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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灵识已经进步到心随意动,许多东西不用经过肢体的触碰就能完成,刚开始还真是不熟练,等燕屋盖好,只要她有那个想法,灵识便能自发的去动作。

  更让她惊喜的是,她那本来空无一物,看不到尽头的灵境居然多了一股小泉般的水,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往哪里去,就像茶壶倒出的水,就一股,也不知它能做什么?有什么用处?

  她曾沾了一点往嘴里尝了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真要说就是比一般的井水要甘冽了一些。

  不过,她也意识到,随着自己的灵识进步,这空间是会跟着产生变化的,只是往后会变化到哪种模样?她也不知道。



  既然想不通,她便抛到脑后去了。

  左右都在她的灵境里,当成一隅的风景好了。

  这天宋猎户也把辣制好的皮子拿过来,儿金金看了很是满意,给了他双倍的价钱,儿金金转手把皮子送到皮户那里去裁制,那皮匠告诉她,这狼皮子做起来麻烦,要等用上,恐怕得年后了。

  好吧,虽然赶不上这个年,但是皮斗篷做好,可以穿上许多年,只是既然没赶上她预期的要求,那就花钱买吧。

  绕了一圈,没想到是这个结果,斗篷的二十两银子还是没保住,那件灰鼠斗篷注定要到他们家来。

  *



  紧接着铺子开张,一心想当甩手掌柜的儿金金还真没办法袖手不管,她拿出五罐鸡油辣椒酱,三罐鹅油辣椒酱,先让秦勺尝了,她觉得好便带到铺子去,给客人当沾酱,不过这沾酱费工,下的本也重,也只有开张优惠期间才有。

  不说那鹅油辣椒酱本钱了,鸡油辣椒酱得杀了鸡,用油细细煎好,与干辣椒、花椒、大蒜用小火炒熟放在镍子里,放在阴凉处,放置的时间越长,味道越是香醇浓烈。

  至于免费的萝卜汤也是用猪大骨熬出来的,客人能在大冷天里吃上一块滋味鲜郁的肉馍,再喝上一碗免费的热汤,应该谁都想要。

  开张这天,铺子的后院天不亮就忙开了,屋顶炊烟袅袅,铺子外的长街满是香味,早起的路人纷纷探头寻找。

  因为是开张第一天,说不来还是来了的儿金金也忙得不可开交,毕竟是自己身为凡人第一间铺子,总得上心。

  苏雪霁仍是你想怎么做就放手去做,我相信你,磐石无移的信赖。

  这对年轻夫妻在这段还不长的婚姻生活里,或许都还没有意识到,彼此是怎样的在意对方,情如春雨,细润无声,不曾察觉,因为共同陪伴走过那段最艰辛的路程,潜入人心,等到意会时,已是入了膏肓,再不能医。

  儿金金没去前堂招呼,就在后院忙活,她做千层肉夹馍,秦勺做腊汁肉夹馍,羊肉鸡肉和猪肉馅昨晚就已经炒好,等开卖时,在锅子上头放上蒸笼架,就将馅料放在上头温着,这样就能一直保持着馅料的温度,只要把热腾腾的夹馍从吊炉拿起来,对切开,看客人要哪种馅料,放进去就可以,至于另一个炉子则架着大锅,用来煮汤。

  调酱就摆在桌子上,配上干净的汤匙,要不要用就看个人了。

  魏家来了四个人,魏万三负责结帐、招呼客人,虎子则是收拾碗筷,抹桌子、递送补充外头需要的食材,大丫留在后院打下手。

  苏雪霁特地请了一天假过来帮忙,因为他素来认真,听说他要请假,主簿回报县令,很快就允了。

  他到铺子来,儿金金也没要他做什么,就是看哪里需要人,他就过去搭把手。

  因为是开张第一天,儿金金没敢做太多馍,粗粗算了下,大概就一百个出头,但光这样她便深深体会到,如果长此以往只靠两个人揉这魏,她和秦勺的手应该很快就会报销了。

  没等她们都准备好,已经有人过来问:「你们卖什么东西,这么香?」

  「肉夹馍,可好吃了。」秦勺一见有人来问,一开始是紧张的,她从吊炉里拿出千层蹊和腊汁肉夹馍给那汉子瞧。「这样的饼子夹肉菜,再配上一碗汤,一共七文钱。」

  那汉子用挂在颈项的巾子擦了下脸,迟疑了下。「就来一份尝尝。」

  「承蒙惠顾,先付钱后用饼。」

  那汉子给了钱。

  「你那边坐着,立刻就来!」

  秦勺麻利的切开馍,把肉料塞进去,夹得满满的,一旁的大丫已经打了满满的一碗汤过来,用托盘装了,端到那人面前。

  这样还没完,她掀开分装的酱料盖子,仔细的告诉客人,「你可以先吃咱们这肉夹馍的原味,再加一勺我们家特制的调料,不一样的风味,调味都带小辣,慢用。」

  那人从木盒子里抽了根杓子便大口吃了起来,饼子一入口,油光的肉汁就从他的嘴角滑出来,他嘶了声的把肉汁吸回去,双眼发光,朝着后面陆续进来还在观望的同伴竖起大拇指,接着,他又舀了匙沾酱往夹馍里抹,再往嘴里送,最后咕噜咕噜喝光了汤,一抹嘴对秦勺赞道:「你这家的饼真是实在又好吃,那沾料里居然有肉块,只卖七文钱,便宜!」

  秦勺对他点了点头,生意来了,手里不停的忙着,只能笑道:「多谢。」

  后来的人也边吃边惊叹,「这是鸡肉吧,这夹馍外酥内软,一口馍一口汤,怎么会那么好吃?」

  魏万三看见飞快减少的汤碗和锅里的馅料,进后院去把事先炒好的拿出来补上。

  越来越多的客人让秦勺和大丫忙不过来,苏雪霁自动递补上去,担起送餐和解说夹馍有几种馅料的活儿来,遇到有人问沾酱,他还得说上一遍,他心想这回去得来写个菜牌,工人不懂,总有识字的人认得。

  儿金金万万没想到的是她这沾酱一抹下去,特别令人食指大动,吃辣的人一见那黄澄澄红艳艳还有香丁肉块的酱料,又闻到香味,尤其码头上的工人口味都重,那简直就是吃得一个欢。

  即便是不吃辣的人,看见有人不要命的加沾酱,尝试之下也觉得好,几息之间便吃了大半的夹馍。

  因为铺子就在靠近码头和书院山道的下方,来来去去多是上下货的工人,也有下学的学子,自命清高的觉得和粗俗的工人混在一起吃饭太过掉价,宁可花大钱去别处吃,但也有清贫学子只求温饱,所以,一听说这里的肉夹馍又大又香肉料还满满当当,别处也不去了,便相携往这里来。

  苏和也在其中。

  苏家从来没有短缺过苏和的束修及生活费用,所以他的手头一向宽裕,对这种卖夹馍的小店很不屑一顾。

  只是外头的那些工人传得神乎,他的同窗听了一耳朵,便要往这里来,说是尝鲜,他这同窗是知县夫人娘家的侄儿,碍于情面,不得不跟着来。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看见正在跑堂的苏雪霁。

  第十四章 小食铺开张了(2)

  苏雪霁脸上没有任何困顿受挫的神色,他仍是一袭青袍,但是看得出那袍子是絮了厚厚棉花的,这会儿因为劳动,额头微微的冒着汗,也因为要方便做事,窄袖都挽了起来。

  苏和有些看不懂,他已经许久没见过苏雪霁,听说他不来书院了,专心在家温书准备来年的科考。

  这是因为拿不出束修和笔墨银子上不了书院的说词吗?毕竟,当初他能在书院读了那么久的书,据娘说,那银钱都是二房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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