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几乎不敢相信地瞪着他。“什么意思,你……是卧底?”
“答对了,请多指教,同行。”他的笑灿烂得如清晨的旭日。
“不可能的,你的资料警方明明……”
“千真万确,只不过你是台湾派的,而我受命于美国情报局,卧底的年资比你久,虽然各为其主,不过最终目的都是一样的。”
她呆愣了好半晌,讷讷地吐出话。“原来你早就知道我的底……”
“我一直都晓得,从第一眼见到你时,我就晓得了。”
第十章
“那为什么……”
“原谅我现在才告诉你,有些事情留待最后关头再说比较好。”
事实的真相太过劲爆,一时之间教她不知如何理出头绪。
“对了,那晶片──”说穿了,发生这么多事全因那晶片而起,她最想知道的就是到底晶片流落何方?
雷霆洛笑得神秘。“当然是放在最安全的地方。”说着便拿起她胸口的挂表,没有人料想得到这里头另藏了玄机。
他按下一个微小的开关,挂表竟自动打开了,潜藏了一年多的晶片完好如初地放在里头。
湘苹惊异得再也说不出话,直到最后,连她怎么回到住处、雷霆洛是如何抱她回来的,都是后知后觉。
“你骗我!明知我是卧底的,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你还骗我!”待一切思绪沉淀后,楚湘苹恍然大悟地兴师问罪。
雷霆洛怜爱地接住佳人送来的拳头,她会这么生气是应该的,但他绝不后悔欺骗了她,对她势在必得的野心到今天依然不变。
“我知道这么做很卑鄙,但是绝不后悔,你是第一个让我在执行任务时破例爱上的女人。”
他依然霸气顽强,爱她的心没有一刻妥协过。多强烈的爱啊!竟教她动了真心。
“既然你早知晶片在挂表里,为何──”
“为何没有拿走,是么?”一对棕黑的眸子转为深邃,望进她茫然的水眸里,连声音都变得蛊惑。“我说过,我唯一想得到的只有你,其他都是多余。”鼻息缓缓移近她飘郁的香气,轻薄着暂时失了防守的唇瓣。
“你……好可恶。”她捂住唇,总是拿他没辙。
她清楚明白,也因为自己心仪于他,才会疏于防范,她终究连心也属于他了,思及此,不禁对丁旭任感到深深的歉意。
“怎么面带愁容?”托起她的脸轻问。
“我对不起旭任……”想起任务完成后,最后一次见到旭任,他的话始终感动着她。
“一年前我没能好好保护你,该愧疚的是我。是他保护了你,我输得心甘情愿……”
留下了这句话后,他便洒脱地告别。
雷霆洛深深地搂住她,丁旭任不愧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感谢他的成全,还记得当时他俩握手言和,立下了男人的誓约,他答应丁旭任绝对会让湘苹幸福,这是他永不卸下的任务。
既然一切真相大白,局长也伏了法,但是毒枭组织还未完全摧毁,有许多事尚未完成。
“必须逮住朱超,一天不抓到他,就怕春风吹又生,永远铲除不了余“毒”。”她担心地说道。
“剩下的事我来处理,你乖乖待在家里。”
“不行,我有我的职责。”她坚决,不改倨傲的个性。
雷霆洛严格命令。“你的职责就是好好保护你腹中的小生命。”
她惊愕。“你……知道?”
“别以为瞒得过我,你的一举一动全逃不过我的眼睛。”
老天,多可怕的人!不愧是资深卧底,连这都瞧得出来。
雷霆洛做事很有计划,每一步行动都是经过缜密的考量后才去执行的,效果往往出人意表。
他的手轻放在她的腹上,低哑道:“我要保护你,也要保护我们的孩子,相信我,卧底七年不是白干的。”
既然如此,她不免纳闷地问:“那你为何放过熊彪?”明明可以一起将他法办的。
“我需要一个替死鬼。”
她恍然大悟。“原来你打算让他背上背叛组织的罪名,这黑锅可不轻。”
“他迟早得死,与其这样,不如让他死得有价值点。”
“死得有价值?我看他会死无全尸。”国际毒枭老大会使尽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追杀熊彪。
有了替死鬼,雷霆洛便可全身而退,与他为敌实在太可怕了,熊彪的下场就是个血淋淋的例子,好个血淋淋的形容词,实在是太贴切了。
“谁教他妄想轻薄我的女人。”冷漠的语气下,公报私仇的意味可浓烈了。
她本想斥责他的做法,才一抬头,却让他吻个正着,炽热的索吻贪婪依旧,就连那不安分的手也俐落地探入裙内。
“不要。”一把推开他,知道他想要,可是她不能。
“怎么了?”勾起她的脸,雷霆洛审视那张暗藏心事的容颜。
“我的记忆也许一辈子没办法完全恢复。”
“那又如何,我不介意。”
“可是我介意,也许哪一天我突然恢复了,说不定就将你忘了。”
“放心,不管你将我忘了几次,我都会把你追到手,用尽各种方式在所不惜。”
“就像先前的不择手段是吗?”她冷哼,-想起他当初骗她说两人有亲密关系,害她信以为真,就忍不住瞪他。
面对那双美丽有个性的眸子,他却笑得邪气而魔魅,忍不住要一亲芳泽。
“你停手呀!”她低吼,这人就不能看看场合吗?他们现在在轿车上,车上又不只他们两人,还有个司机呀!
雷霆洛按下电动板,隔开了司机的视线。
“长达七年的任务完成,我总得犒赏自己,007有不同的女人,而我只要你一个,这要求不算过分吧!”
这话说得她心儿怦动,望进那狂野的眸子,她知道自己已深陷其中。
这危险的情人,编织了危险的情网引她掉入其中,怕是她挣扎一辈子,也难逃他的情网了……
老实说,对于自己写过的稿子,事后都不太记得,因为本身容易健忘,加上脑袋也讨厌记太多东西,所以每隔一段时间,“脑硬碟”便会自动清除多余的资料,记忆体永远维持在三八六的水准。
记得刚写完《邪神的眷恋》这本故事时,佩伦(我可爱的编辑)打了通电话给我。
电话铃响,我拿起可爱的粉红色话筒,电话那头传来佩伦的声音。
“喂,莫颜啊?”
“嗯。”正在上网的我,眼睛盯着八卦新闻,应了一声。
“那个沈兰妮啊,为什么她@#$%,然后@#$%(以下内容用符号带过)……”
我愣了下,为什么她说的话我都听不懂?这个佩伦该不会搞错对象,将我误认为其他作者了?我打断她的话。
“喂,佩伦,我是莫颜耶!”
“啊?我知道啊!”
“那你干么跟我说沈兰妮,她是谁,我又不认识。”
“你不认识?”声音提高了八度音。“你不认识沈兰妮!她是你故事剧情里的人物你不认识?哇咧──”
咦?哦?耶?我用吃奶的力气努力回想着……记忆体再度回光返照,终于在资源回收筒里搜寻成功。
哈哈……别太用脑过多,容易苍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