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并没有告诉老公,关于几天前在地下停车场遇见周玉晴的事,那是女人和女人的对谈,男人不需要知道。
只是她为什么不来?
她希望她能来。
如果她来了,表示她真的放下和丞杰的过去,才能理直气壮地参加他的婚礼。
而她没来,就表示她还是无法放下,哎~~
千错万错都是老公的错,谁叫他一脸桃花,招惹那么多女人喜欢他,真是造孽!
「老婆,妳的表情有点狰狞耶!」唐丞杰小生怕怕地僵笑。
「有吗?」噢该死!不小心露出真面目,那可是不宜在这种日子显露出来的呢!「或许你该去看看眼科。」聪明的女人反将问题归咎给丈夫的眼睛有问题。
「我的视力好得很。」唐丞杰闭了闭眼,再次睁开时,不经意瞧见中庭一抹身着粉色洋装的人影。「该死!她怎么来了?!」
顺着他的视线望去,程嘉乐这才发现周玉晴已经翩然来到,教她分外欣喜!
「周小姐,她来了。」她用的是肯定句,语气里有着释然的轻松。
「我没有发帖子给她啊!」误以为老婆大人不开心了,新郎官面色变得铁青。
「是我邀请她的。」程嘉乐直到此时才坦白。
「……为什么?」她难道忘了那女人曾让她多难堪吗?
「她是你人生中的一个过程,与其试图抹灭,不如接受它的存在。」经过分分合合,她终究看破这个道理,也能坦然接受,那么他又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放心啦!我不会胡思乱想的。」
因为曾经失去,再得到时更懂得珍惜。
既然重新接受他成为自己的丈夫,就表示她已经脱离以往那个不成熟的自己,不会再乱吃飞醋了。
唐丞杰定定地看着她好半晌。「所以,妳才邀请她来?」
他心中还是有许多疑惑,乐乐和周玉晴之间并没有交集,怎么会邀请她来参加婚宴?
或许是周玉晴想找乐乐的麻烦,蓄意约她或假装偶遇,因此而有了交集;不过既然乐乐不提,周玉晴也真的出现在会场,那就表示她们之间没有太大的不愉快,他也就不追根究柢了,至少目前看来是还不错的结果。
除非周玉晴想在婚礼上制造混乱——等会儿他就交代招待,要他们多注意周玉晴,免得破坏这场他等待许久的婚礼。
他绝对不会让她有机会搞破坏的!
「嗯!」她坚定地点头。
「妳为何会如此善良?」他轻叹,弓起指轻触她粉嫩的面颊。
「噢,别,小心掉妆。」她小心地避开他的抚触,愉悦地听见他低咒一声。「谁叫我有个万人迷老公?好可怜喔我,得时时提防别的女人觊觎呢!」
「妳大可放一百二十个心,我不会背着妳乱来,更不会做出对不起妳的事。」他只差没对天发誓。
「是吗?」她挑挑秀眉,眼眉含笑地轻问:「那我该如何回报你呢?」
「妳知道的。」将她搂进怀里,小心不碰触到她脸上的彩妆。「妳只要喂饱我,我就不会到处觅食。」
她微微赧红了脸,不依地捶了下他的胸口。
「那要是我身体不舒服或月事来怎么办?」女人嘛,总有一些时候不是那么「方便」的。
「我会为妳守贞。」他轻笑,低下头就想亲吻她。
「嗯!」她以手抵住他的唇。「妆会花啦!」
到时麻烦小碧为她补妆事小,要是被那妮子看出来是他的杰作,八成又会被大大的嘲笑一番。
「噢~~该死的妆!」他不禁再度低咒了声。
「没办法。」她露出怜悯的表情,小手攀上他的颈,将他的头稍稍拉下一些,附在他耳边低语:「人家晚上再补偿你嘛~~」
「我已经很忍耐了,不然妳这件礼服早就被我撕得碎烂了。」他语带暗示地宣告。
哎~~真是折磨人的日子啊!
「唐哥、程姊,时间差不多了喔!」突地门板上传来两声轻敲,紧接着小碧的声音传了进来。
唐丞杰和程嘉乐还来不及响应,马上听见唐昱廷的声音跟着响起──
「我要进去啦!」
「不行,在这里等就好。」听得出来小碧刻意压低音量,却仍清楚地传进房里。
「为什么嘛!我是花童耶,要牵妈妈的婚纱啊!」
「说你是电灯泡你还不承认,不要进去就对了!」
「妳才是大电灯咧!为什么我不能进去?」唐昱廷持续抗议中。
「因为……儿童不宜啦!」
「#@$#……」
房里的新郎、新娘同时僵了下,接着相视而笑。
今天是这么重要的日子,不会在休息室就上演儿童不宜的桥段,最快也要等到晚上的洞房花烛夜啊!
「好了没啊?唐哥、程姊。」小碧又开始催促了。
「就来了!」唐丞杰应道,恋恋不舍地松开妻子的纤腰,继而执起她的手,在她的手背上印下一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程嘉乐动容了,情不自禁地在他颊上轻吻了下——
「啊!」完了,亲完之后才发现他脸上多了个唇印,她完全忘了自己搽了口红。「卫生纸……卫生纸呢?」
「别忙了,走吧!」唐丞杰不以为意地拉着她往外走。
「不好啦!很明显的唇印耶!」她紧张得跳脚。
「这样才算晒恩爱啊!非让所有人都嫉妒死不可!」
「……」
当万人迷老公遇上有容乃大的善良妻,纵然再有天下绝色意图勾引、破坏,都丝毫撼动不了男人的心──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呵~~
【全文完】
编注:抓不住的男人心,还有采花1163【男人好贼1】《偷心奶爸保母妻》。
后记
咪咪 子澄
数月之前,辣妈家多了新成员一名,一只条纹猫,咱为牠取名为咪咪——没啥创意、耸搁乌力且挺low的名字,唯一的好处是好叫。
对于这个名字,土拨鼠完全没有任何意见,且叫得挺溜,看来她是喜欢的,可相较之下,大魔王可就没那么好说话了。
基本上那小子认为应该给那只猫取名为「焗烤三明治」之类,属于食物的名字(人喔,会胖不是没有理由的=口=\\\"),纯粹属于他个人癖好,没有太特别的意义。
由于现在是民主时代,两票抵过大魔王单薄的一票,因此「咪咪」这名字拍板定案,就算大魔王再怎么哭求呐喊,都已成了不容改变的事实,尤其当牠到动物医院「巡礼」过一回后,动物护照便足以证明。
宠物跟人差不多,会到医院八成脱不了生病或打预防针,咪咪头一回去医院就是为了打预防针,可接下来的情况就没那么单纯了。
辣妈以前都不知道,猫这种动物喜欢乱咬乱吃。
咪咪喜欢咬会发出声响的东西,例如买外食时,人家拿来绑塑料袋的那种红色绳子,还有有「嚼劲」的橡皮筋,但牠的最爱是棉花、卫生纸,经常咬得家里到处都是,差点没把辣妈给气炸!
咬东西把家里弄乱便罢,干么还吞进去咧?搞得每隔一阵子就肠胃炎,还得用针筒当喂食器,挺麻烦的说~~
头一回发生时是这样的,某日牠没来由的吐了,吓得两个小鬼大惊小怪,冲到房间把午睡中的辣妈吵醒——
「妈!快来看咪咪!」
「他吐了!牠吐了吐了吐了!」
那宛如魔音的催促,逼得辣妈不得不头晕脑胀地起床,苦哈哈地将咪咪放进猫篮里,骑着咱家的机车上动物医院。
「你们东西要收好,家里尽量保持干净,不然他会常常这样得肠胃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