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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我会觉得对他的好感表现得过分明显,恐怕被人瞧出端倪;但似乎只是我多虑,根本没有人相信我这种人会有柔情。

  这样也好,我从没想过要把对他的“暗恋”变成“单恋”。

  暗恋和单恋有什么不同?

  龚信文告诉我:“暗恋就是没有人知道你在喜欢某人,而单恋就是大家都知道你在喜欢某人,但对方却不喜欢你!”



  原来如此。如果我有承受尴尬的勇气,我可以直截了当的告诉他:“我喜欢上了你!”但是我没有。既然没有,我想过应该放弃,因为若无法让我喜欢的人,像我喜欢他一样的喜欢我时,我应该自动放弃!因为不对等的爱,毫无幸福可言。

  我知道,我知道!当每晚独饮相思时,我总下定决心回到还未喜欢上他的自己!但一旦他出现眼前,我立刻又丧失思考能力——只要他的一句话,我便会推翻原有的计画!

  真惨——也只能这么说了。

  这场暗恋会怎么结束呢?我常常在想。

  “好热哦!”他拿着手中的桌球拍扇风。

  “对呀!热死了!”我倚在栏杆旁。九月的午后,一点风都没有。



  老实说,我们之间的话题贫乏得可以,总是兜着一些不关己事的事情在聊。偶尔他询问几名老师出题的特性,但甲、乙两班有些科目的老师并不一样,我无法确切地回答他。几乎每回谈话,我们都会像现在一样谈着天气……真的很无聊,可是我高兴!我喜欢!

  “喂!”姜美祯从背后拍了我的肩膀一下,“上课了!”

  “真的?怎么都没听到钟声?”他看了一下腕表,朝我挥挥手,“我回教室了。上课专心点,别打瞌睡哦!”

  “你管我?”我朝他吐个老长的舌头。

  “不要吐舌头啦!很难看哪!”说完他才走开。走到楼梯口时,又回头挥挥手。

  我甩甩头,觉得脸颊发热。他的浅笑总牵动我每一根神经。

  “啊——脸红了!脸红了!”姜美祯在我身边嚷。

  我瞪她一眼,“神经病!”走回我的座位。

  经济学老师进门后,大家自然安静下来。

  老师戴着一副很斯文的黑框眼镜,气质很不错,教学技巧也挺好。听学姊说他除了教书外,在外面还有一份保险业务员的工作。我们学校就是这样,有不少老师教学只是兼职,在外头部还有自己的一份事业。听说五年级的投资学老师,就是白马磁砖的股东之一,还有,姜美祯提的新来的电脑老师,似乎也是某电脑公司里的成员。

  我不反对老师除了教学外,并未与社会脱节,前提是他们得尽好自己的职务。

  这节课我例外的十分认真做着笔记。姜美祯悄悄传过来一张纸条——放学后摩托车再借我好吗?拜托!拜托!

  姜美祯住潭子,搭公车约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但她觉得十八岁以后,还搭公车有点丢脸,常常向我借车子。

  我住的地方离学校只有一小段距离,走路约花八到十五分钟左右。车子借她是没问题,但晚上话剧社聚会在公园路的麦当劳,我怕一待晚,走夜路回宿舍的滋味挺恐布的。

  我想了一下,便将车钥匙丢给她。她随即又丢了一张纸条过来——我觉得你和那个学弟很配哪!

  我不客气地在纸条上回道——你去死!

  姜美祯双手握着笔,假装往肚子捅一刀,趴倒到桌上装死。没两秒,她又端坐起,写着纸条——忘了问你,你钱包里这回留的是什么金玉良言?

  摇着手中的笔,我想了又想,决定不回答她。

  我习惯在钱包里夹着一张自己做的小卡片,以收集的云彩纸为底,将边线雕成蕾丝形状,写上一些辞句。

  我在找一把钥匙,一把追入爱的殿堂的钥匙——就是这次我夹在钱包里的卡片上所写的。

  前一阵子我还写过——我不仅要一生只爱一次,还要一爱就是一生!

  以及——总在期待“意外的惊喜”,但既已“期待”,何来“意外”?

  总是短短的几句,但都记录着我一时的心情。

  这回皮包被捡走。捡到的人看到那辞句时不知会有何想法?是颇有同感,或觉得皮包的主人非常幼稚?

  不小心撞到那人时,我没有正眼瞧对方;只记得对方穿着白衬衫、灰色长裤、褪色的皮鞋;感觉是个颇成熟的成年男子,可能会觉得我是个幼稚的小女孩吧!

  我仰头看看老师,老师很进入状况地教着课。右边姜美祯手抚着额头打瞌睡,左边龚信文一边听课,一边还背着英文单字。

  我抿抿嘴,伸手进抽屉里拿出下午买的漫画月刊,读起这一期的最新剧情。

  第二章

  我抱着我疼爱的小猫“喵呜”,学姊的贵宾狗“王子”跟在脚边,等待着电梯下来。

  我和一个我们学校夜间部毕业的学姊,合租号称中市规画得最好的国宅——“光莒新城”中的一间公寓。

  光莒新城当初是配给退伍军人居住,建材、坪数还依军人的阶级有所分别。听学姊说我们这栋公寓属于“将军级”,是最好的。

  这栋公寓高十五楼,每楼有两户。顶楼是空中花园,我住在十四楼。公寓里有四房两厅两卫,不过房东将套房锁住,偶尔南下,他们则住进套房。房东是退伍将领,目前住在台北,每个月我们必须将房租汇寄上去。

  两年前搬出校舍,爸妈来台中陪我找房子。当时公寓里还有四个学姊,合住两间房,余一间面东、可俯望孔庙的房间要出租,房租三千五,厨房用具齐全,客厅有冷气、有电视,非常舒适的一层公寓。我嫌房租太贵,但爸妈非常中意这里的环境;他们不希望我去住一般学生租的顶楼加盖、木材隔间的小地方。他们和学姊谈妥,便要我住进来。

  连着两年契约到期时,房东都酝酿涨价。前年让他得逞,我个人的房租高达四千。但去年相继有两名学姊出嫁,公寓里只剩三人,我们以房东涨价我们就搬为要胁,使房东今年维持一层公寓月租一万二。而四千元还只是房租而已,并不包括水电费;再加上公寓的管理费,每个月实付的金额大约四千五。在学生里我租的房子算是高级住宅,房租也特高!

  每年寒暑假都有想过要搬家,但好日子过惯了,外面出租的房间我都看不上眼,只好依旧窝在这层有家的味道的公寓。

  和年长我数岁的几名学姊都不熟。只要她们在宿舍里,我就一个人待在房里,除非她们都不在,我才会在外头活动。

  上学期还有两名室友,暑假过后,却只剩下一位学姊。她说另外一名室友自动离开,房租会付到契约到期为止,要我不用担心。我心底明白大概是怎么一回事。这两名学姊原是挚友,两人好得不得了,像王子就是她们两人合买的小狗。但上学期期末就常常听到她们在争吵,有一次甚至还打起架来,原来是其中一个抢了另一个的男朋友。

  女人的友情真的很脆弱,一碰到爱情这回事就会“破功”!

  王子舔着我的脚指头,我踢开它,要它离我远一点。

  我讨厌名种狗!

  王子长得比一般贵宾犬还大一点,我觉得它可能是贵宾犬和马尔济斯的混种。

  我讨厌这种宠物狗的原因,是因为我觉得它们的骨头实在很贱!它们生来似乎就该受宠爱,它们不知道狗有保护主人、看家的职责,它们只负责取悦人。所以说它们的日子过得比一般土狗、流浪狗好,有的甚至还比人尊贵。所以我讨厌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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