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他看见吗?是!她要教他看见,就算他不能成全她的爱情,她也要他知道,她无 怨无悔的心。
爱他,不悔,从不后悔,即使她的爱无法回馈,即使她的情只是单恋。
走到镜前再看看自己,衣服是白的,脸是白的,唇也是白的。好丑!
翻翻袋子想找来唇膏描上绘彩,翻了半天才想起,唯一的一只唇膏早在几个月前弄 丢掉,咬咬上下唇,想把它们弄得鲜红,却不料嘴唇不合作,仍维持着一片惨白。
无所谓,会过去的,除非生命结束,否则再多、再痛的苦都会过去,人生不就是这 样,由许许多多的苦痛悲伤、欢喜忧愁交织而成,经历过快乐,痛苦接踵而至,总要酸 甜苦辣全尝透,人生才不致遗憾。
临走前,她还要去看看他,跟他说--不管是不是朋友,我祝福你,平安喜乐。
笑一笑,露露她的招牌--苹果笑脸,不论如何,走过这一遭,她学会爱人。
捧起她的「家俬」,展开忙碌一天,她对每个人都笑,病人、医生、药剂师、护士 ,不管喜欢她的人、讨厌她的人,都收到她的笑容做为临别赠礼。
从早上到中午,她的笑容没停过,端起午餐饭盒,她像以往拚命塞,只想在最快的 时间解决。对的,她要用最快的速度回复她的生活,至于他带给她的「习惯」,她必须 戒除。
「告诉你,院长居然从楼梯上滚下来,撞伤头。」
「有没有怎样?」
院长两字钻入脑海,辛穗拿着饭盒的手微微颤抖。
他还好吗?伤得重吗?
「陈医生上去看过他,应该没事吧!了不起撞出几个瘀青,不过你知道最大的八卦 是什么吗?」
「说啦、说啦!别吊人胃口。」
「听说院长是跟凯琳小姐争吵,不知道是他太激动失足,还是让凯琳小姐推下来。 」
「哇塞!这番婆怎么这么凶,吓死人了。」
「别在背后叫人番婆,有本事到她面前去呛声,不要见着人就院长夫人、院长夫人 的叫。」
「说我?你自己不也是……」
之后,她们说话的声音再没传到辛穗脑中,一颗心盘盘旋旋的全绕在他身上。
他受伤,脾气会不会更暴躁?但愿凯琳小姐能诸多包容,不要反击他的坏脾气,否 则他只会更加愤怒。
不知道他让不让护土上去照顾,会不会又动辄丢人枕头,或是闹着不吃饭?她好想 飞奔到他身边,只是,她缺少一个理由……就这样,她浑浑噩噩度过整个下午,心中想 着、念着、挂着的全都是他。
终于,六点一到,她换下护士服,卸除工作职务,她不再是他的部属,而是「朋友 」--虽然他不承认,但是她还是要用起「朋友」这个身份去看他。
#######################悄悄登上十八楼,走过他的办公室,辛穗在他房前驻足 。
再见他,需要勇气,经过那么决绝的话之后,他们应该是陌生人了。进门,会不会 是一场难堪?何况……说不定凯琳小姐陪在他身边,那次撞见他跟MISS张的尴尬,她没 忘记。
但,转身离开,也许这辈子,他们再也没有机会见面……再见一面吧!最后一面。 至少让她将他的面容深深镂刻起,说不定这一次。他们会化解之前的不欢,说不定往后 若干年,路上再见,迎着她的会是一张笑脸,而不是别过脸、调开眼光,假装从不认识 。
敲敲门,没响应,他们不在?再敲敲,等一等,还是没人……心重重落下,他们连 最后一面都相遇不上……缘分,这东西与他们无缘。
垮下肩,往回走,她举步维艰。别了,要离开了……她真的要离开他了,从此天涯 相隔,陌路难逢……几个脚步,她倏地回身。
是了,她可以进去看看那个房间,就算是凭吊她的爱情吧!
那张床她睡过好几场,还有、还有,她买的一个大大的泰迪熊玩偶也在里面,他不 喜欢娃娃,每次想到,都要她把它带走,她可以顺便把娃娃带回家啊。
找到借口,她走回原地,扭开门把,推门进入。
他在!
看到他,失落的心瞬间被填满,他在啊,她可以看着他,不断不断看他,把他的眉 眼鼻心通通藏进心底深处。
走近床边,他在睡,睡得好沉。熟睡的他不再剑拔弩张,只有一脸安适。
「不生气、不生气,帅帅哥哥别生气,笨笨辛穗才要爱你哦!」对着他,她又不自 觉说出这句话。
话说惯了,也习惯他的环脾气,往后,生命中还会有这么一个爱发脾气的男人,让 她挂着,要她时时安抚?从未想过,悬着人、安抚人会是一种幸福,而她……爱上这种 幸福。
拂开他的金发,拭去他额际薄薄一层汗水,这个男人……火气真大,空调开着,还 是让汗水窜出来。
「绍钟……不管你认不认,我都当你是朋友,以后路上碰见,就算你别过头不理我 ,我还是会热情地跑上前,对你说声--嗨!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她努力催眠自己,告诉自己她的爱情已经升华为友谊,不管成不成功,只能是这样 ,因为,「最爱」已经走到他身边……她除了退让已无别路。
「不要再气我,我知道是我贪得无厌才让自己走到这地步,不然,我们可以再一起 去咖啡厅,你点一杯咖啡,我点一杯牛奶,你介绍凯琳小姐给我,我介绍未来老公给你 ,说不定几年以后,我们的小孩玩成一团,再过几年,我们变成儿女亲家,我就抱着我 们的小孙子,对他说:『知不知道,以前你祖父脾气差,赶走好多护士小姐,要不是外 婆,你祖父早就活活饿死。』那时一定很好玩。」
她叨叨念个不停,自己说给自己听。
很吵,绍钟的眉峰皱起,可恶,好梦惊扰,他从一片璀璨星空和芬芳的稻草堆中被 吵醒。握着拳头,人尚未醒,已是满腔暴力。
「对了,你知道不知道,今天是我工作的最后一天,我整天都在微笑,我跟那些对 我亲切的人笑,也对骂我的人笑。
我用笑容告诉她们,我不介意了,就算她们曾经对我有过恶意,可是过完今天,我 全都抛到脑后,往后再见面,我只会记得,找们曾是同事。
爸爸常对我们说:『做人吶!不要记恨,恨别人就是不放过自己。』
你想,要是我不放过自己,我怎么能快乐呢?我是笨笨,头脑已经很差很差,再为 生气伤脑筋,一定会笨得更严重,所以,我不要介意。」
瞇着眼,她的声音像地下水,一寸寸渗透到他心中,化解他心中暴戾,听着、听着 ,谷绍钟喜欢上这个甜甜柔柔的陌生声音。
「那天,我对你说,我不想当朋友,你可不可以当我是胡说八道,可不可以假装这 句话是骗人的,以后,我们还是朋友,虽然不见面,我还是会把你放在心里,时时祈求 老天让你幸福。」
当对不见面的朋友?很奇怪的说法,朋友不是事事分享的吗?不见面怎能成朋友?
也许她应该挂起面具,骗自己从没爱上他、没有单恋过他,那么她就能不时出现在 他身边,看他、听他、守着他。
但她不够勇敢,要她站在他身边,看着他的恋曲成歌,看着他们永浴爱河,只怕自 己心量狭小,容不下他的幸福……「答应我,一定要幸福哦!要记住笨笨在很远很远的 地方,期待着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