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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

  缘起  楼雨晴

  当各位翻开这本书时,我得先声明一点:我恨造反。

  并非刻意,只是近来情绪很不梦幻,要我写很市场的言情故事,很抱歉,谢谢惠顾,我们下次再联络。



  自从【四季风情】出版后,相继有读者来信提到,这一系列的故事很“生活化”,易言之,就像是随时会在自己身边发生一样。

  关于这一点,坦白说,晴姑娘并没有刻意去划分或营造什么风格,我写东西一向凭感觉,而现在的我,偏好“平易近人”的体裁,也因此,各位不难想像,前一本《宁为卿狂》我写得有多痛苦,简直想死给男女主角看,要不是故事八百年前早设定好,更改不了,再加上支票也老早就开出去,我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莫冷霄和云求悔自生自灭去了。

  至于这一本……

  如果亲爱的雅惠编编留意到的话,我这本书的建档日期是在八月十五号,也就是农历七夕情人节当天。

  问我为什么?说到这个就很让人郁卒了!

  为什么别人可以郎情妹意、你侬我侬浪漫到不行,我却得蹲在家里面对冷冰冰的电视机?



  于是在极度心理不平衡的状况之下,大受刺激的楼姓怨女--晴某人我,在这个几家欢乐几家愁的日子里,开稿写了这本分手日记,没理由我一个人触景伤情,还得负责人家的浓情蜜意,要旷男怨女大家一起来嘛,否则天理何在,对不?

  没错,这本书写的就是一对分手的男女,各自去体验分手后的酸甜苦辣。

  我说过了,王子与公主结了婚都不能保证一定白头偕老,何况只是凡夫俗子如世间情侣?

  爱情,本来就充满了变数,只有感情够真诚、够坚定,才经得起考验。

  如果以星座为代表,我会认为,任牧禹和梁心影,是很典型的金牛庭与双鱼座。

  情侣之间,交往得太久,过了热恋期,慢慢进入到“自己人”的阶段时,很多恋爱时的梦幻、唯美,早就被现实所取代,当它浪漫不再、美感不再时,你(你)是不是就会开始疲乏,开始觉得淡而无味,甚至开始做许多没必要的自我怀疑?尤以相当凭“感觉”行事的双鱼座为最。

  但是,那些融入生活的点点滴滴,早已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就像呼吸一样,与你共同存在,不可分割,总要到失去时,才顿悟拥有时的可贵。

  分手日记,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说到这里,如果有人已经开始打呵欠,那么,二度劝你,可以合上书了。

  好,我们继续。

  故事开头:文分三话前头的短诗(算诗吗?它充其量只算短文)是我写的,有鉴于《晨恋》一书,读者常问到那三小篇短诗的来源,在此一并回答,除了我,还有谁能帮我写?请别再问这种问题了,ok?

  开稿时,曾把第一话的短文念给表妹听,之后,她沉默了三秒,你猜,她回了我什么话?

  “你到底和几个男人分手过?写得出这样的东西,我很难相信你是什么纯情玉女……”

  哇咧@#$%……

  算你狠。

  她说,我完全点出了分手时那种酸楚的心情;她说,分手之初,真的会有那种不知道该做什么的茫然与空洞;她说……

  不能再说了,再说下去,我要去庙口斩鸡头发誓了。

  梁心影不是我,打死不承认。

  这本分手日记,也不是我的故事。

  或者说,它是所有人的故事。

  你身边,也有一段这样的故事吗?

  他们也许分了手,从此背道而驰,我只能说,很可惜他们的情缘没任牧禹和梁心影纠缠得深。

  也或许,分了手后再复合,如此深厚的缘分,晴姑娘只能深深祝福,但愿你们也能像故事中的男女主角,珍惜这一生的情缘,恩爱甜蜜地牵手走完这一生。

  本书中,关于男女主角从分手到复合的点滴心路历程,晴姑娘花了相当、相当多的心血在刻划,整个分手的阶段,淆楚地划分了男女主角的情绪变化,几乎可以用第一人称的“我”来代替了。继《季秋情漫舞》的牛刀小试之后,又一次明显的尝试了这种写法。

  成功吗?

  还喜欢吗?

  等你来告诉我。

  感谢撑到现在还没睡着的善心人士,第三次机会,你(你)还来得及选择要不要放回书架,若不,晴某人叩首铭谢,翻开下一页吧!

  第一章

  第一话──我们分手吧

  今后,得一个人过了,再也没有牵挂的人,

  下雨天,不必再担心谁会淋湿、感冒;

  吃饭时,不必老想着另一个人食欲好不好,有没有挑食;

  忙到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时,不必还要满心歉疚冷落了谁;

  出门买东西时,不必再计量谁需要什么……

  什么都不必做了,少了牵绊,多了自由。只是--

  心好空。

  之一

  窗前的雨淅沥沥地下着,这样阴雨绵绵的天气,已经持续了一整天。

  梁心影数着窗边滑落的水滴,指尖无意识的轻划泛着薄雾的玻璃,直到玻璃窗上,满满、满满地重叠着同一个名字──

  任牧禹。

  她怔怔然停手,唇畔泛起一抹带点苦、带点涩的浅笑。

  心底,仍清楚地烙着这个名字。

  相恋七年,感情不是说收就收。

  重叠的长短针,指在十的数字上,外头也同时传来门锁转动的声音。

  “吃过饭了吗?”任牧禹停在玄关处,脱下身上微湿的外套,回头问她。

  “没。”她懒懒道,没动一下。

  养了两年的小博美狗Luck在他进门的同时飞扑过去,显然比她这个当女友的还要热情。

  任牧禹准确无误地将狗抱了个满怀,看了她一下,先到浴室找毛巾擦拭湿发,再到房里拿了条薄被出来,覆在栖卧在沙发的慵懒娇躯身上。

  “最近天气不太稳定,出门记得多穿点衣服,小心别感冒了。”

  “嗯。”同样的话听了太多遍,已经没有太多的感觉。

  “想不想吃点什么?”

  “随便。”事实上,她现在根本什么都不想吃。

  将狗塞到她怀中时,狗儿还依依难舍,抗议地咿咿呜呜。

  打开冰箱,里头的食物已经所剩无几。

  任牧禹利用冰箱仅剩的食物,煮了碗营养与美味兼具的海鲜粥,一面暗自计量,明天该抽空去添购些什么。

  “趁热吃了。”

  梁心影撑起身子,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透过氤氲缭绕的烟雾,看他清理好厨房,顺手整理起客厅,并低声交代:“别有一餐没一餐的,会坏了胃。”

  这是她的家,他却比她更像主人。

  他总是这样,生活琐事都替她打点得好好的,从来都不需她烦心。

  但是他知道吗?她要的,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全能管家,而是他多一点点的温存,让她感觉自己是个恋爱中的女人……

  只是,他却连一句情话都吝于出口。

  她已经记不起,他上一次说爱她是什么时候……

  “没胃口?”见她端着碗神游太虚,任牧禹很自然地接收碗中剩余的食物,也让Luck分杯羹,两人一狗共同分食了一碗粥。

  “禹──”

  “嗯?”他轻应,放Luck到角落去品尝美食。

  “爱我吗?”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股冲动,好想问。

  他拉回视线,笑了笑,没说话。

  又来了!

  每回只要一谈到这个,他就只会温柔她笑看着她,一句话都不说。

  “你,爱我吗?”她专注地凝视他,又重复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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