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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谢谢你的帮忙。”她深吸一口气,扯出一个笑容。

  “别客气。你要往哪个方向?”他忽然问。

  “东区。”她愣愣地道。

  “能不能顺道载我一程?”他双手挂在腰带上看她。



  “呃……好啊!”只有答应了。卞则刚想不出拒绝的话。

  “谢谢。”他大方地上了车。

  卞则刚把书放到后座,直到车子转出校园还搞不懂于慎谋究竟是哪条筋“秀逗”了?他不是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吗?

  不是她多心,她总觉得他近来常常出现在她面前。

  而且非常频繁。

  奇怪!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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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是有什么事在进行只是她不知道而已。

  卞则刚看着又在她课堂上出现的于慎谋,觉得事有蹊跷。他已经连续旁听了她好几堂课了,上课时他专心认真,仿佛要把她所讲解的全部吸收似的,而每每她念到一些绝妙的情诗,他的眼神都会教她局促不安,好像……好像她的所有情绪都难他的法眼一样。

  他到底在想什么?又想干什么?

  也不想想他们所引起的话题热潮未退,他还敢明目张胆地跑来旁听她的课,害得她百口莫辩,只能任流言四窜,无力回天。

  终于,有关他们两人之间的传闻,在炒了近一个月后引起校长的注意了,校长找了一个时间约谈她,她诚惶诚恐地前往解释了半天,之后,才带着校长那句“好自为之”的训诫回到系办公室。

  唉!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原以为到T大教书是件美好的事,现在看来,根本是个错误的决定。

  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看来,教完这一年她得收拾行李滚回美国去了。

  在办公桌前坐下,她的心情还是跌停板,无意义地翻着书,竟从书页间掉出一张折叠整齐的小纸条。

  她捡起来打开一看,上头用电脑打着一首英文诗,诗旁还有着字迹遒劲优美的手泽——

   

  假使爱不存在,天哪,我所感受的是什么?

  假使爱存在,它究竟是怎样一件东西?

  假使爱是好的,我的悲伤从何而降?

  假使爱是坏的,我却觉得稀奇,

  哪管它带来多少苦难和乖戾,

  它好似生命之源,竟能引起我无限快感,

  使我愈喝得多,愈觉得口干舌燥。

  如果我已在欢乐中活跃,

  又何处来这愁诉和悲号?

  如果灾害能与我相容,何不破涕为笑?

  我要请问,既未疲劳,何以会晕倒?

  啊,生中之死,啊,祸害迷人真奇巧,

  若不是我自己给了你许可,

  你怎敢重重叠叠压在我心头。

  呀!这是一种什么奇特的病效,

  冷中发热,热中发冷,断送我生命!

  卞则刚一看见这首讲诗立刻知道这是英国诗歌之父杰弗雷·乔叟的“特罗勒斯的情歌”。

  但,是谁将字条夹在她的书本中的?

  她的目光下移,字条未端龙飞凤舞的三个字解答了她的困惑。

  于慎谋!

  她瞪大眼睛,不明白他写这首诗给她做什么。他是要问她这首诗的出处,还是要问她这首诗的作者?他真的这么认真在上她的课?

  她该感到欣慰的,可是,内心却涌上一种怪怪的情绪。不知为何,于慎谋这张字条的爱情让她惴惴不安,这首情诗中描述情炽烈浓重,把爱情形容得恰如其分,是一首常被用来当成表达爱意的诗篇。

  她搔搔后脑,决定找他谈谈,顺便问清楚他为什么放着电机系的课不上,跑来旁听外文系的英文情诗选读。

  打字主意,她等到下午三点半,才走向电机大楼找人。日间部大部分的课只排到下午两堂,学生们几乎一下课就走光了,电机大楼的走廊上只剩下寥寥几人,她向行经身旁的一位女同学问道:“请问,你知道电机系一年级的于慎谋吗?”

  “知道啊!他是我们系上的名人哩!”女孩活泼地回答。

  “他离开了吗?”

  “我刚刚好像还看到他在电脑室里头,你可以去那里找找看。”女孩往东侧一指。

  “谢谢。”她顺着方向一路走去,来到电机系的专属电脑室,一打开门,强劲的冷气便迎面扑来,让她的打了个哆嗦。

  一个个分立的电脑桌整齐地排列着,于慎谋就坐在前方的位子上,面对着电脑专注地敲打键盘。

  她慢慢踱到他身后,才想偷瞄一下他在做什么,他就霍地转过椅子,盯着她问:“有事吗?卞助教。”

  她反而被他吓了一跳,没好气地抚着胸口说:“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身上有股特殊的气味,很容易辨认。”他靠着椅背,悠哉地摇晃着双长腿。

  “气味?什么气味?”她闻了闻自己的肩,没闻出什么味道。

  他忽然站起来凑近她的颈间,轻声说:“玫瑰香气。”

  她被他超乎安全距离的侵略骇住了,忙不迭地后退,舌头却打了结,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太胡闹了!

  于慎谋微微一笑,又坐回椅子,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卞则刚掩饰地清了清喉咙,拿出那张字条说:“我……我看见你留在我书内的这首诗,你是从哪里看来的?这是十五世纪英国诗人乔叟的作品,诗名是……”

  “这我知道,特罗勒斯的情歌。”他打断她的话。

  “你知道?那你写这首诗给我干什么?我还以为你找不到出处呢?”她一脸茫然。

  “我只是觉得这首诗很符合我现在的心情。”他右手手指旋着原子笔,低头笑着。

  “心情?”她又将诗看了一遍,才恍然道:“这是首情诗……啊!原来你恋爱了?”

  “应该是吧!”他抬眼看着她。

  “那你该把这乎诗给你爱慕的对象才对啊!”她哑然失笑地说。

  “我给了。”这个超级“钝”的女人!他暗暗叹息。

  “给了?”

  “嗯哼。”他的一双亮眼直盯着她。

  “那为什么还会跑到我手上……”她先是迷糊,然后噤声,然后瞪大眼睛,然后张大了嘴巴,“你……你……你是说……你……该不会是……”一紧张就结巴是她的坏毛病。

  “我把这首诗夹在我喜欢的人的书里了,希望她能明白我的心,结果,她却不解风情地跑来告诉我诗的作者和名称。”他眼中闪动着促狭的光芒。

  卞则刚真的傻了。

  喜欢?于慎谋喜欢她?JesusCrazy!这怎么可能?她比他大三岁,而且还是学校的助教啊!

  他该不会被那些徘闻搞得是非不分了吧?

  “我……我告诉你,开……开玩笑得要有个限度,于同学,你可别因为被校刊上那些八卦新闻惹毛了就来个以假乱真……不,弄假成真……不不不……是真假不分……”她慌得连舌头都不灵光了。

  “是非真假我一向分得清清楚楚。”他对她的反应笑不可遏。

  “是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还会说出这么疯狂的话?”她觉得脑神经快打结了。

  “我不认为‘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有什么不对。”

  “不对、不对!当然不对!”她激动地说。

  “你干嘛怕成这样?我是说我喜欢你,又不是说要杀了你。”他还有心情抬杠,俊朗的脸也全是笑意。

  瞧他轻描淡写地把“喜欢”两字说得像是家常便饭,卞则刚却因这两个字差点休克。这位小老弟的幽默细胞可能太旺盛了,才会在这种时候寻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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