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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将来一定会是个好丈夫!若潮十分肯定,因为他像沧海。

  她看到他将玉米粒,蛋、葱花—一加了进去,再加适当调味料,以太白粉和水来勾芡……她顿时明了他在煮些什么。

  这些看似简单的步骤,偏偏她老是弄不清楚。沧海教过她好几次,她自己也试了好多回,可是煮出来的东西就是不能吃,所以她学聪明了,每回想吃的时候,就叫他“示范”,其实沧海也心知肚明,是她又嘴馋了,只不过这种说词比较不会被他骂:“不长进的家伙”!

  多怀念的香味呀!是玉米浓汤,她的最爱。



  沈千帆俐落的将三明治盛上盘中,再舀了两碗玉米浓汤上桌。

  “OK,开动吧!”

  若潮怔愣的看着眼前冒着热气的瓷碗,自从沧海去世后,她便再也没喝过玉米浓汤了,因为没有人会煮得比沧海更好喝,更能抓住她的胃、她的……心。

  见她一迳地失神,沈千帆深深的望了她一眼,然后端过碗,舀了一匙吹凉,递到她的唇边,“潮潮最乖了,嘴巴张开。”

  他当他在哄三岁的小孩呀!

  张开的嘴巴本来是想抗议,谁知却成了温驯的服从,哦!



  已经好久,好久没有人这么待她了。

  这是沧海最常有的举动,她老抗议他拿她当小孩对待,虽然心中泛着甜蜜。而他,则是笑笑的告诉她,他喜欢眷宠她的感觉。

  不同的人,同样的柔情举动,同样温暖的眸光,就连入口的味觉,都令她心神一阵恍惚。

  是她太想念沧海了吗?为什么她会觉得,这味道与睽违了三年的滋味是那么的相似?

  为什么呢!就外貌而言.沈千帆与沧海没有一丁点相像的地方,但就本质而言,她却时时在他身上看到了沧海的影子。

  这太荒唐,也太不可思议了!

  也许是因为她的心空虚太久了,而他这份如兄如父的温情,正是她所需要的,所以她才会有这样的错觉吧!

  “潮潮,”他轻柔的叫唤拉回了她的心思,“也许我不该提,但我非弄清楚不可。昨晚个该千刀万剐的禽兽是谁!”

  若潮僵了一下,避开眼。

  沈千帆坚决扳回她的身子,直视她的眼。

  “听我说,潮潮。如果可以,我情愿你永远别再想起,但是这家伙该死,我不愿便宜了他,即使不走法律途径,我还是有办法替你讨回公道,你相信我,我绝对不会让你受二度伤害。”

  “等……等等!”若潮听傻了眼,“你以为……不!你误会了,他并没有得逞。”

  “是这样吗?”不可否认,乍闻此言,折磨了他的心痛瞬间缓和了不少。“那就好。但我还是要知道。”

  “算了,千帆,反正我也没有……”

  “不能算了!”他的态度坚持,“我不管有没有得逞,他伤害了你是事实,光这一项便罪无可恕!你受的屈辱,我会加倍替你讨回。”

  若潮微微怔愣地看着他,“千帆……”

  如此强烈的维护之心,教她深深动容。

  他伸手抚触她细致的脸蛋,好温柔地说:“记住一件事,你

  并不是孤立无援,无论如何,都还有我为你出头。”

  若潮感动得说不出话来。

  “我……可不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她握住颊边怜惜的大手,抬眼道。

  “你说。”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他们非亲非故,但他对她所做的,却早已超出朋友范围太多,太多。

  沈千帆连考虑都没有就说:“上辈子欠你的吧!”

  什么话嘛!好像他多命苦,作牛作马任她操劳似的。

  不过,她大人有大量,不和他计较。

  “千帆,我认你当干哥哥好不好!”她突发奇想。

  “不好。”要“亲上加亲”方法多得是,他拒绝当个“看得到,吃不到”的鬼子哥哥!

  她不满的皱眉,“为——”

  “不为什么,吃你的早餐。”他将盘中的三明治推向她。

  “喂——”真不给面子。

  但是沈千帆已经不打算理她,迳自埋首早餐中。

  干哥哥!她怎么不干脆说干爹算了!

  在他做了这么多之后,她的小脑袋瓜还不开窍,居然以为他们之间存在的只是纯纯的友谊,一点都没有爱人和被爱的自觉……

  这小妮子真是迟钝得让人吐血!

  他开始要怀疑,这感情细胞缺货的小女人,当初是怎么有办法爱得死去活来的!或者他必须自我检讨,是他魅力不够,她才会没有触电的感觉?

  唉!看来这场爱情硬仗有得打了。

  ③③③

  那一回的李建群风波,是以对方垮台划下句点。

  在郑秘书告知若潮此事时,她还诧异了好久。

  整个商圈议论纷纷,搞不清楚李建群是得罪了谁而落得破产兼负债累累的下场时,若潮却再清楚不过。

  这就是沈千帆所谓的“报复”。

  她还记得几个星期前,沈千帆曾问过她:“少了这个客户有没有关系?”

  她回他:“你以为在发生了这样的事后,我有可能再和他合作吗?”

  沈千帆点头表示了解,“那就好。”

  当时她不甚明白他所谓的“那就好”是什么意思,可现在她完全懂了。

  三个星期!他居然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整垮了一家规模不算小的公司,而且还垮得——很大快人心。

  她昨咋舌,真不晓得他是怎么办到的,老用温文儒雅的表相在“欺骗世人”,骨子里却是个可怕强劲的对手,要不是托李建群的福,她还无缘见识他狠辣的一面,她庆幸自己不是与他为敌,否则很有可能被啃得尸骨无存,都还不晓得自己是怎么死的。

  可想归想,不用人家整,她自己就问题一大堆了。

  她今年是不是犯太岁呀!真是诸事不顺。

  “砰!”地一声,她很鸵鸟心态的用力合上卷宗,决定丢开烦人的公事。

  去找千帆吧!她向来是行动派的人物,也不管天色已然暗沉。

  是有一点任性,但千帆会包容的,她不管什么时候找他,他都不会摆睑色给她看,就只差她还没试过半夜打电话叫他起来尿尿以探测他的修养。

  心情很郁卒,于是她临时起意,在来的路上买了一打啤酒,预备邀沈千帆一道拼酒量自娱,排遣堆积了一天的郁闷。

  而当沈千帆前来应门时,看到一手拎着购物袋,朝他眨着无事大眼的若潮时,着实难掩讶异之情。

  “潮期,怎么会是你?!”半夜三更找他准没好事,他已经有心理准备了。

  “不欢迎哪?”

  “岂敢。”他微微一笑,侧身让她进门。

  不过,在看到她带来了什么东东之后,他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他脸色垮了一半,两眼死盯着一罐罐的脾酒,一、二、三……哇,数一数,差不多有一打耶!

  “你该不会是……”不!千万不要!他的心在哀鸣,在做困兽之斗。

  “千帆,我好烦幄!”她嚷着嘴,小脸可怜兮兮的。

  就怕她这个表情。

  他叹了口气,坐到她身边,拉过她的手放在掌心轻轻拍抚,“好吧,告诉我,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陪我喝酒好不好!我们来比酒量。”她反手抓住他。

  果然是他最害怕的答案!

  “不、不好吧!我酒量很差。”他犹想做垂死的挣扎。

  天哪,一打耶!想喝死他吗?

  对别人而言,一打或许是小CASE,但是对他沈千帆而言,十二罐简直是个天文数字,足够要了他的老命!

  “没关系啦!我的酒量也不怎么样。”反正最先挂掉的人一定是她,他紧张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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