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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棒头听不懂他说些什么,也不敢多问。只依稀感觉得到魁首的心情比谁都沉重,万一小姐命薄,魁首也不会命长。

  她不明白自己因何这样想,但她确信会如此,

  一般的夫妇,假使有一方不幸早逝,另一个自然哭天抢地,哀恸个几日几月,照样该吃饭时吃饭,该睡觉时睡觉,一点儿也不损及他(她)活下去的本能。

  然则,魁首和小姐不一样。到底哪里不一样呢?小棒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只知道,将来她与马泰感情再好,都不会为对方的死而发狂、殉情。



  殉情?她不明白那种感情内涵,甚至,她不确定她会想明白。

  这时候一位年轻姑娘走进屋来,小棒头见是姬美绢时,把她通报给卫紫衣。她送来极好的普洱茶,正合卫紫衣的需要,便叫小棒头给她一些赏钱。观她容貌不十分美丽,丰盛的头发,平滑的宽额,略大的厚唇,长相不很精致,只有那一对眼睛极聪明、灵活而坚决,平和呆板的面容因这一对眼眸而有了几许生动魅力。

  她送菜来,得了赏钱,却不即刻退下,反而一直盯着卫紫衣看,使他不得不多看她一眼,对她坚毅的眼神留下印象。

  她喃喃道:“紫袍银带——紫袍银带——啊!你是——”忙忙又住了口,情知太过唐突失礼而有些不安。

  卫紫衣一挑眉。“姑娘识得我?”

  “不,不认识,今晚头一回见面。”每天送往迎来的客栈生涯使她面对生人也落落大方,索性坦然道:“可否请教客信贵姓?”



  “敝性卫。”

  她欢快道:“原来你就是‘金龙江’的大当家卫紫衣!”

  吃惊的反而是卫紫衣了,这一路行旅投宿均由席如秀出面交易,不曾过分张扬,一个不曾到江湖上走动的乡间姑娘如何得知他的身分?

  “你既不认得我,竟能开口道出我名姓?”

  “我虽然不识庐山真面目,但听人描述过你。”她平实呆板的面庞浮现一缕柔情。“他跟我说过,他生平最仰慕的大人物便是‘金龙江’的首领卫紫衣,可惜缘仅一面,只听说他习穿紧施,腰系银带,其余便不得而知了。嘻,不想今日教我巧遇贵客,而且一猜即中。”

  “他是谁?”

  姬美绢摇了摇头。“你不会听说过他的,他只是个小人物。”

  “大人物一开始也是由小人物做起,并非天生。”他也不是真想知道那名男子的来历。奇怪,他确信是个男的。

  “他——他说,他要去投靠‘金龙社’,发奋努力的建功往上爬升,相信有一天能够站在你身边,成为你的左右手。”她偷偷瞧了他一眼,情知没有冒犯他,才敢往下说:“他已去了两年,大概没法爬那么快,你一定没听过他的名字。”

  分明很想探听那人的消息,又不好意思直问。卫紫衣暗暗好笑。

  “你不妨说说看。”

  她扭犯了一下,终于道:“他姓伍,叫伍胜雪。”看卫紫衣的表情对这名字没印象,多加补充:“他因自己的名字里有一个雪字,酷爱穿白衣,而他穿起白衣更加显得玉树临风,教人一见难忘。大爷若肯召见他一次,也会对他留下深刻印象。”她的思念浮游,很愿意为他做点什么。

  “姑娘待此人倒是一片赤诚。”卫紫衣很理智地说:“我没见过你形容的这个人,果真他投效‘金龙社’,不可能一身自施出现在我面前。”

  “为什么?”

  “‘金龙江’的下属一律穿紫色短衫系黑带。”

  “那多可惜,他穿白衣最好看了。”

  “他可以私下穿,不过,你确定你喜欢男人长年累月穿白衣?”

  “有何不可?只要他喜欢。”

  女人盲目的一面,他算是见识到了。

  她试探的问:“卫大爷,你肯召见伍胜雪吗?”

  “姑娘是他什么人,如此为他说话?”

  “我…萍水相逢而已。”姬美绢匆匆瞥了他一眼,看他面色不悦,知道自己逾短了,若再多有非分要求,只怕反而帮了倒忙,急急退出房去。

  她与伍胜雪的关系绝非泛泛,否则不会唐突开口,他们是亲戚还是情人?卫紫衣暗暗纳罕。不过,一会儿他便抛开了,奔至床边照料宝宝,他敏锐的听觉听到宝宝的呻吟声。可怜的宝宝,她一定很难受,昏睡中也时而扭动头部、时而发出呻吟。

  他把她半搂半抱的偎进他怀里,轻声软语的说些安慰话,也许她听见了,也许她感觉到他就在身边,不多时,便又安静下来。

  小棒头不由得眼眶微湿,她想,小姐有幸得到一名男子的专情与至爱,总算没白来人间走一遭,应该为她高兴才是,有什么可悲伤的?何况,小姐向来最讨厌人家哭哭啼啼的。可是,她仍忍不住掉下泪来,如果小姐能逃脱此劫,不是更圆满无缺吗?

  人原是习于得陇望蜀,不是理智所能控制。

  卫紫农说道:“你们都下去休息吧!”

  她答应了,顺手合上房门,领着小萱到隔壁小房安歇,随时等候传唤。

  谁也不觉得留他们孤男寡女独处一室过夜有何不妥,别说宝宝目前人事不知,即令她健旺如昔,也没人会想歪了,好像他们两人在一起是最平常不过的事情。相反的,会主动避嫌的人反而是卫紫衣本人,但,情况特殊时例外。

  像现在,宝宝在他怀里显得一脸安详,像熟睡了似的,怎么也狠不下心推她回噩梦里去,只有抱着她和农睡了一夜。

  翌日,他们四更起床,五更上路。

  连绵数日的恼人雷雨在半夜里歇止,逃遁到别的地方去了。

  卫紫衣将宝宝抱上车安顿舒适,唯有亲自照料他才能安心。今天她穿着杏黄色的衫裤,形式简单,手工十分精巧。小棒头这丫头也算伶俐,知晓在这节骨眼上他忌讳宝宝穿白的,衣箱里准备的大都是宝宝平日少穿的艳色服饰。

  天亮得早,青灰的曙色透入车窗,映照宝宝的气色显得更加苍白。

  今日的药汤有一半被她吐出来,他知道她的情况只有更坏不会更好,自是忧心忡忡,但也只能摆出人禅似的静定的脸孔,朝前赶路。在意识不可见的内心深处,有一团熊熊火焰在烧炙他的心,他只能咬牙忍着跨上马背,静待命运的转机,就算必须迂回地前进或攀援障碍而过,他始终抓住那一点希望。

  有了同生共死的决心,他实在并不颓丧。

  世事就是这样,一切都是命定的。然而,这不表示他因此屈服于命运,他当然要反抗到底,天性坚强的意志力使他能忍人所不能忍,绝没有“不战而输”这回事。

  “宝宝,你要撑住,勇敢些。”他默默地对她说。

  看见众人都在等待他的号令,他马上下令:“出发!”

  又是新的一天,继续紧凑的行程。

  三名青年和尚渡过黄河,起早夜宿的赶到邯郸。

  年纪最长的那位体形略胖,法号明智,看了他会有一种“是哪间寺院的?大概吃的不错吧!”的感觉。走在他旁边的那位是明理,长相粗豪,若非头顶天毛且身着袈裟,没人会把他和出家人联想在一起。而老老实实跟在他们后头的是明月,也是教人一见便要生出感慨:“这般人才竟然跑去当和尚,简直暴珍天物!”可想见他是多么俊俏的人物了。

  没人规定和尚都须是丑的,像朱洪武,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穷得俄饭,只好跑去当和尚,一天有两顿他。世上既有俊书生,自当该有美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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