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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娘家和嫁妆,她是没法和人比,但她偏偏就生养出两个上了第一志愿大学的孩子,至于孟茹念私立大学,算是差强人意,让那些孩子混补习班或蒙个烂专科念的亲戚们瞪红了双眼。

  哼!事实证明,她钟惠音肚皮里的种就是好!而且,她的计划还没完呢!老三孟豪是男孩,自然要栽培他成为谢家第一个留美博士,而最像自己的孟茵,最起码也要有个博士夫人做做。

  她愈想愈觉得兴奋,把那封被留在客厅桌上的航空信,又拿到孟茵面前说:“黄维中的信你不看吗?这孩子倒挺有心的,你有没有给他回信?你告诉他托福考过的事了吗?”

  黄维中是父亲同事的儿子,在俄亥俄州的一所大学念博士班。去年暑假回国探亲时,孟茵硬是被架去和他吃了一顿饭,然后约了几次会,两人就一直维持通信的关系。



  “怎么样?你们提到申请学校的事了吗?”惠音见女儿不答,于是沈不住气地问。

  “妈,我又还没有决定要出国。”盂茵喝一口汤说。

  “为什么不去?你样样都跑第一,这回当个谢家的第一个女硕士也不错呀!”惠音急急地说:“而且,维中这孩子很不错,有他在美国照顾你,我也放心。”

  “我一过去,不就表示要嫁给他了?”孟茵说。

  “嫁给他有什么不好?留美的准博士,多少人抢着要呀!”惠音说:“你呀!人是聪明乖巧,但有时就是反应慢,做人不够机伶,有好机会也不懂得把握。”

  “妈,我还年轻,还不想结婚嘛!”孟茵有些不耐的说。



  “都二十四了,还叫年轻?”惠音不赞同的摇摇头,“我敢保证,你再也找不到像维中这么好的对象了,小心以后石头愈捡愈小,到时挑到一个卖龙眼的,就别回娘家来哭诉。”

  “妈,你急着要我嫁,是不是要和大伯母比苗头呀?”孟茵为了缓和气氛,开玩笑地说。

  “怎能不比呢?你看看孟华,一个家专生,就有本事捞到博士嫁,她的条件哪有你们姐妹好?每次看到你大伯母那股得意劲儿,我心里就有气。”惠音恨恨地说:“你姐姐以堂堂的大学生,去嫁一个五专生,到现在都还是家族中的笑柄。你没听她们说吗?什么“女孩子读得再高有什么用?嫁人最重要”,这就是要当面给我难堪嘛!”

  “妈,你太敏感了啦!”孟茵安抚她的情绪说:“现在姐夫不是很好吗?公司派他到德州设厂,好歹也是个大厂长呀!”

  “好什么?孟茹若听我的,会嫁得更风光!”惠音顿了一下又说:“幸好妈还有你。哼!孟华丈夫的那个博士,不过是土产的,你的更好,是喝过洋墨水、天下无敌的。孟茵,你可不能让妈失望呀!”

  孟茵一向服从母亲的命令,叫她往东便往东,叫她往西便往西,但这并不表示她没有自己的意见,只是母亲至今为她所设定的方向,完全是为她好,她没有反抗的必要。

  而且,自幼看了太多母亲在谢家所受的委屈,因此,若有什么能让母亲高兴的,她必会尽力而为。她可以说是那种比较孝顺贴心的女儿,只是,结婚的目的若大半是为了讨母亲欢心,又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其实,由客观的条件来看,黄维中是个很不错的丈夫人选,他的外表端正斯文,说话有条有理,很有目标远见。最重要的是,他对孟茵的印象极佳,回美后的第一封信里就坦白的说,他在台湾曾走马看花式的相了不少女孩,牛排吃到撑,竟在临行前才认识了她。

  我一直怪我爸妈没有早安排你,害我浪费那么多时间。七天,短短的七天,胜过我整个暑假……不!应该说胜过我所有的空白岁月!你知道吗?在情字这条路上,我本已没什么奢望,但在见到你以后,又燃起我热切的期待……

  黄维中曾在信中如此写着。

  盂茵看到这一段,吓得把信一丢。七天,才七天耶!他们真正相处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二十四小时,她对他是圆是扁还不太清楚,而且,一送上飞机后,就印象模糊了,他怎能隔着一片汪洋大海说他对她有感情呢?

  偏偏黄、谢两家人都很看好他们这段缘分,双方的母亲都说没见过那么漂亮相配的一对,让黄维中更是名正言顺地催她到俄亥俄州去念书。

  但她对黄维中,陌生之外,还是陌生呀!

  孟茵回到房内,拆开那封航空信,黄维中的字里行间依然跃满热情,比较起来,她的回信就平淡得像杯白开水。

  要怪,就得怪她这理智超过感情的水瓶座个性吧!

  可叹她空有一副温婉秀丽的外表,以为她会很多情,谁知她内心却是倾向现实和算计呢?

  也许是着太多姐姐因交男朋友而被责罚的事,孟茵从高中有男孩子追求起,就晓得技巧性地拒绝,免得惹来大祸。

  大学时代,又恰逢孟茹的恋爱如火如荼地进行,什么争吵、自杀和私奔,样样都来,把家里闹得天翻地覆。在那种情况下,孟茵自然不敢带男孩子回家,也连带地使她对爱情敬而远之。

  说实在的,她并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生死相随或曾经沧海难为水那一套,那都是书上才有的,即使是像孟茹那样几近可歌可泣的爱情,谁又能保证会永远不变呢?

  “你呀!以这种心态,凡事缩头缩尾的,纵有痴狂的深情,也轮不到你来拥有。”孟茹就曾这样批评她说:“可怜的妹妹,你注定要孤老一生罗!”

  孤老一生倒是不会,因为,孟茵的日子都是母亲一步步铺排好的,不容有大大的岔路,时间到了,她自然会找个适合的人嫁了,当个好妻子、好母亲,再来就是好婆婆、好岳母,人生就是如此了,不是吗?

  所以,对于无懈可击的黄维中,她也实在没什么好犹豫的,若是蹉跎到二十八岁,像洪亚梅一样几近饥不择食;或是更惨的像廖盈秋,到了三十二岁,只有离婚的男人可以考虑,那不就太冤枉了?

  想到此,孟茵的心情终于平静下来,乖乖地拿出信纸给远在太平洋那端的黄维中写信。

  至少,这样做会让她母亲很快乐的。

  心动

  莫非真是

  众里寻他千百度

  但若再回头

  一定不能是百年身呵

  今年的春天来得早,才三月初,天气就很暖和,逐渐移向北半球的太阳,已经发出灼热的光芒,让出游的人心情大好。

  近午,廖盈秋就拿着新考到的驾照,开着新买的车子来接孟茵和洪亚梅。

  因为是配角,所以,孟茵穿得很随意,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上身是白色有淡绿细格的宽大毛衣,素净得可以融入背景。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头发,这都要怪洪亚梅,硬怂恿她去烫几个卷,谁知竟卷出几分妩媚来,她很努力地想洗平、睡平,却都效果不彰,只好全部用黑色发夹束到耳后。

  一上车,孟茵又发现,昨晚去喝堂姐孟华喜酒时所戴的蓝钻耳环忘了拿下来,虽然只有米粒般的大小,却仍觉招摇,但若此刻特意取下,又有些奇怪,尤其是眼尖的洪亚梅,一定会问东问西的,想想,也只好算了。

  廖盈秋和洪亚梅则都是有备而来的,她们一个穿着缀有小亮片的粉红毛衣及织花牛仔裤,俏皮中不失优雅;一个是水红长罩衫,加上黑绒长裤,新潮中带着亮丽,比起来,孟茵倒像是随行的菲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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