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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了解。”他拍拍焕真的手,“其实我并不怨女朋友的兵变,当然是出社会几年以后才释怀的。她依赖性很强,我不在她身边,她一定很彷徨。一个在当兵的小毛头当然比不过成熟男人的魅力,尤其那男人又对她关怀备至。”他笑笑,“有时候爱情就是这样,激情燃烧完了就完了……”

  “所以你一直不想再谈恋爱?”真浪漫,好长情喔!

  “当然不是。只是觉得又要从牵手开始很麻烦,”他毫不留情的击垮她浪漫的想像,“我比较希望能够直接上床到礼堂干脆多了。”

  看他笑得嘴巴可以塞下一个拳头,焕真觉得很无力。



  “喂!我可没打算马上到床上……”她的脸又红了,一叉手转头,“我连你的年龄都不知道,怎么可以随便跟陌生人……”

  “这个陌生人是你准备要嫁的呢!”他那线条刚毅的脸庞充满戏谑的笑意,“我今年刚满三十。至于其他资料……我等等发E-mail给你。你的公司到了。”他下车帮焕真开了车门,“请多指教。”

  跟他握手,他的大掌几乎吞没了自己整只小小的手。

  “请多指教。”她拿起皮包,灿然的,“我开始喜欢你了,健新。”

  “为什么?”他留恋的没放开她柔润的手。

  “因为你会帮我开车门。”向他眨眨眼,俐落的奔进公司。



  就因为开车门?他笑笑,“我也开始喜欢你了,焕真。”

  — — —

  回到家,打开灯,健新疲劳的叹口气。冷清清的家虽然洁净,但是,连一点生命迹象也没有,又觉得太冷静。

  结婚会不会好一点?还是结婚以后,变成两个人相对着孤独?

  不赌一赌,谁也不知道。

  参与豪赌的,又不是我一个。想到那个充满勇气的小女人,他的嘴角微弯,都快十一点了,不知道她睡了没有。

  “喂?”响了三声就接起来,很好,她还没睡。“是我,健新。”

  “我想也是。”她的声音疲惫却带着欢欣,“还没睡?”

  “嗯。我来“五分钟,护一生”了。”躺在床上,心灵彻底松懈下来。

  “什么?”

  “打五分钟电话,维护一生平安。”健新开了床头音响,柔柔的小夜曲轻扬,“好久没跟女朋友讲睡前电话了,如果有点生疏,你得包涵一点。”

  她温柔的笑声真是好听;难怪大家都劝他交个女朋友,原来,光听笑声就可以减轻这么多的疲劳呢!

  虽然只是五分钟的电话。

  他坐起来,从公事包里拿出焕真Mail给他的资料,连身家资料都像是企划书,实在很好笑。

  一面翻着,一面从她慧黠的自我介绍里头认识她,虽然只是一颗金芭乐起的头,虽然他谨遵孔老夫子的教诲,不语怪力乱神……

  望向早上才种下的半颗金芭乐盆栽,他瞪圆了眼睛。

  不会吧?现在就发芽了?他冲过去,不敢相信的望着轻轻摇曳的青苗。

  虽然这么不可思议,他还是拿了水来浇灌。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 — —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焕真看着早上才栽下的盆栽,居然冒出苗了!她喝水时正巧看到,大大呛咳好几声才缓过气来。

  不是梦!真的发芽了。太惊异了,她把手里的半杯冰水往盆里倒……糟了,盆栽可以浇冰水吗?

  反正天气这么热,应该没关系吧?

  她用指尖碰了碰嫩小的叶子,没想到她种什么死什么、老爸看她浇水都会惊慌莫名的“黑手指”也种得出东西呀?

  神奇的嫩芽……她将盆裁放在窗前,衬着这个都市迷茫的夜色灯景。隐约的喧哗,原本驱之不去的寂寞,居然因为这小小的生命有了一点温馨。

  想想刚刚的临睡电话,她心里有种丝丝的甜蜜感。原本觉得清冷的房间,也有了暖意。

  一切都是巧合吧?

  但是,她去上班的时候,再慌乱也会放下百叶窗,好让嫩芽能够迎风招展,却不会让风雨摧残了那点碧绿。

  人生,果然还有点值得期待的吧?她不自觉的看着苗芽微笑,洁净的脸有种久违的光彩。

  — — —

  虽然是为了这样实际的理由交往,每天健新还是来接她上班,只要两个人没加班,有时还会相约─起下班,顺便吃晚餐。

  健新喜欢西餐,会煎很好的牛排,三明治和沙拉也难不倒他。焕真喜欢中餐,能够煮很道地的台菜,第一次看见她用瓦斯炉煮出有锅巴的饭,健新都瞪圆了眼睛。

  他们两个的晚餐约会实在很不浪漫。往往是买了材料到健新或焕真的家里做,主人开始做菜,客人看书或处理公务;等煮好了以后,一起享受一顿VCD大餐。可怜两个忙得分身乏术的企业菁英,连看场电影都没时间,往往等电影变成VCD才能够捧着想看的片子回家配晚饭。

  这么简单到简陋的享受,却让两个人觉得自在又快乐。

  没想到这么魁梧又严峻的男人也能够系着围裙相她一起洗碗擦碗,焕真心里有种赌到头彩的狂喜。她不好意思告诉这个看起来霸道却会帮女人开车门拉椅子的男人,她最喜欢的就是一起洗碗的时候,他洗碗,她擦碗,有时手指不小心碰到,都会心跳好一阵子。洗好碗以后,一起喝杯冰冰的麦茶,真是……美丽得什么也不愿意换的一刻。

  — — —

  谁想得到这样俐落的都会女子,也煮得一手号好菜?健新偷偷看着把碗一个个整齐排列在架上的焕真,要很忍耐才不在唇角泄漏他的欢喜。谁说台北女孩子部只是追求名牌和漂亮的养珠啊?我就遇到真正的天然珍珠了。告诉她,太难为情。其实,他最喜欢的时刻是和她手牵手散着步,一起去自助洗衣店洗衣服的时候了。

  真没想到,我们的家只隔两条街,我居然没发现邻居里有这么好的女孩子。之前我们一定在便利商店错身过吧?或许在同家录影带店借过相同的片子,可能一起默默的洗过衣服,却彼此不认识。

  能够和她一起等待衣服洗好,一面喝着清凉的苹果西打,真是太幸福了。

  装作不经意按住她的手,好小的手啊!像是果汁软糖一样的触感。心底软软的流荡着甜蜜,还有她朝霞似的脸颊。

  再K十个肿包也值得。

  他每天上班的时候,也养成了放下百叶窗的习惯。不希望酷暑的太阳,晒枯了好不容易萌发的嫩芽。

  一个大男人弄花弄草是有点恶心,相信怪力乱神也有点神经……但是,管他的!这是他和焕真相逢的信物,要好好爱惜才行。

  第三章

  健新跑哪去了?这段时间他总是忙个不停,连讲电话都有气无力的,虽然有些发闷,她还是准备要相信他。

  每天替渐渐长高的小树苗浇水,焕真却不再为了健新可能出轨烦忧。

  我应该很担心才对,但这种莫名其妙的信赖感……她嘴唇勾起微笑,或许我也迷信的认为,只要小树苗茁壮,我们的感情也不会有变化吧?

  暌违好几个礼拜,他满脸疲惫又带着诡异的笑而来,照例轻吻了她的唇,眼里充满了兴奋。

  “明天,”他拥着焕真,下巴轻轻摩挲着,“明天我给你一个“礼物”。”

  她皱着眉,“我不喜欢礼物。”这总会提醒她不愉快的经验。

  “这次你一定会喜欢的。”他眨眨眼睛,递给她一个信封。

  “邀请函?”焕真抽出卡片,不知道他大费周章的请客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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