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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楼雨晴的爱情絮语

  想为爱情找个解答,

  才发现,爱情有三角习题,



  却找不到解题的教学公式,

  它没有答案,也没有逻辑可循,

  像空气,融入体内;

  似火焰,炽烙心扉;

  而人们,永远无法掌握。

  楔子



  清晨柔和的白光透过百叶窗洒落窗棂,言季秋在呼吸困难的前一秒醒来。

  不需去思考害他肺腔缺氧的肇因,两手很习惯性地摸索到缠在颈间的光滑玉臂,在发生命案之前将它扯落。

  双手往下移,是一具活色生香的娇胴,但他却没有一丁点软玉温香抱满怀的销魂滋味,缠巴在胸前的重量,压得他快断气,更别提他胸前那片微濡的水渍。

  他叹了口气。有谁会相信,外人眼中精明强悍、成熟妩媚的女强人苏妍舞,睡癖竟如此之差,偶尔还会流点口水,全无形象可言?

  将缠在他身上的纤纤长指一根又一根的扳开,动作熟稔地将她安置回右边的床位,完全没惊扰到她。没办法,一天一回,一年三百六十五回,想不熟练都不行。

  很奇怪,她常常睡呀睡的,就会滚到他这边来,那滚过来也就罢了,冬天好取暖,夏天大不了冷气开强一点,可问题就出在,她不只靠过来,还缠上来,而且还是无尾熊巴住尤加利树的那种缠法。

  后来他就想,既然她对左边的床位情有独钟,那他让贤就是了。

  然而,隔天早上,他再一次无力地发现,他亲爱的老婆又舍弃了左方的枕被,跨越楚河汉界,爬到他身上来继续流口水。

  真不知该怎么说她,交往之初,他就知道她极重睡眠品质,所以布置新居时,他还很贴心的挑了张柔软舒适的超大双人床,任她怎么滚怎么睡都行,结果呢?他的体贴完全白费,她惟一钟情的,是他的身体。

  既然改变不了,也许他该试着催眠自己,培养出陶醉享受的情绪,可是每天早上四肢酸麻、呼吸困难的残酷事实,已经斩断他最后一丝「吃苦当吃补」的痴心妄想。

  拜她所赐,他养成了从此早起的习惯,但是无论如何,他仍然很高兴那个每天早上冒着被谋杀风险的男人是他。

  侧过身,凝视枕边人依旧酣睡的娇颜,甜美纯净得教他舍不得移目。言季秋浅浅一笑,温柔地拨了拨她额前的发丝,印下一记轻吻才起身梳洗,准备两人的早餐。

  半个小时过后,转回卧室,发现没老公可抱的她,已经聊胜于无地搂到他的枕被上去了,美丽的容颜整个揉入枕头中,似在掬取他残留的气息。

  「小舞,起床了哦!」他上前抽掉枕头,以免她窒息。

  「唔……」细细的嘤咛声逸出,半梦半醒中,她很自动自发地伸手搂下他,准确无误的送上一记火辣辣的法式热吻。

  「啊!」冷不防被吻得透不过气,晕眩的脑子忍不住要想,这么高难度的任务,她到底是怎么办到的?真是神奇!

  无数次被偷袭成功后的现在,他依然想不通。

  「小、小舞……」唇齿纠缠间,他喘着气,间歇吐出话来。「你上班……会来不及。」热情的小手,已经摸到他胸前去了!

  「哦……」她模糊地哼应了声,似乎觉得很可惜。

  收了手,水眸轻启,意犹未尽地又啄了他一口才起身。「今晚等我。」

  言季秋摇头失笑,早已习惯她所有出人意表的奔放热情,重新理好被她弄乱的仪容,先到饭厅去等她。

  不到半个小时,她已打理妥当出现在饭桌上,一如她俐落明快的行事风格。

  言季秋抬头瞥了她一眼。恰如其分的淡妆,巧妙掩去原本的纯真甜美,太过梦幻的黑亮长发已绾成高雅大方的发髻,一身剪裁合宜的套装,衬出她优雅而不失妩媚的女性特质,柔软的衣料充分勾勒出曼妙细致的曲线,窄裙下是一双匀称修长的美腿。

  「还喜欢你所看到的吗?」苏妍舞偎昵过去,纤指挑弄着他的衣领,意态娇媚。

  「喜欢。」他微微一笑,拉下她的手,将准备好的蜂蜜煎饼推向她。

  她努努嘴,不甚情愿地埋头啃了几口,明眸转了转,看见一旁半熟的荷包蛋,她再度扬起诡黠的笑,三两口吃掉。

  「吃饱了。老公,我上班去喽!」旋即,迎向他送上一记吻别,吻了个结结实实。

  直到她甘心收手,言季秋闷声低哝:「我还是不喜欢生蛋黄的味道。」

  她心知肚明地在心底偷笑。「为了你亲爱的老婆,你得努力习惯。」捞起公事包,摆了摆手。「走喽!晚上见。」

  「等一下,小舞!」言季秋拎起茶几上的钥匙追上去。「你又忘了!」

  「对哦!」她心虚地笑了笑。

  想起什么,言季秋急忙对着发动的汽车喊道:「晚上回家吃饭吗?」

  「我要吃爆牛肉、九层塔炒海瓜子,还有水煮豆腐丸子!」

  「知道了,你路上小心,别开太快。」

  看着车子启动,言季秋正想转身进屋,苏妍舞冷不防又倒车回来,摇下车窗,探头补上一句:「忘了告诉你,我好爱你哦,老公!嫁给你让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很幸福。」

  「我知道。」言季秋微笑颔首,看着车子再一次驶离视线。

  都二十七岁了,偶尔还是觉得她很孩子气。例如每天早上,她一定会重复一次方才那句话,从结婚的那一天至今,没一日中断过。

  她说,她要一直讲、一直讲,一天讲一遍,一年讲三百六十五遍,十年讲三千六百五十遍,五十年就讲了一万八千两百五十遍,让他无时无刻都记得牢牢的,这样他就不会忘记她有多么、多么的在乎他了。

  好傻气的举动,然而,他却也不自觉的默默记牢她说过的次数。

  她也许不知道吧?他最爱的,不是那张人人恋羡的美丽容貌,而是她这股偶然流露的赤子纯真。

  一直没告诉她,他爱她素净清恬的容颜,胜过描绘妆点后的风韵;心动她长发束成马尾如邻家小妹的率真,胜过绾发后的妩媚;喜欢那个穿着T恤、牛仔裤缠昵在他身边天南地北闲扯的阳光女孩,胜过如今这个明艳照人,精明干练的女强人……

  回到屋内,他收拾好餐桌,洗净碗盘,一如往常的打理家务。

  将客厅、卧室整理出他要的整洁清爽;再拖过地板后,他将待洗衣物一件件收拾妥当,并分类处理。

  小舞是家事白痴,老是分不清什么衣服该干洗,什么衣服又会褪色,才会在心爱的衣服一件又一件的报销后,心痛得哇哇叫,看得他又好气,又好笑。

  难怪立冬会说,他这辈子做过最大的善事,就是娶了苏妍舞。

  做完每日例行的家务,他来到书房,开了电脑,顺手开了新档,盯着空白的电脑荧幕发呆。

  前几日刚交稿,过了几天清闲日子,目前还没决定该以什么样的体裁去下笔。

  手边等着他去完成的故事很多,而且每一个都被读者催到他几乎要跳楼的地步。

  他写稿一向不按牌理出牌,端看哪个故事与他产生的共鸣频率最强烈,所以往往一个系列人物未完成,又挖了另一个坑让自己跳下去,演变到如今稿债累累的地步。

  他是个很任性的文字工作者,他承认。

  而此刻,他最想写的,依然不是那些个陈年老债中的任何一本,他已经开始相信,交出这本稿子后,编辑大人一定会因为他的任性,以及那几本欠到地老天荒的稿子而掐死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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