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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袁媛一仰而尽后,躺在病床上休憩。

  妹妹的反应,把当时的状况说得一清二楚,文杰应该受到很大的刺激吧。

  袁韬又突然同情起他来,幽幽的开口,“他很可怜的。”

  “大哥,你认识他啊?”



  “嗯,他以前有个青梅竹马,可惜他自己不争气,没能留住女朋友。”

  原来如此,挺可怜的。

  她突然神秘兮兮地说:“哥,我告诉你喔,他刚刚哭了,眼泪一直一直流耶!我从没看过男人哭,原来男人也是有眼泪的。”

  “妳休息吧!”

  袁韬借故离去,却直往花园走去。

  他在那里果然看见颓丧的裴文杰,两眼通红,抖着手正在抽烟。



  忏悔和赎罪都无法弥补他的错,脱轨的现实已经无法挽回。

  他要了一根烟,两个男人并肩而坐。

  许久,袁韬才开口,“请你原谅一个哥哥的自私,我只有一个妹妹,我认为你并不适合她。”

  裴文杰没开口,静静聆听。

  “我下个月要送她到美国,让她回到我爸妈身边。”

  听到这句话,他僵直的身子微微一震。

  “永远不回来吗?”

  “是!不回来了。”说完,袁韬站起身踩熄香烟。

  裴文杰说道:“帮我联络美国那个案子。我愿意去。”

  “好!”

  第六章

  两年后

  “裴先生,飞机已经抵达台湾。”面貌姣好、具亲和力的空中小姐轻轻推了推沉睡中的男人。她可是牺牲了几瓶名贵的香水,才交换到唤醒他的荣耀。

  在天上飞久了,眼睛难免长在头顶上,瞧不起地面上庸俗的男人,现在看见好的出路,谁能不把握。

  生意人势利精明不好应付,企业家第二代都由长辈操控,因此有才华又自由独立的男人才吃香。尤其裴文杰家世好、教育程度高,难得的是长得又帅,美国时代杂志还报导过他与美国CNN新闻小组深入战区所做的一系列报导,由他负责掌镜,因此得到最高摄影大奖的殊荣。

  裴文杰睁开眼,揉了揉堆在眉宇间的疲惫,还不吝啬的给了空中小姐一个致命的笑容,“谢谢妳。”

  他提起简单的行李,步下飞机。

  踏出桃园中正机场的那一刻,阳光刺眼的照射在一身全黑的他身上。

  旁人不约而同的把目光移转至他身上,成熟理性的气质,拥有一身结实肌肉的体格,展现自己不羁气质的穿著品味,淡淡的散发危险的味道。

  两年的放逐,让他经历了艰辛的淬炼与洗礼,他的男性魅力不断影显。从事自己喜欢的行业,专注地全心投入,令他浑身上下充斥着自信。

  混血儿的外表,使他看起来像个土生土长的西方人,殊不知他是道地的台湾人。

  台湾!他魂萦梦牵的地方。

  他把玩着胸前的银制项链,里头有一张女孩笑靥如花的照片。

  媛媛,她可好?

  两年前离去的那个夜晚,他如行尸走肉般浑浑噩噩,有着自虐的倾向。

  在那枪林弹雨的日子里,他不要命的拍摄每一张真实的照片,为了忘却痛苦,他忘情于工作。

  一同前去的同事屡次为他捏冷汗,他更多次为了摄取镜头,与手中持枪的游击队发生争执。他的腿断过不计其数,有一次子弹还朝他近距离射击,射穿左手臂,背腹上的创伤更不用说。

  几次囚禁在敌人的水牢里,发着高烧,却都能躲过死神的召唤,而支撑他的意念就是为了再见她甜美的小脸一面。

  他好想念她,想到心都揪起来发疼。临走前想用工作冲淡记忆,却发现她的影像早已烙印在胸口,与血肉融为身体的一部分。

  躺在无垠的夜空和一弯明月下的草原上,他总要想着她的面容才能入睡。

  完成这项工作后,他又马不停蹄的赶到非洲,拍摄另一系列作品,以工作来麻痹自己思念的心。

  结果两年的时间证明,媛媛仍旧是他的心头肉。

  然而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勇气去破坏她安静的生活,遥远的思念是他对自己永无止尽的赎罪。

  他跟袁韬一笑泯千仇,目前仍持续联络,所谈的除了工作便是生活上的心得。唯独媛媛的事,总是轻描淡写的带过。

  呵!仍旧是地雷区啊!

  他本来并不打算回到台湾,因为公司替他安排了另一项工作,必须到日本取景,而且急迫。因为他临时想整理一些以前的旧作到大学演讲,才会有这次短暂的过境。

  回到家后,梳洗一番,顺便翻出了之前的作品,整理了一整个下午。晚上到老友洪彤家吃晚餐。

  两年前的风波早已平息,每天的新闻多不胜数,人们早忘记息影的洪彤是何许人也。新人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现在有时走在路上,也没人认得。

  她并没有结婚,与继父也是现在的同居人住在郊区,过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当年的爱情革命成功,现在的她是幸福的。

  饭后,温文儒雅的学者丈夫洗碗,由她陪他这位稀客聊天。

  伴着满月,安静到只有虫鸣声的花园,舒服惬意得让他不想开口。

  “有没有试着去看你的小公主?”息影的她,一身朴素仍然难掩美丽光华。

  他摇头,啜了口茶。

  “不爱了吗?”

  “怎么可能?一旦独处,脑中充塞的全是她的身影,有增无减。”

  “何不学我放手一搏。牺牲一定难免,但价值无穷。”她以过来人的口吻给他建议。

  他低笑,“小姐,妳幸运有如天助,佳缘天定。我呢?注定劳碌一生,奔波命啊!”他伸懒腰。

  “有机会再见的话,你会再试一次吗?”

  无可奉告!绝不是吝啬,是未到关头,他也无法拿捏得准,既期待又怕再次受打击。

  可笑吧!经历过无数险恶,却恐惧她的拒绝。

  隔天,他整理好行李后,坐在花园沉思。

  蓦地,一串铃铛似的笑声传进耳朵中。

  他身形一震,被摄魂似的往围墙边走。透过古意的红砖,他隐隐约约看到一抹粉红的身影。

  该不会是……

  这念头一闪,他迅速的攀上延伸到袁家花园的大树。

  映入眼帘的是一抹轻盈跃动的光影,与一只大狗追逐的嬉戏。

  他站在树上怔愣住,整个人震撼至鼻酸。

  “不可以,你要听话才有巧克力吃。否则我就不爱你啰!”袁媛对着毛茸茸的大狗训诫。

  狗儿哪听得懂,牠只注意她手中高举的巧克力。

  “丹丹,你太坏了,一点都不乖,我要罚你一个礼拜没巧克力吃。”威胁的话还没说完,狗仗着身躯庞大,倏地扑上来。她躲避不及,一个踉跄,跌躺在草皮上,接受狗儿的口水洗礼。

  她又气又好笑的闪躲,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可以,丹丹,不要舔了啦,我要生气啰!哈哈,啊……哈……”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正开心时,不期然的瞥见树上微笑的陌生男人。

  她吓得飞快站起身,拢了拢裙子,她护着大狗远远的退后,大声喝道:“你是谁?这是我家,你想干嘛?”

  她说出的话,令裴文杰心情沉到谷底。她仍旧不记得他?

  这次他没用激进的手段,一派绅士的跳下来,点明来意道:“我住隔壁,刚从国外回来,听到有人在跟狗儿玩,所以就鲁莽的爬树过来看。”

  她试图从他的说辞中找出疑窦,“现在你看到了,想怎么样?”

  防备的神情陡然令他心中淌血,他撑起笑容,“没什么,就想看看狗。”随手从胸前的口袋掏出一条开封的巧克力,朝垂涎三尺的大狗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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