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写稿写到三点多,一早起来又被两个小鬼这样折腾.待她躺下去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
十点多呀……想到十二点还得到学校接两个小鬼放学.她就觉得好想哭。
“噩梦,噩梦,这真是一场噩梦。”她调好闹钟,用被子将头蒙住。“如果睡一觉醒来,发现这真的是一场噩梦就好了…-”
* * *
她睡得很深很沉,刺耳的闹钟声没将她吵起来。
直到床边的电话响起,她才总算睁开惺性的睡眼,述迷糊糊之间接起电话,口齿不清的清:“喂?”
一片寂静。
她皱眉.努力撑开迷蒙的双眼,再叫了一声,“喂?”还是没有声音。
“真是见鬼了!”
她将话筒丢回去.拉起被子转头再睡,但过不到一分钟,电话便再度响起、
“喂!”她火气冲冲的按起电话,开口就是一阵骂,“你是哪个无聊的神经病?没事打电话到人家家里恶作剧,很好玩是吗?我警告你,我现在睡眠不足很想杀人,你最好不要再打来了!”
语毕,她正想再度摔下话筒,却看到一件让她事后恨不得去跳太平洋的糗事--她把话筒拿反了?
她微一愣,好一会儿才回过神,连忙将话筒转正,急急忙忙的道歉,“对不起.请问你是哪位?刚刚有点小误会,我不是故意要骂你的……”
“请问你是万小姐吗?”电话那头传来低沉的男声.“你是不是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
两个小孩?她呆了一下。她哪里来的小孩?
过了一会儿她才想起,是啊,她是有两个小孩.而且·…偷瞄一眼桌上的时钟.妈啊!巳经一点了。
“小志和小梅?”她用肩膀挟住无线电话,急急忙忙的掀被下床.四处找寻车钥匙。“他们怎么样了?是不是出事了?”
“他们没事…..”男人还没说完,小志的声音已经插进来。
“妈妈!”熟悉的尖叫声透过话筒,依然不减它的杀伤力,她差点以为自己的耳朵会聋掉。“我要妈妈啦--”
“弟弟乖,妈妈等一下就来接你了,不要哭了.”
方琦闻言傲愣。
敢情这位仁兄将她误认为是孩子的妈了?
那他又是哪位?
“请问你是--”
“我只是路过的人。”男人一边安抚小志,一边淡淡的道:“我们在学校门口,你快点过来接他们吧?”
* * *
开车往学校的路上,万琦不止一次的咒骂自己怎会如此的不小心。
台湾的治安这么差,绑票事件时有所闻。
虽然他们方家是没几个钱,可是时代不同了,现在的歹徒已经不贪图大钱,就算只是十几二十万都要。
万一两个小孩出了什么意外,她要怎么跟大哥大嫂交代?怕是以死谢罪都没办法洗清她的罪孽。
车子在学校大门前停了下来,两个小孩泪眼婆娑的看着她,却没一个主动走过来。
他们看着她的眼神又似控诉,又像指责,无言的抗议着她居然忘记要来接他们放学。
“小志.小梅,过来!”
她竭力想在两个小孩面前建立长辈的威严,但看来他们不肯吃这一套。
小志冷哼一声,别过脸去.不愿理她。
她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认命的下车,走到两个小孩的面前,低声下气的道:“对不起,郡是姑姑不好,姑姑睡过头了。”
小梅嘟着嘴看她.“我肚子饿了。”
“好,好.我肚子也饿了,回去姑姑马上煮午餐给你们吃。”她一手抱起小梅,小梅没有抗拒。“小志?”
小志双眼一瞪.赌气道:“我不想吃那么难吃的东西。”语毕,转过头去不肯看她.
方琦闭上眼睛.暗暗哀叫。
啊!如果有人早点告诉她,小孩子这么难伺候,就算大哥大嫂跪下来求她,她也绝不会答应的。
他们用她来发泄心里的不满,那她呢?她的委屈又要向谁说去。
她伸出手,捺着性子道:“那我带你们去吃麦当劳,行不行?回家了.天气很热,你会中暑的。”
小志还是不肯看地,
“那不是我家。”他再次强调,“我要妈妈!”
喔!让她死了吧!
她一直以为一个七岁的小孩应该多少懂事了,可是为什么他好像什么都不会,就只会说要找妈妈?
毒辣的太阳无情的照在三人的身上,汗从她脸上一滴滴的落下,然而小男就像是打算和她硬撑到底,死也不肯伸出手来。
“小志,妈妈不是来了吗?”突然一个低沉的声音自后方传来,她认出那正是电话中的男声:“你知道妈妈不是故意忘记的,快点跟妈妈回去。”她转过身,只见一个修身的身影从树下走生来,身上背着一个黑色的包包。
在这样炎热的天气,他们一大两小都已经汗流浃背,可这男人却一副神清气爽的楼样,酷热的阳光似乎未曾对他造成任何影响。
他的五官俊秀,身材修长而结实,远远看去,和学校一片绿意花草相辉映,还真是说不出的赏心悦目-她写了十几本小说,创造出无数俊美无俦的男王角,可还是头一次看见这样秀色可餐的男人活生生出现在她的面前。
一时间,她只能呆呆的看着男人走到她的面前,不费吹灰之力的将小志抱起,然后对她微微一笑.
“小孩子闹别扭.一下子就好了。”
她闻言苦笑。
“但愿如此。”她犹豫了一下.才道:“你能帮我把他抱到车上吗?他好像不愿意让我碰他。”
男人微笑点头,一边安抚小志,一边打开车门将他抱进车子里。
待两个小孩安置好后,方琦才向他道谢.”谢谢你.幸好有你在这里看着他们。”
“不客气。”
两入同时沉默下来,气氛顿时觉得有些尴尬。
见男人好像没有离开的打算,她只好礼貌性的问:“需不需要我顺路载你一程?”
他闻言绽出笑容。“如果不会造成你的困扰,那就麻烦你了。“
* * *
事后,方琦每每想起自己居然敢让一个陌生男子上她的车,总是冷汗直滴。
坏人脸上绝不会写着“我是坏人”四个字.否则这世上早就天下太平。她有可能载到一个强暴征.杀人魔,或是抢劫犯,总之.她是在拿自己和两个小孩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可是……她也没有想到他会答应呀?
她只是客套的问,正常人都会拒绝的吧,这年头,大家不是常说要提防陌生人.不要随便上别人的车吗?
就算他是男人,不怕被先奸后杀好了.至少也该看得出来,她是客套的吧?真是失算呀!
忍不住从眼角偷偷瞧他,
话又说回来,像他这么英俊的男人还真是不多见,比起那些偶像明星.可真是毫不逊色。
根据罗曼史小说定津,这种人通常是男主角。
而男主角,大部分都不会是坏人….·当然啦,那要看你对坏人的定义是什么;不过方琦相信,有很多女人绝对愿意无条件让眼前这个男人对她使坏。
这样一想.她能载到这个男人.搞不好还算是三生有幸了?
啊,不要怪她有这种窃喜的想法,活像一个八辈子没见过男人的花痴.实在是小说家的社交生活贫瘠得可怕,
她每天会去的地方就是那几个--超市,书店.图书馆.租书店……总之都是一些能维持最基本的民生需要及写作需要的地方.
在那样的地方,不要说英俊的男人,就是稍微像样的男人都很难遇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