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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祥馨浅浅的笑,笑他孩子气,也笑他死心眼。

  除千峰耸耸肩,不以为意。

  至此,订婚之于他们最重要的意义,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其他习俗如回礼、筵席、压桌礼等,都有亲友团代办。

  他已经订下祥馨的下半辈子了,如果中间不出差错,半年后他们即将完婚,到时他们就完全地属于彼此。



  不过……才半年时间,能出什么差错?

  他们的爱情基础深厚,天底下再也找不出比他们更契合的伴侣。

  自他们交往以来,两人从来没有吵过架,也没闹过意见不合,每一次他的意见就刚好是祥馨的意见,他的想法就刚好是祥馨的想法,他们是如此地一拍即合,又怎么可能会出差错?

  根本就不可能嘛!

  婚礼开始倒数计时,他们只要着手准备结婚,半年时间,一晃眼就过!

  他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套上订婚戒指的感觉,又满足,又得意。



  虽然他们现在只是“未婚夫妻”,但是,他已经自认为是“新婚夫妻”,小登科的喜悦,已经早一步饱饱地涨满了他的心。

  哈了这么久,他终于拥有祥馨!

  第三章

  人逢喜事精神爽,就连工作起来也特别带劲。

  除千峰端坐在个人办公室里,处理被分送到“霹雳小组”的案件。

  需要调人跟监的,两件;随时可以出勤的,三件;放长线钓大鱼的,五件……他分门别类排好.打开电脑,连线内部网路,在电子行事历上张贴会议通知。

  他所处的这个单位有些特别,“霹雳小组”是“特警队”旗下,一支十二人左右的小军团。

  像这样武备先进而齐全曲心军团,特警队一共有五支,由特警队长梁钢总领军,五个组长担任勤务指挥,随时都有三个小组盘据总部,保持在待命状态。

  他们经常游走在军警宪三个地带,负责火线的攻防,平常大多接收一般治安人员吃不下来的重案。

  所谓“重案”,就代表歹徒恶性重大,犯案情节重大,以及其所拥有的重装武器很强大。

  换言之,汪定是一个拿命拚搏的工作。

  叩叩叩──

  “请进。”徐千峰从卷宗里抬起头来。“梁队长。”一个头发灰白的男子走了进来,年纪约在五十开外,但看起来却只有四十来岁,体格相当健朗,眼神炯亮无比。

  “怎么样?”他劈头就问,问得还不清不楚。

  倒是徐千峰,非常能够心领神会。

  他露齿一笑,把左拳举在面前,伸出五指,转动一下订婚戒指。

  “我把她套住了!”他乐得像什么似的,浑然没想到,自己也被套住了。

  “干得好,小子!”梁队长的眼神,焕满了愉快的光芒。他坐下来。“要不是我的心孙女昨天表演舞台剧,吵着要我去当观众,我实在应该到场祝贺!”梁队长,梁钢,就是当年处理范基哲挟持人质事件的特警队长。

  于公,他现在是徐千峰的顶头上司;于私,因为那次事件,他竟意外地与孟家、徐家结成了莫逆之交。

  回首当年,特警队才刚成立,一切都还末上轨道,他反省自己的临场反应不够精准,才让两个孩子分别受到了轻重伤,而狙击手也将孟家的姻亲,就是挟持人质的范基哲,当场给格毙了。

  这几乎是最烂的结局!

  但事件的背后,还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家族秘闻。幸好,徐家与孟家都没有人开口责怪他,即便是范基哲年迈的双亲,也默然接受了这个事实。

  倒是在那一天,他发现了一个机智敏捷的警界人才。

  徐千峰。

  虽然年幼,但他懂得把握最好的时机。位于制高点的队员事后向他报告,当范基哲钳起孟祥馨,险状惊人的时候,徐千峰并没有急唬唬地扑上去唉唉叫。

  相反的,他利用范基哲怒红了眼的盲点,一路就着掩蔽物隐匿行踪,直到范基哲对孟祥馨动枪,他才冲上前,为她挡去致命的子弹。

  十岁的他,已然够沉着,够矫健,够无私,也够胆识。

  这些特质,全都是成为特警菁英必要的条件。

  正好,伤后痊愈的徐千峰对成为特警队中的一员,也怀有强烈的兴趣,一路攀爬上来,年纪虽轻,却已成为霹雳小组的组长。

  如果他肯继续待下来,日后一定会有更大的成就,只可惜……徐千峰从抽屉里拿出一封信函。

  “梁队长,这是我的辞职申请,请您批准。”他递上前去,对这位一路栽培自已的长上说出这句话,心里不是不歉疚。

  “再过三个月,我就要正式从霹雳小组退出了。”梁队长看了看手里的信函,有些惋惜。

  “真是可惜了!你天生就是要吃这行饭的人。”大部分的工作,如果想做得好,只要靠“努力”就可以办到;但若想更进一步,达到精妙的境界,少了“天赋”就绝对不行。

  除千峰之于特警工作,便是如此。

  他有矫健的身手,机警的反应,百发百中的射击力,徒手搏击也从不落败。当他面对恶徒,有着大杀四方的气魄,黑白两道的恶煞统统闻风丧胆。

  本来,这些技能只要经过一再练习,要复制出几个“徐千峰”也不是问题。

  问题在于,正版的徐千峰有天赐的礼物危险直觉。

  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情况不对,他颈后的寒毛便会竖起。有多少次出勤务,都是靠着他强烈的危险直觉,立刻做出最正确的判断,整个团队才得以全身而退。

  这样的人才,不继续留在这里效命,委实可惜!

  言及正事,徐千峰敛起了笑脸,神情变得认真。

  “的确,我有天赋,也得到了一展长才的机会。”对于自己的能力,他很有信心。他双手交握于前,双眉舒坦,不卑不亢地说道。“但是,我必须回去,尽我对家族的责任。”他们都知道,徐家名下有大笔的土地,其中一部分被划作重划区,建设计画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另一部分的农地已经变更为建地,同样等着被开发,还有几支山头也因为政令开放,得以发展,想要合资合作的企划书,早已堆积如山。

  徐父虽然能主事,但也有了年纪,不适合超量工作徐家长子承袭父业,但年纪轻轻就有痛风的毛病,不痛则已,痛起来简直要人命,根本无法全心办公。

  整个徐家,就等着看他表现了。

  这么算起来,待在警界十年的资历,已经是父母给他最大的宽容,让他有十年的时间,去做他最想做的事。

  “既然我跟你父母是老朋友,硬要把你留住,未免太不上道。”梁队长叹。“不过,我还是要说,队上真是损失了一个人才。”“不用怕,队上一向人才济济。”他心酸酸地说着。

  其实,他也很热爱这份工作啊!

  对于危险与刺激的渴望,已经深值在他心中,他渴望终生与恶徒过招,与罪犯斗智,在枪林弹雨申大玩生存游戏,尽情展现自己的爆发力,怎奈身不由己?

  “人才是不少,不过,总有人不停离开,也有人不适任,就像当初的……”话才说到一半,梁队长陡然住口。

  徐千峰还沐浴在婚庆的喜悦中,真不该在这时候,提起那位敏感人物。

  “成旭甫。”徐千峰毫不介怀地接口。“他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成旭甫是与他同期进入恃警队的同僚,也曾是他的最佳拍档,他们的能力、天分几乎一样好,也熟知彼此的思考模式,曾经联手破获许多起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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