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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只要一想到有好长一段时间,看不到这张欠扁的嘴脸,心就闷闷地泛疼。

  「我不去了。」言仲夏冒出一句。早就做好这样的抉择,近来看她如此,更是坚定了信念。

  她若不走,那就他留!

  当年能为她放弃一流高中,没理由如今办不到。



  「啊?」她错愕地仰首。「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去了,我留在台湾。」留在她身边!

  「可……可是……这样好可惜……」这是那么多人的梦想,而他,明明是人中龙凤,他可以活得傲视群伦的。

  「没什么好可惜的。」比起她的清粲笑颜,其它都不重要了。

  「为什么突然不去了?」卸下沉沉压在心中的大石,郁闷了许久的情绪豁然开朗,眼儿眉尖都含着笑。

  「我会想家。」他面不改色。



  「哈!都这么大个人了还想家,你丢不丢脸啊!」方歆踢了踢他,乐得逮着机会糗他。[小朋友,你断奶了没呀?」

  缠斗多年,言仲夏早已练就一身绝艺,抬腿避过,倾身欺向她。[还没呢!」迎面吻上她,密密环扣住娇躯,一手覆上她胸前的柔软,暧昧地啃吮着她的下唇低问:「你要满足我的需求吗?」

  方歆倒吸了口气,惊呼声被全数吞没在唇齿缠绵之间。

  良久、良久——

  「是不是我的手太大了?唉——」言仲夏有感而发地冒出一句感叹,方歆楞了半天才领悟。

  「没人要你屈就,死男人!」她恨恨地咬他一记。「外面多得是等你垂怜的女人,环肥燕瘦,各种菜色都有,保证让你只恨自己的手太小!」

  她就这么爱看他拥抱别的女人吗?难道还不明白他的「屈就」所为何来?

  「笨蛋歆!」

  又骂她笨蛋!「你才是混蛋咧!」附赠临别一脚,气呼呼地走人。

  「那个……双蛋二人组,你们饭还没吃完,要去哪里?」言孟春迟疑地喊住他们,不晓得在那儿看多久了。

  「气饱了!」两人异口同声,一路缠斗出去。

  柔柔的月色,将两人身后的影子拖得长长的,交叠合一——

  第十章

  二十岁那年,他们由五专毕业。言仲夏入伍去当大头兵,方歆则正式踏入社会。

  自从搬离方家后,方歆倒也累积了不少打工经验,所以一毕业,就在一家待遇还算不错的儿童书籍出版公司担任美工插图的工作,反正她从以前就很有美术天分,倒也适得其所。

  而当兵退伍之后,言仲夏则不意外地走知性路线,在知名广播节目中担任节目主持人,具有磁性而优雅的男中音,不晓得迷死了多少女性听众,要是大家知道,他的外貌与声音一样俊雅迷人,受到的爱慕程度恐怕还不只这样。

  流泉般温润和煦的音色,言之有物、充满内涵的谈吐,以及临危不乱,镇静沉着的应对能力,使他在短时间内,便一跃成为电台最受欢迎的主持人。

  除此之外,仗恃着过人的卓绝外貌,他在空档应了一家知名服装公司的邀约,为他们所推出的新装担任代言人。他是天生的衣架子,再不起眼的衣服套在他身上,也能让他穿出高雅不俗的个人风格。

  在最忙的时候,为了走几场秀,言仲夏也常世界各国来回奔波,曾经还有过数月未曾与家人见上一面的记录。

  有时看他疲惫的神态,方歆会忍不住问他:[这么拚命做什么?你又不缺钱。」

  「你以为人人都如你吗?醉生梦死混日子。」他不客气地吐槽。

  像她这样又有什么不好?过一天是一天,他呀!从认识的时候就是这样,凡事严谨认真得让人受不了。

  翻了翻日历,发现他们又好一阵子没见面,怪怀念他那张刻薄的毒嘴。撑着下巴盯住桌面上的物品发呆,好一会儿,她丢开桌历,爬到茶几上拨电话。

  「喂,我言仲夏。」

  「是我啦!」她难得用软软嗲嗲的声音撒娇。

  「谁?」另一头愣了一下。

  可恶!才几个月不见,连她的声音都认不出来了。

  「你祖奶奶啦!」她没好气地啐道。

  另一方静默了三秒!畅声大笑。「我的方祖奶奶,有何贵干?」

  「你现在人在哪里?」

  [台北。有场秀要赶,有话快说。」

  「我——」她正想说什么,另一头传来模糊的催促声,隐约听得出:言大少爷,都快来不及了,你还有闲情逸致讲电话之类的。

  她赶紧说:「你现在住在哪里?」

  言仲夏匆匆报了个饭店名,她立刻说:「那我——」

  没等她说完,他急促道:「真的不能跟你聊了,我晚点再打给你。」

  「喂、喂!」另一端只剩嘟嘟声。「什么嘛!」她抛下电话,看了看墙上的钟。[八点半……嗯,应该来得及。」

  她迅速换了套衣服,抄起桌面的物品,旋风般卷了出去。

  +  +  +

  午夜十一点,言仲夏忙完所有的事,一回到饭店,立刻将疲累的身躯抛进沙发当中,来不及喘口气,第一个冒出脑海的,是深刻思念的清甜笑颜。

  他强打起精神,移到电话座旁,流利地拨下一组再熟悉不过的号码。

  [您拨的号码,现在无人接听,请在嘟一声之后留言……」言仲夏皱起眉头。这只猪不会睡死到手机响那么久都吵不醒她吧?

  改拨她家中的电话,同样也是无人接听的命运。

  她到底野到哪里去了?看了看落地窗外暗沈的天色,暗时多雨的台北,今日又是阴雨绵绵,连带他的心情也飞扬不起来。

  「嘟嘟——」饭店的内线闪起红灯,他顺手接起。

  [言先生您好,服务台有位访客找您,要请她直接上去吗?」服务小姐甜美的嗓音透过话筒传来,他不解地蹙眉凝思。

  「访客?」

  「是一位姓方的小姐,她说——」话没说完,言仲夏已丢下话筒,火速往外冲。

  还没决定该有什么样的反应,冲出电梯之后,看见她一身湿淋淋,狼狈地站在服务台前,一腔火气狂飙而出。

  「笨蛋!你究竟在搞什么?!」

  「呃……要抓狂等一下再说好不好?」留意到四周投射而来的注目礼,饶是神经忒粗的方歆,也很难不困窘。「我皮包被抢了,你先帮我付计程车钱。」

  「你这个——」言仲夏听得差点抡拳揍人。

  等会儿!要教训没脑袋的蠢蛋是等会儿关上房门的事!

  捺着火气掏出钱来付了车资,并道过谢后,回头发现柜抬小姐饶富兴味的打量眼光,他很忍耐地吸上一口气。「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这个没带脑袋出门的女人是我未婚妻。」

  说完,他直接拉她进电梯,关上门前,还隐约听得见她哇哇叫地抗议:「喂,言仲夏,你说谁没带脑袋出门?」只顾着抗议他的侮辱,倒忘了反驳那句「未婚妻」。

  「三更半夜在治安不佳的大台北地区乱晃,还不叫没脑袋?」言仲夏粗鲁地将她丢进房内。想起他们最后一次通电话,她人都还在高雄,居然短短四、五个小时内,大半夜的飙来台北,她做事真是气死人的冲动,完全不用脑子思考。

  「被抢又不是我愿意的,我已经很倒霉了耶!」方歆吼得比他更大声。「也不想想,我为了追回东西都受伤了耶……」

  不说还好,一说他更火大。「他要给他就好了,你一个女人,干么去和人拚命?」

  「可是——」她直觉抱牢手中的盒子,言仲夏没留意到她的动作,抽掉她怀抱中的物品随意往床上抛,塞了套衣服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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