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呢?”少女瞅着疑问的明眸。
“天下大势,分久必会,合久必分。走了五百年分裂之路,也该要和平了。”没有更多说明,男子伸手凝聚一朵白云,放至脚下,整个修长的身形便向上移动,乘云而去,飞腾在银铃树间,很快的失去踪迹。
少女担忧的眼光更沉重了,随即也站来一朵云,追随而去。决定了,她要跟到底!这一次誓死要保护兄长,不再让别人有机会利用他的善良来伤害他。
她白莞不会允许的!
这几天来水恋绝大部份的时间都用来找机会追杀小金狼;并且随着额头上的印记像是永远褪不去的存在着,她追杀的决心更为坚定。
“那只笨狼呢?”双手各拿一把水果刀,朱水恋轻巧的由窗口跳入客厅,问着正坐在沙发上修指甲的季曼曼。
“当然是逃到你杀不到的地方嘛,还问。”娇滴滴。
软绵绵的声音由季曼曼樱桃小口里吐出,然后随即在一声娇笑后道:“唷,你剪刘海呀?何必呢?基本上我个人觉得你额上那个印子还挺美的……”
“闭上你的狗嘴!觉得这印子美,干嘛不叫笨狼咬你几口,包你满脸豆花,快乐得不得了!”
“不了,人家又不是家禽家畜的,干嘛在脸上打印子呢。”
“是呀,野鸡野鸭向来不打印子的,只要当心别得爱滋、花柳病就好,多悠闲呀。”朱水恋以等量的毒舌回敬。
“哟呼,拿我当出气价呢,真没风度。”季曼曼伸手轻抢芳唇,一副不胜惊吓的娇弱神态。
“你客气了。阁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千万别妄自菲薄。”懒得再杠下去,她决定继续追杀小金狼的行程。楼下全找过了,它再能躲也只有一、三楼。等着吧,不把它碎尸万段难消心头之恨!
三日前,小金狼不知是用牙齿还是爪子弄痛了她额头,结果当她揽镜一照,看到的不是伤口,而是一枚像被烙印的白色印子。
那印子约莫有一个十元硬币大小,呈现叶脉状分布成图案。天晓得这是怎么弄上去的!更可恨的是它清理不掉,像胎记似的,死死附着成她身体的一部份。
虽然这印子并不是伤口,但她仍是很爱惜性命的到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来以防万一。那头笨狼就算爱玩成性,好歹也该有个限度吧?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当她是吃斋念怫积功德的人不成?要是没人给它“好好”的教育一番,将来长大了怎么成为狼上狼?对不对!
所以此刻她的举动是很伟大的,小金狼你就乖乖的纳命来吧。
可恶的笨狼!别以为有于悠罩着就可以胡作非为。
“别忘了明天该你南下巡视分公司啦。”季曼曼在她身后提醒着。
“知道啦!还用你多舌。”
“‘我怕你气疯了,哈么也不管。”多好心呀。
“我又不是你!”声音由远处飘来。
看来她的火气没有外表展现出来的那么旺盛。
季曼曼开始搽起指甲油,暗自想着。也奇怪,都知道那火爆女脾气不佳,但为何从没看到她发火到极点,失去理智呢?害她每次想抢便宜在口舌上占上风都无法如愿。
一个在发火中的人似乎不该仍牙尖嘴利的对别人的挑衅应付自如。不是吗?盛怒中的人不该还有思考能力的。
唉!多想亲眼看一次朱水恋真正发火的模样呵。
轻轻吹着指甲,在等待指甲油定型的同时,脑中突然闪过一个疑问:小金狼干嘛找死的在水恋额上留印子?
有什么用意直说不更好?至少水恋不会杀人,还会全力配合不是?
那个水恋啊,标准的硬嘴巴、软心肠。虽然平常不做什么救世济民的大事业,但朋友有难,从没见她袖手旁观过,即使她总是一副冷淡无情的死样子。
“在台湾吗?”追寻着同类的气息到人界,还没决定从何找起,一股强烈的白气笔直由地球的某一端射向天空,并凝聚不散。这是男子最熟悉的银铃树气味,是属于白狼族才懂得使用的咒术。
而这一股熟悉,再加上这种精深法力才能定下的咒术,只有少数人才办得到;而唯一曾在人界使用的人便是他——白逢朗。当年在小王子殷佑身上施咒,守护它五百年,并设定于它成形现世后,加以保护它不受其他野心份子伤害。更方便他寻到它。
只是,这股气为何如此强烈?一般来说,甫苏醒的殷佑不可能有这么强烈的气,它应该还只能维持狼形;没有半点法力的情况下,它连自己都保护不好,哪来的精力去挥发咒力?
也就是这股强烈咒气的高涨,驱动了他布在白狼族的阵法,让他得以寻来。但情况上的离奇,今他来到人界已有一日,仍思索着来由。
若这股气不是小王子发出,那么又是谁呢?白狼族以外的人根本无法撼动这咒气分毫,他甚至想不出自己结下的咒术,如何为小王子以外的人所用?因为那根本不会发生。这一点的笃定他还是有的。
可以确定的是殷佑确实出现了。现在唯一的线索正是依循白气,找到了白气发出处,相信便可一步一步摸索出真相。至少现在他并未感受到恶意,相信可以更乐观些去看待未知的情况。
此刻,他高坐于云端,任由气流驱动着云的方向,飘飘浮浮的由南向北。夏日的薰风暖洋洋的拂来,已逐渐将他座下的云朵吹向白光发射出的地点。
五百年的物换星移,人界又是另一番气象了。他低头望去,飞机、汽车等的科技文明已成普遍,男女的衣着也不再保守,甚至开放得令人咋舌。以往的女性哪怕是手臂不小心外露,都要被打成淫妇,哪里还允得只穿内衣亵裤出门?
以往的过分保守和现在的过分开放,都教他这外人为之不适应。想他狠界分成九大族,衣着上有崇尚天体者,亦有包得密不透风之族群,但数千年来从未改变其风格。一如他们白狼族,习惯了以白色长袍为衣着,不爱拘束,也不曾想要改变。毕竟穿着只是遮体避寒之用,谁会在上头弄花样?修法习道都来不及了。
相形之下,人类的花样就多了。
不在心灵上求精进,反倒致力追求外在的物质便利与享受。人类确是所有空间族群里的异类。
努力的方向不同,成果自然也不同。所以人类发展出所谓的文明演进,并晋身为科技文化;而狼界与其他各界则超脱肉体的局限,修持灵体的升华,而悠游于各界。
唯一相同的恐怕是各界皆有害群之马的存在吧。
他座下的白云缓缓停止,不再随气流飘移。睁眼一看,知道抵达了地头。白光抵任这片云,想是已到台湾的上空了。他施了个法咒,雪白的身影霎时化为无形,然后,凝聚的白云俱散,像是再也没人乘坐的烟渺,各自被流风推到远处,另起旅程……
无聊的宴会、无聊的人、快馊掉的食物与即将酸掉的饮料,为什么有人会愚蠢到在五月下旬的大太阳底下开这捞啥子所谓的庭园派对呢?难道不知道台湾的五月天几乎已算是夏天的代名词吗?
而她,可怜可歌又可泣的朱水恋,为何要善良的来加入这呆子办给傻子参加的宴会?就为了曼曼那家伙莫名其妙在南投摔伤了腿,赶不回台北参加这大客户所举办的慈善宴会。她其实可以不来的,但天晓得她发什么神经要代那家伙参加!?这种巴结客户的事她一向死不做的,但是实在太无聊了!韩璇没空陪她,季曼曼留在南投休养,不能陪她斗嘴,那只杀千刀的小金狼又被于悠打包去参加露营,整个宅子留她孤单一人面对周休二日的凄凉。有没有天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