一整个早上的时间装扮自己。去发廊将头发修剪整齐,再好好地沐浴了一番,弄得全身香喷喷的,再穿上花了一星期逛街买的衣服和鞋子。这套衣服很正式,全身上下是连身的红色洋装。她不敢穿得太花俏,怕葛家父母会看她不顺眼。当然这些所有的开销,都是震霍出的。



  她一心想要抛去贫穷的阴影,在盛装打扮的她,希望拥有的是大家闺秀的风范,而不是轻浮的小太妹。

  与震霍见面的时间快到了,她慎重又难掩兴奋地出了门。

  可是却没想到,她呆坐在榕树下的椅子上等了好久,震霍都没出现。她试着打手机给震霍,然而他的手机竟是关上的。

  她不躺信震霍会撇下她不管,震霍绝不是玩过后,就不负责的花心大少。那会是震霍出了什么事吗?这种不祥的想法,让她整颗心被吊在半空中,担心不已。

  直到两个小时后,她终于看到在远方对她猛挥着手的震霍。

  “震霍——”她高兴得挥手大叫,但当她看到他搂着一位美少女时,她整个人仿佛被雷打到似的。

  那位耀眼出众的大美人正是麦雅唐。

  “幻笛。”葛震霍一脸正经的说道:“我很抱歉通知你,麦雅唐是我的末婚妻!”

  恍如被乱棍挥打般,眼冒金星的幻笛,看到麦雅唐得意的奸笑,宛如判了她的死刑,彻底地将她椎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里。

  “你……”幻笛习惯性的用力咬住了下唇,她浑然不知嘴唇已被咬得瘀青,只知道她的心在滴着血……“你不是说——”你不是说你要娶我……

  “我说过什么?”他立刻矢口否认,他竟然死不认帐。“拜托!你该不会玩真的吧?就算我们曾经在一起,也不能证明什么吧?就凭你——”他吊儿郎当地摇了摇头,一副笑掉大牙的模样。“你是什么姿色、什么家世,怎么配做葛家的少奶奶呢?”

  “如果你觉得我应该为你的童贞负责,那就把这些日子我供养你的钱,当做是酬佣吧!”他大言不惭道。“这就算是给你教训,别天真地想用自己的身体去挣钱,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次算你好运,遇见了我,下次可别想钱想疯了,把自己献给来路不明的男人,若是遇上性变态,那你可就糟了!”

  没想到,震霍居然会说出这些比禽兽还不如的话,幻笛既可悲又不敢置信地望着他,唯一仅剩的自尊,让她用大笑来遮掩早已完全碎裂的心。

  她昧着良心说出了更恶毒的话,也将他几乎逼上绝路。“好玩!你怎么那么笨竟相信我是爱你的?我根本就不相信你会爱上我,也从来没爱过你,最多是玩玩而已,所以不是你甩掉我,而是你被我给甩了!”

  她转身再面对莲麦雅唐,故意把葛震霍说得不堪人目。“这种不怎样的男人我玩过了也不要了,‘麦雅糖’,就让给你吧!让你去捡破烂!”

  幻笛用力地挥着手,趾高气昂对他们说再见,她故意假装不小心挥手反赏葛震霍一个耳光,再充满歉意地说着:“对不起,我不是要打你,只是看到你脸上有蚊子。”

  葛震霍根本无法容忍被人打耳光,但下手的是幻笛……“算了!”

  “当然算了,”幻笛牙尖嘴利道。“我失去童贞又怎样?你以为我该在意吗?你以为我希罕你吗?少往自个儿脸上贴金了,没有你,我一样会找到更好的男人,用自己的身体换取他们的钱!”

  她转过身子,迫不及待地离去,溃堤的泪水狂泄而下,她没有看见葛震霍神魂俱烈、伤心绝望的脸庞。

  他彻底的毁灭了她,而她也役有放过他……

  她不想回家。

  反正,她从头到尾就根本没有家。

  她漫无目的地走着,夜好深了,街上连一个人都没有,如果此时遇见坏蛋……算了,都无所谓了。

  她就这么一直走着,像个游魂似的,走累了,再也走不动了,才停了下来。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不过眼前这幢豪宅像极了葛家的千万大别墅,因此让她驻足了下来。

  她好冷,干脆躲到楼梯间坐一下吧!她就坐在豪宅的阶梯旁,借着墙壁躲冷风。

  当她的思绪开始运转时,心底便涌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悲苦。

  没想到,她的爱给了一个玩弄感情的纨绔子弟……

  原来她蒋幻笛生来注定就是穷苦一生。这刻,她真的认清自己了。

  如今,她真的走投无路了。

  她居然有了死的念头……死或许是最好的解脱,反正,世界上少了她一个人也无所谓。

  金雍宇是望族之后,也是拥有上亿家产,在商界叱咤风云的大亨——金飘深的二儿子。

  金雍宇一向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成绩常常吊在车尾,留级了好多年,因此到现在已经二十岁了,却还是在念大二。

  而他唯一让人称羡的,就是他的商业头脑,年纪轻轻,已经靠房地产和股票赚了不少钱。

  金飘深看这个儿子没有念书的本事,只得叫儿子照他学做生意,接管金氏企业的某些子公司,没想到他越做越出色,虽然年纪轻,但也经营得有模有样的,到最后,金飘深干脆把庞大家业都交给金雍宇负责,自己退休去也。

  金雍宇虽然继承了家业,可是却和父母合不来,他鲜少回家,反而买房子住在外面。眼前这幢豪邸就是他的。

  三更半夜,喜好灯红酒绿夜生活的金雍宇,终于酒足饭饱地开车回到了别墅门口。当他看到楼梯有影子在晃动时,吓得心惊肉跳的。

  “是谁?”

  幻笛没有回答。

  当他定眼一瞧,看到是个女孩子时,才减少了不少恐惧,但纳闷随即而来。

  “这么晚了,你干嘛不回家?”

  “我没有家。”幻笛坦白地道出了事实。

  “那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说也奇怪,总是笑自己无情无爱的金雍宇,对眼前的小女孩竟兴起一丝怜悯。

  “我没有地方去。”幻笛硬咽道。

  “那你需要什么呢?”金雍宇直言道。“需要钱吗?还是需要一个地方好好睡一觉?”

  “我需要一把刀子,好让我自尽。”幻笛斩钉截铁地说道。

  “什么?”金雍宇佩服她的果断与勇气,他呵呵地笑了出来。“你有一般女孩子没有的胆识。”他显然对她有兴趣极了。“让我想想,让我猜猜——”他居然跟她一起坐在阶梯旁。“你是不是被男朋友甩了?”

  话才一说完,幻笛立刻嚎啕大哭。“我真的不想活了……”

  “傻瓜!”金雍字不但不安慰她,还取笑她。“被男人抛弃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你真是没用。”他问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在你还没认识男朋友之前,你是怎么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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