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他忙打哈哈。
「那就这样说定了。」
郭冰岩重申迎亲日期,双方立下婚书,之后,他片刻也不停留的走了。
虽说省下一顿招待他的餐点,金乞儿却不觉得赚到了,因为他忽然想到,从头至尾郭冰岩都没尊称他一声「丈人」,连跪拜之礼也省了,
「这个人怪异得很。」金乞儿开始有点懊悔自己答应婚事答应得太快,可是,看到那一斗晶茔润的明珠,又舍不得推拒,再想想自己的女儿不也是怪异得很,或许这是天作之合也说不定。
金乞儿毕竟老了,虽然一波波的疑问不断涌上心头,却没了追根究柢的精力,反正「有人要」就好。不过,他还是派人招回最有主见的大女儿回来一趟。
金照银坐著轿子回门的途中,不免担心嗜财如命的老爹又想出什么名堂要女儿回家「进贡」,虽说夫婿家财万贯,但府里妻妾成群,很难杜绝悠悠之口。
一等到向老父问安,听明白此行的目的,不由得暗中松了一口气。
「这是大喜事啊!爹。」她唇边泛起一抹浅笑。
「这我知道,」金乞儿彷佛自言自语的说著,「可是那人很怪,真是奇怪透顶。他是我这辈子所见过最好看的男人,若非他生得高大魁梧,恐怕很难摆脱娘娘腔、脂粉气等字眼。但他没有。
「嗳!你没见过他,很难想像有人长相绝美却又让化觉得他是百分之百的男子汉大丈夫!这只是他外表的怪,他的气质更怪异,像一座冰山,年纪轻轻的,从哪儿沾染这一身的冰冷?可是,他出手又很阔绰,爱的偏偏又是最不贤良的元宝,你说,这还不够怪吗?」
「是很怪。」金照银不动声色的摆摆手说;「那您何苦答应这门亲事?」
「我怕!」金乞儿大声道:「我怕他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来提亲的人。」
这话实在不假。
「既然木已成舟,也只好听天由命了。」金照银很难想像父亲会有如此冲动的一天,他又不是没嫁过女儿,一个个的女婿不都是挑三拣四地选出来的?也实在是元宝太过「出名」了,难怪老爹反常。
「他不是本地人,是异乡客。」
「那又如何?」
「你不觉得这很重要吗?」
「不觉得。」金照银老实说:「爹,您别自寻烦恼了。您不是常说『儿孙自有儿孙福』,又说『不为儿孙做马牛』,难得有人量珠以聘金元宝,也算解除了您多年来的烦忧,应该宽心才是。」
「你说的得对。」金乞儿安心地笑了。
金照银觉得老爹根本不是担心元宝嫁得不好,而是怕元宝的娘骂他「良心给狗吃了」,为什应就单单她的女儿得远嫁他乡?因此,他需要一个支持者,以及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好让自己收聘礼收得毫无愧色。
也就是说,他需要一位盟友,或者说,代罪羔羊。
「这不是变相的教我开罪了后娘?」金照银心中有气,然则面对亲生的父亲,她也没办法。
有一句歇后语说;抱著元宝跳井--死要钱!此元宝非彼元宝,看来,黄澄澄、重甸甸的元宝、金子才是金乞的最爱。
金元宝虽然天性好动,很少静下来思考,但她绝不是一个傻姑娘。
她是她爹的孩子,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老爹认钱不认人的本性,所以,表面上她是驯服的、顺从的,还装作一副很期待出阁的模样。
金乞儿说求婚者是一名外地人。
「那才好呀!」她兴致勃勃的说:「我老早看腻了本地青年,三位姊夫没一个精采有趣的,一个赛过一过的无聊。而且,嫁得远远的才有保障,至少下回您要讨小老婆时,我可是天高皇帝远,您勒索不了我。」
金乞儿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真是白替她担心了!这个不孝女,嫁得愈远愈好。
薛姣可不这么想。「元宝,你快闭嘴吧!让我劝劝你爹,取消这门亲事 」
「那是不可能的。」金乞儿马上反驳。
「什么叫不可能?」薛姣尖声道:「你不是也回绝了明珠的亲事?」
「那不同。」金乞儿眯起眼睛,突然想到厉害处。「元宝,你不会也暗地里给我来上那一手吧?」
「上吊?呸!呸!呸!」元宝没好气的说:「我连死都不怕了,还怕嫁人?开玩笑,我金元宝可不是普通女子。」看老爹仍是无法释疑,她发问:「您给我拣的丈夫不会太老吧?」
「保证年轻,而且英俊挺拔,比你那三个姊夫强多了。」
「他一点也不穷吧?」
「拿得出一斗明珠,可见得家境殷实。」
「他看起来不至于阴阳怪气,或有个性上的缺失吧?」
「似乎 没有。」这点金乞儿可不敢打包票,所以,他的话说得不若前两次大声有力。他想,那个人岂止阴阳怪气,简直是冷心铁面,不过,他也不需要搬砖头砸自己的脚,一概予以否认,反正元宝之怪绝不输给对方。
「这就对啦!」元宝合乎实际的说:「年轻英俊、家境富有,又没有怪脾气,有了您这『三大保证』,我若还挑剔不嫁,岂非傻子?我金元宝可不傻。」
这点金乞儿从不怀疑。
「不过,远离故乡,你受得了吗?」他对这个女儿实在没啥信心。
「那才刺激呢!」元宝勇敢地说:「对我而这,固守家园是行不通的,只有舒适没有变化,我需要的是刺激。」
金乞儿和薛姣同时感到毛骨悚然。
「刺激?」薛姣哀愁地反问:「你从小到大所闯的祸还不够吗?」
「我就是讨厌沉闷乏味的日子。」元宝义无反 地说:「不管怎样,我可不想待在一成不变的生活圈子里,整天无聊的打呵欠。」
金乞儿皱起眉头。「哎呀!如果你真是我儿子就好了,商场如战场,你很少有时间抱怨单调沉闷,而我也可以享享清福了。」
这不帝再一次揭薛姣的伤疤,她连忙左以他语,商讨元宝嫁妆的多寡来转移话题。
她一心一意要为女儿争取最多的妆奁,金乞儿心疼银子,少不得要讨价还价一番,两人为了陪嫁的首饰多少件而争得面红耳赤!瞧,这就是有老婆的坏处,不若小妾卑屈顺从;金乞儿感概的想著。
然而,这些都不是元宝在意的。当天晚上,她穿著睡袍躺在床上,思绪回到了白天的那场对话,她表现得很愉快,相信不至于使父亲起疑,以为她和明珠一样会以死抗婚。
开玩笑!她虽然不甘心命运受人摆布,却是很珍惜生命的,把自己逼上绝路那太傻了,她还没有尽兴享受够呢!
嫁人?多无聊的玩意儿。若是嫁个寻常人倒还好,只需料理家务和生小孩:若不幸嫁入高门望族,才真可以把人逼疯,妯娌相嫉、兄弟阋墙,妻妾争宠 无一不令人烦心。
元宝向往的是海阔天空般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却也很清楚的了解到这绝非一般男人所给得起的。这世间也有游侠儿或四海家的男子,不过,绝不会携家带眷的,那多不自由;相反的,在他们的老家,多半有一位贤慧坚忍的妻子苦守深闺,不但要母兼父职,且需代夫孝顺公婆,让那个在外头逍遥的男人没有后顾之忧,任何时候想倦鸟归返,都有一个温暖的窝在等著他。
「呸!男人都是自私又狠心的!」云宝如此下结论。
她的父亲就别提了,三个姊夫又有哪一个舍得放弃享受齐人之福?这是社会赋予男人的特权,识相的女人会把眼泪往肚里吞,和情敌互称姊妹,否则「妒妇」之名一旦加身,就难免众叛亲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