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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萧阳呆在一起很愉快,但是同她的那些称之为同伴的人呆在一起,却让他觉得很是不安。尤其唐巧茜欢迎他的帮忙:“一直期待能和你较量一下,但一起共事也不错呢!电脑天才。”

  对方明明是眯着眼笑着,在那一瞬间,他却犹如被蛇盯住的青蛙般,恐惧得无法动作。

  就这样不假思索地进入对方领域,是不是太轻率了些?

  虽然不安,但见面时其实对方也并无多少不妥的举动。但少年心中一直一直这样想着:啊,也许我们并不是同一世界的人。



  ※※※

  “啊啊啊啊,我们并不是同一世界的人啊!”

  甜美的童音已变成尖锐刺耳的惨叫声,穿过铝合金玻璃窗,划破窗外那下着细雨的冰凉夜空。

  黑夜中浓浓的的雨雾,滴滴嗒嗒地敲击着被窗帘掩住的窗子。天气总在时而温暖又时而冰冷的气温中左右变化着。

  现在虽呆在灯光明亮、温暖的小屋内,但明早还是必须顶着阴风寒雨去上学,实在无法让人高兴起来。而且现在也不是担心诸如天气之类事情的时候。

  “我为什么非要知道这些东西不可;钢琴:键盘乐器、18世纪初意大利人首创木质琴身、一般为7组88键、按十二平均律半音阶排列于琴面……定音鼓:打击乐器、源于阿拉伯、约13世纪传人欧洲、鼓身铜制锅形、兽皮蒙面、以6只螺旋或加踏板调整音高……还有提琴竖琴木琴……我为何非要知道这些是什么乐器,什么样子,怎样演奏不可!!”



  火大地把乐理书摔在地毯上,更用只穿着袜子的脚用力踩了踩。“我才不想背什么是乐理、音名、音阶、力度、速度、调式、拍号节拍之类的东西呢,更讨厌看到什么G谱表、F谱表、C谱表。”

  因太过激动而有些气喘的少女瞪向正在电脑桌前飞快地敲击着键盘的少年。那个可恶的家伙从刚才起就一直置身事外般地充耳不闻。

  少女用脚踹了下他的后腰,指着地毯上摊着的乐理书问道:“这本书到你背会一共用了多少时间?”

  少年抽空向右后侧的地下瞥了一眼,随即不经意地又回过头打字:“绿色书页,是初级版吧?我记忆力不算好,全记住大概用了两天时间。”

  脑中某个纤细的小神经猛地被扯断,少女又发出一声惨叫:“为什么?你的脑子是什么做的。我说三天时间根本不可能背完这一本厚书,那姓周的小子却骂我是笨蛋,他就很聪明吗……”

  “周千明是我们班记忆力最好的,俗称过目不忘的就是他那种人,他只用四小时就背好那本书了。”

  “什么?他也是天才?”

  “别说那两个字啊!我们只不过比别人记忆力强一点,理解力快一点而已。真正的天才应该是爱因斯坦、华罗庚、贝多芬、莫扎特那种人。我们如果不努力,也不过是永远超越不了父辈成就的普通人。”

  “但你,还有那姓周的,应该比同龄人出色吧。”少女酸溜溜地强压住羡慕的心理,她也好想有一目十行的本领好用于对付文言文。

  “人的一生又不是只有少年阶段。”完全没注意到身后少女那如果用紫色石蕊试纸碰一下就会变成红色的语气。少年略感困惑地回答着。而且更值得羡慕的应该是少女本身吧!作为同处在应试教育下的学生,他从未见过像萧阳这样肆意妄为的人。

  在古商城的那个晚上,他仿佛以为少女的后背上长有黑色透明的羽翼,似乎要冲破黑暗飞越而去,那种卓然而自由的姿态在他心上深深刻下烙印,令他突然产生一种荒谬的感觉:与这个人在一起,一定任何梦想都能实现。

  虽然实际相处起来,对方是个好像不怎么聪明,做事冲动粗心,交谈时用脚多于用口,拙于做家务,更不时威胁他替写一半作业的少女,但并没什么失望的感觉,反而觉得异常亲切。

  还有少女对于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可以采用二百条理由来逃避责任。

  “我为什么要背这些乐理书,我是主唱、主唱耶,我只要唱歌就行了吧。”

  “有主唱的自觉就请不要再随意喊叫了,对你嗓子不好。虽说只要唱好歌就行了,但你认识五线谱吗?”

  “认识那些蝌蚪符号做什么?你是要听玛瑞·凯丽还是珍妮·杰克逊的歌,我学给你听就是啦。”

  “哦。”少年停下手头的工作,转过身望向少女。“你会唱她们两人的歌吗?她们的高音音色可以用天籁形容呢,你唱给我听听吧。”

  “啊——”

  少女眨了眨眼:“嗯,没有歌带伴奏呢。”

  “我有啊。”

  少年起身,到少女的书柜上多出几排的碟片中找出所需要的歌碟。自从住到少女家后,他就陆续把自己家中自己喜欢的东西般过来:音响、VCD机、小电视、电吉他,虽挑选了很多次但仍有大量的碟片。这些全都堆在萧阳屋里,使她的小卧房变得更加狭小。

  同时,他还带来了他喜欢睡的枕头、喜欢盖的被子、喜欢用的茶杯、喜欢穿的睡衣、喜欢坐的沙发,这些全都放在他所借住的小客房里,当然连乐队海报也全带来,贴了满满一屋。

  当然两人从不知道少年这样大规模的搬迁引来上下楼邻居间的好奇,更不知道少女的父母对于好奇的邻居那充满关切的问话“你们家才搬来的那个可爱的孩子是谁?”用怎样痛苦而扭曲的笑容回答说:“是远房亲戚,远房亲戚,因父母不在家,所以让我们照顾着。”更不用说对邻人“真少见呢,那样漂亮的孩子。”的称赞用怎样违心的口气附和着了。

  “先试唱惠妮特·休斯顿和玛丽亚·凯瑞合唱的那首经典《相信》吧。”

  把话筒递到少女手中,少年笑着提醒:“注意啊,前奏快结束了。”

  “你真勇敢。”

  “什么?”

  “竟然敢亲手递话筒给素有‘卡拉OK小姐’之称的我。”

  前奏已过,MTV下面黄色的英语字条也已经过去几句,而少女只是全身发抖的拿着话筒站在那里,同时嘴里嘀咕着少年不太懂的话。但一夜过去,他终于知道“卡拉OK小姐”是什么意思了。

  ※※※

  “那就是抱着话筒再也不松手的人。我终于见识到那种人的可怕啦,你能想象得到吗?她一边指使我换碟子,一边不停歇地唱了近30首歌。”

  秦情瘫了似地趴在课桌上,他的头脑正在呜呜叫的,似乎现在还残留着萧阳的声音。

  “那说明你没选错主唱啊!看来她的耐力不错。”

  在前排坐着的周千明,背靠着秦情的课桌,翻看着今天要上课的内容。

  秦情却无奈地捂着头叹着:“可是今天早上,她的嗓子全哑了,无法出声,只能跟我打手语。”

  一直倾听的李力哲发问:“她歌唱得应该不错吧?”

  “不,很难听。”秦情面无表情地认真回答:“不但经常跑调,有些英文字不唱就混过去,还故意模仿大人低八度的声音,难听得要命。”

  “啊。”李力哲呆住:“难道我们的乐队要交到这种主唱手中。”

  “但听久了,反而有种独特的魅力。她即使唱到最高音时嗓音也没唱破。音区很广。不怪腔怪调时的音色非常清澄透明,一瞬间反而生出‘真的要让这么纯净的声音再学一些发音技巧’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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