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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她敢发誓,她是全世界最忙碌的人之一。

  自从三年前母亲倒下之后,她就一直维持在这种冲锋陷阵的生活步调中。没办法,谁教

  她是家里唯一能挣钱的人呢。



  其实这种说法也不怎么正确,至少她目前正就读于高二的小妹就自愿休学工作以分担家

  计,但硬是被她恶狠狠的瞪回去。她再怎么辛苦、再怎么累,也一定会撑到妹妹念完大学为

  止。开玩笑,她小妹可是全校第一名的优等生地,拾家的希望都在她身上,她怎么可以休学?

  她,拾浣芷,芳龄二十三,正是花样年华。按理说,此刻她应是跟着同事逛街或是上餐

  馆才对,可惜拾大小姐的运气不佳,她正骑着那辆中古摩托车,以不要命的速度穿梭于台北

  市区,企图赶上八点打卡的小夜班。



  还好今儿个老天还真帮忙,不但沿路的交通号志奇迹似的一律闪烁着绿色的光芒,就连

  碍眼的交通警察也放假吃晚餐去了。拾浣芷看看腕上的手表---一百九十九元的卡通表---上

  头的指针正停留在七点四十分的地方。

  “咻--”她吹了一声口哨。没想到今天还有点时间先填饱肚子。吃什么才好呢?嗯,就

  盐酥鸡好了,她已经近一个月没吃过如此昂贵的食物了。

  拾家原本并不穷,她和小妹浣翎生长在一个小康之家,父亲是保险公司的经理,母亲则

  是典型的家庭主妇。她和浣翎原本有个正常、快乐又和谐的家庭,可是三年前的一场车祸政

  变了这一切。

  当这个噩耗传来的时候,她正在课堂中听课。她还记得当时她的心彷佛被狠狠地自胸腔

  中抽离。当她赶到医院,却在手术房外见到几乎晕厥的母亲对着她摇头。父亲去了,而她甚

  至来不及见他最后一面。最糟的还不止如此,几乎在同一时间,母亲也跟着倒下了。面对着

  突来的家变,从未吃过苦的她不得不在一瞬间摇身一变,变成家中唯一能处理大事的“一家

  之主”。

  幸好父亲生前有投保,保险金扣除掉丧葬费用之后剩下来的钱,刚好用来支付母亲的医

  药费。令她倍感不解的是,身为保险公司经理的父亲却未帮母亲买保险,这一点对她日后的

  生活造成了难以言喻的冲击。毕竟谁也想不到母亲会罹患脑瘤,而这个听起来就很吓人的医

  学名词,让拾家所剩无几的保险金,悉数投注在手术费及日后的医疗费用上。

  面对着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和年仅十七岁的小妹,浣芷做了一个壮士断腕的决定,休学工

  作以养家活口。白天,她在一家通讯公司担任外勤助理,晚上则到一家外籍人士常去的Pub

  打工至凌晨两点。三年下来,她都快吃不消了,但一想起品学兼优的小妹及等着钱延续生命

  的母亲,所有的疲累感瞬间消失。

  她是拾家的长女,必须负起一切责任。她表面上虽不愿承认,但生活的重担的确快将她

  的肩膀压垮了。

  望着近在咫尺的盐酥鸡摊子,地快步走向前。

  同样快被责任压垮肩膀的秦仲文,在半个钟头前决定结束工作,好好找个地方轻松一

  下。在连续压迫脑细胞半个月后,他决定该是让自己放松的时候。

  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街景,台北市的夜色是如此闪烁迷人,可惜他的心情一点也迷人不

  起来--原因就出在他最新一任的情妇上。

  秦仲文勾起一个阴郁的笑容。相处太久了,女人就会变得贪婪。当初他怎么会觉得采薇

  迷人?瞧她现在一副以秦家大媳妇自居的同样,那样子说有多笨就有多笨。唉,女人一旦变

  傻,就如同一个碎裂的花瓶,一点都不可爱。

  该换了。再相处下去,他没有把握自己会不曾动手撕碎她那张愚笨的脸。

  这次维持了多久?三个月?采薇算是一只聪明的小狐狸,可惜火候还不够,不懂得隐藏

  妒意。真是个傻女人啊,他秦仲文何时只摘一朵花过?对他而言,每个女人都是美丽的花

  朵,种类不同,却各显芬芳。

  但他却不是一个三流的采花贼。他从不采花,而是买花。他没兴趣,也没闲工夫去追求

  女人,光凭他的家世及人品,就有满山的女人任他挑选。

  为了不造成日后甩人的麻烦,他选择交易用钱买女人,以避免她们死缠着他,要他负责。

  他了解他的名声并不光彩,但那又如何呢?织敏前阵子才嫁的小子也一样是个声名狼籍

  的花花公子,最后还不是照样栽在秦大小姐的手中。所以,秦家人向来只有打胜仗的份,从

  不懂得败战是什么滋味。

  想起唯一的小妹,秦仲文的眉头不觉蹙起。那小妮子什么人不好嫁,偏选上国内排名第

  二名的花花公子。幸好屈之介的人品及财势在台湾也算是名列前茅,否则别说是老爸,第一

  个出拳反对的人就是他。

  说起国内头号花花公子---刘宇刚,秦仲文不禁笑了。这家伙抢人女友的功夫跟他吞并

  他人产业的速度一样出名。为了这项特殊“技艺”,他不知道跟多少人结下梁子。虽然如

  此,却没人敢惹他,只因他恰好是国内最大的企业宇刚集团的头子,跟他作对等于签下自己

  的死亡证明书,哪一天要被暗杀都不知道。

  没有人想死得不明不白的,秦仲文也一样。他倒不是怕刘宇刚---他都唤他霍克---而是

  没这个必要。霍克跟他的默契好得很,他们绝不曾看上同一个女人。

  女人对他们而言只是游戏,犯不着为一个没有意义的游戏而劳民伤财,坏了彼此的和

  气,这是他们的共识。

  又下雨了。秦仲文不耐烦的看着车窗外。到底台北市民有什么对不起老天爷的地方,怎

  么老是恩赐雨水个没完没了?

  坐在一旁的方绍凯,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一脸烦躁的上司。他向来是个好秘书,只要是秦

  仲文下的指令,他绝对会像电脑般,正确而无误的执行。

  当然,这些指令也包含了帮他处理掉一些小麻烦,譬如说女人。由他的上司最近对江采

  薇小姐的不耐态度推测,他有把握,最迟明天他就会接到指示---解除她的情妇身分。而这

  是自他担任秦仲文的秘书以来,第八次帮他收拾善后。

  江小姐的运气还不错,维持了三个月,这是他所处理过为时最长的关系。不知道继任者

  能不能破这个纪录?

  秦仲文向来不是个能按捺得住寂寞的人,最迟一个礼拜内,他就会找到新的志愿者。这

  是方绍凯的另一个把握。

  “停车。”

  秦仲文突然发出这道命令,司机一接到指示,马上打起灯号向路旁停去。

  “秦总?”方绍凯不禁发出质疑。

  “我想吃那玩意见。”他指向一个卖盐酥鸡的路边摊。

  方绍凯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不禁蹙起眉头。“秦总,那些东西不卫生。”

  “是吗?”秦仲文扬起一个有趣的笑容。“我想那些东西应该吃不死人才对,我那天才

  小妹就特别爱吃。”

  方绍凯点点头。的确,秦总唯一的妹妹是个怪胎,明明身为奏家的大小姐,集所有尊贵

  荣显于一身,但她却一点也不将它放在眼里,净与一般的小老百姓混在一起,甚至还喜欢吃

  些垃圾食物,穿牛仔裤和T恤。更夸张的是,她竟然还是个罗曼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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