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俊逸温雅、玉树临风,俨然是一派贵公子的模样,但言语举止间却又有种令人不及招架的锐利。他究竟是温文的凤凰,还是凶猛的豹子呢?
她虽然聪明,却还不到深思的年龄,当满满一桌的菜放在桌上时,她瞪大了眼,什么也不及想了。
只要明天也有饭可吃,管收养她的是皇帝之尊还是阎王老子。她狼吞虎咽之际,心中如此想着。
于是,老子……更正——紫珑从此便在风府住了下来。
第二章
西陵风宅花园里凉亭的石桌上,蛐蛐儿左蹦了一下、右跳一下,长长的触须嗅着,展开薄如网膜的翅膀,翠绿的小小身体发出了共鸣,引吭高歌。
时光匆匆,紫珑在风府转眼就待了半年。
“唉,好无聊。”她叹了口气,伸了伸懒腰,仰躺在凉亭石椅上,脚跷得高高的,小鞋上的花球儿一颠一颠的动着。
和煦的春风掠来,吹起她身上淡紫色的衣角,吹在她的脸颊上,暖暖痒痒的,凭添几许睡意。
“想不到,让人收养居然如此无趣。”她自言自语,放下跷着的二郎脚,四肢伸展成大字的平躺在石椅上,背后传来沁凉。
脸朝上,她双眼呆呆盯着凉亭的屋顶,红红紫紫的花纹,格架成多角形。她眯起左眼,自言道:“看起来挺像枣子饼的。”
她歪着头,再眯起右眼。“看起来像绿豆糕。”
唉!都无聊到这等地步了。
自从她在风府住下之后,衣食无缺,受到相当好的照料;不仅衣衫是上等质料,每餐摆上桌的也都是名菜珍肴,像是要补偿她以往吃不饱似的,就连罕见的大王花椰菜也尝过了。
“那棵大王花椰菜到底在忙些什么?”她扁了扁小嘴,不甚高兴的说道。
那名紫袍男子当初威胁利诱、成功的收养了她之后,自此却是一天到晚不见人影,而她和他已有长达半年没再见过面。
据婢女所说,“爷”总是五更天未亮就出门,直到隔日三更才回返,然后匆匆沐浴,又出门去了。看来,别人是栉风沐雨,他是披星戴月……嘿,她现在会用成语了。
如果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话,他们现在已经相隔……整整五百八十年了。不好意思,她比较喜欢可以动脑筋的算学。
话说回来,距他上次出门已有三个月,她想不起来有哪种职业会忙成这样,而且需要常常出远门的。
“除非他白天当土匪,晚上兼差干飞贼。”她随手拔起一根草,放在嘴里嚼,自言自语的说道:“出远门嘛,一定是去外地抢一大宗大的。”
“你说谁是飞贼啊?”一张笑嘻嘻的大饼脸出现在她眼前。
“谭老头,别吓唬我。”她唰地坐起身子来。突然出现的这人便是谭生,即是当初指出她是破军星的文士,他是风府的谋士,现在兼职做她的教师。
只听见谭生说道:“爷回来了,他要见你,叫我先来知会一下。”
他终于回来了。
“要见我就直接过来啊,何必先找人先通报,麻烦!”她从石椅上跳下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当然,她此时的衣服和以往相比是相当干净的。
她又加了一句:“贵族就是这么麻烦,琐碎规矩一大堆。”
虽然谭生从不提起,但她光瞧这所府第的排场也早猜出那姓风的男子一定是西陵国的贵族,只不过有多“贵”就不得而知了。
“这与身分阶级无关。”谭生说道:“爷是男子,且是地位颇高的男子,而你是姑娘家,男女相见,总要需要一些礼节,我早教过你的。”
“去!”她不耐烦的挥挥手,说:“谁睬你男女什么……不亲的那一套啊!想见便见,还要先遣人层层通报,男子汉大丈夫罗罗嗦嗦的,老子才没耐性等着见他哩。”
“紫珑,你的老毛病又犯了。”谭生纠正她。“女孩儿家别自称老子,让爷听见了会不高兴的。”
自从爷命他教导紫珑读书,他的日子过得喜忧参半。喜的是,小紫珑天性聪颖,识字很快,理解力极强,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原本一个字都不识得的小文盲,现在拿起文章就琅琅上口;忧的是,她读书虽快,却丝毫不理会书中那一套礼义廉耻、忠君爱国的道理,经常和他辩。而不可思议的是,学富五车的他,居然还常处于下风。
果然,她满不在乎的双手一摊,说:“他要生气干我何事?反正我就是我,叫老子还是叫大王都一样。”
谭生有些着急了起来,白皙的脸胀红,说:“爷将你交给我,叫我教你读书,陶冶性情,半年下来开口还是如此粗俗,我如何对他交代呢?”
“瞧!”她迅速转过身来,指着谭生的鼻尖,说“你称他做什么?”
谭生被她突如其来的一问愣住了,愣愣的回答:“爷啊。”
“天底下有姓爷的人吗?”
他侧头想了一下,回答:“没有。”
“有名字叫做爷的人吗?”
他摇头说:“没有。”
“这就对了。”她一拍手,笑道:“既然他都可以叫做爷,我为什么不能叫做老子。”
“这……”谭生搔了搔头,面现难色,明知她强词夺理,一时之间却也想不出反驳的话来。
就在谭生为难之际,一个清朗的男子声音传来:
“因为我是名副其实的爷,而你却永远不可能成为老子。”修长的身影出现在庭园一角,后头跟着魁梧大汉。
“爷。”谭生见到来人,立即恭敬的一揖,垂手退到旁边。
紫珑则是仰起小脸,望着眼前这名比她高出许多的男人。
她看见一名神情疲惫的男子。
他的相貌依旧英俊秀雅,却有风霜之色,显然刚完结一桩大事,匆匆赶回来;束着的长发让风吹得略显凌乱,雕刻般的英挺五官扑了层尘土,灰扑扑的,但看起来并不肮脏;那双狭长凤眸因长途跋涉而有些黯然,却不失精练。他的眼盯着她,审视着,一如半年前初见面时。
“紫珑,赶快向爷行礼啊。”
谭生压低了声音,朝她呼唤着,然而,她的注意力却集中在眼前男子的穿着。
不是初见面时的紫袍大袖、儒生装扮,此时他身上所穿的,是铁衣盔甲,西陵武将的战袍。
原来,他刚从战场上回来。
她眯起了眼,看见那战袍上染着斑斑血渍,胸甲上刻着刀剑擦痕,穿在这俊雅青年身上显得有些突兀不协调,但看在她眼里,心底窜起一股莫名的兴奋,马上将前半年平淡的日子抛在脑后。
“紫珑。”男子轻唤她的名。
“……”她没有回答,一双眼仍盯着他。
他身上的战袍散发出疆场风沙味,狂野中带萧瑟,盔甲下深紫色的战袍镶着银边,肃杀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尊贵;她虽不知那是只有王族出身的大将军才能穿的袍色,却心仪那无法形容的独特气质。
“紫珑,爷在叫你呢。”谭生终于忍不住出声提醒她。
她“喔”了一声,从遐想中恢复,张口欲回礼,却是哽在喉头说不出来。
她根本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
他们的关系本来就很奇怪,说是主仆,她当初并没有订下卖身契;喊他一声“风叔叔”,他太年轻;叫一声“风哥哥”又太亲昵;若像府中上下叫他一声“爷”,她又不甘心,于是,半年后的首次见面,便硬生生卡在这尴尬的称呼了。
谭生见她仍是呆愣的站着,便走上前去拉拉她的衣角,低声说道:“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