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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给他绣的荷包还可以,碧绿色的池水,黑色的鸳鸳,适合夫妻相赠,比不上内造之物,但也挑不出错,原本以为要娶个粗鲁无文的夷人,现在看来还行,虽然没有大家闺秀的风范,但也不会太失礼。

  他的要求也不多——既然不能娶柳素馨,那娶谁都没差了。

  说来也是老天的玩笑,柳素馨入宫前,后位空悬,太子之位空悬,谁都可能登上凤座,谁的儿子都可能成为储君,她就想赌那一个机会,没想到就在她入宫后一个月,父皇册立了二哥为太子,母亲理所当然成了皇后——柳素馨想要的东西,一下子都不可能实现了。

  母后说起柳素馨,都说活该,如果她当年允了他,那么便是亲王妃了,偏偏要入宫,宫里上百个女子,要出头哪这么容易。



  他不想说柳素馨的不是,但有时候也难免觉得造化弄人,如果前金声侯夫人不那样早过世,他们的命运都会不一样,假设柳素馨能在被爱的环境下长大,她绝对不会那样好强,那样倔强,那样用毁灭自己的方式来争出头……

  萧随英一路行来,一路丫头小厮行礼,直到他入了正院,进了花厅跟起居间,都没看到人,他的四个大丫头也都不见踪影。

  内心觉得奇怪,他转头问:「来人,王妃呢?」

  一个二等丫头连忙上前屈膝,「王妃在厨房。」

  他微觉奇怪,「在厨房做什么?」

  「听说王妃想家,所以要亲自下厨做一些南蛮小点。」



  「去传话,本王……」他原本想叫公孙茉来见他,却想起太子妃说的「她的家人只有你了」,叫他打住了话语。

  柳素馨选择入宫跟王妃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不应该把自己的惆怅转嫁到她身上。

  好吧,王妃,本王就亲自走一趟。

  大厨房离得远,萧随英走了一刻多钟才到,远远的就闻到一股香味,有酸有咸——他不重口腹之欲,不过毕竟出身皇家,吃过的山珍海味着实不少,闻到这陌生香气,不禁意外这天下还有他没吃过的东西,想来就是丫头口中说的南蛮小点了。

  自己是不是该给王妃请个南蛮厨子?

  想到这里,萧随英又觉得喜不喜欢一个人差真多,当年柳素馨喜欢荷花酥,他可是下令御厨做出咸甜滋味两种,然后派人送去金声侯府,每天都要吩咐御厨一次,直到柳素馨说她腻了,这才做罢。

  王妃入府十天,他却没想过要给她找个南蛮厨子。

  这叫他有点内疚——即使无情无爱,身为夫君,关怀妻子却是责任,想她来自十万人的小国家,即便身为皇族出嫁也没办法大肆张罗,堂堂一个嫡公主,居然只有一个嬷嬷跟着,说来也很可怜。

  他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靠近大厨房,突然间里面传出一阵爆笑,他对公孙茉的声音不熟,但对春梅,春雪,春鸳,春鸳的声音十分耳熟,这笑声中就夹杂着她们的嗓音——什么事情这么乐?春鸳跟春鸳这么内敛的人也会这样大笑吗?

  大厨房的门是不关的,他就这样走了进去,映入眼帘的是几人嬉闹的画面。

  「王妃,您做的这个南蛮小点可太好吃了,奴婢从来没吃过,面皮上头的酱料又香又稠的,面皮却有嚼劲,老面馒头都还输一截呢。」年纪最小的春梅道,「这叫什么?」

  公孙茉说:「叫披萨。」

  众人面面相觑,「披萨?」

  公孙茉点点头,「义大利披萨。这是一个厨师为了跟我们皇后致敬所做出来的,最早开始上面放的果物肉类,可以拼成国旗的颜色,后来传到各地,可以加的东西就多了,只要能吃的都能往披萨上面加,这王府只有炉灶,等以后作了炭窑,那味道可更好了。」

  春梅瞪大眼睛,「还能更好吃,这个羊奶跟柠檬汁做出来的……的……」春梅歪着头,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王妃刚刚说了什么。

  公孙茉笑说:「起司。」

  「对对对,起司,可真太好吃了,奴婢喝了十几年羊奶,可没想过羊奶能拿来做起司,太香了。」

  春鸳跟春鸳沉稳,可是喜欢吃东西是人的天性,任凭谁吃到新鲜的美食总是高兴的,何况这十日跟王妃相处下来,已经被收服,便不再那样拘谨。

  众人吃了披萨,又净了手。

  公孙茉一伸手,「来,地瓜给我。」

  春鸳马上从旁边的篮子里拿出来,心里奇怪,这地瓜是给下人吃的,王妃要做什么,她们虽然是丫头,可不吃地瓜这种普通东西。

  公孙茉洗干净地瓜,削皮,切成长条,几个丫头见状连忙帮忙起来,都是很简单的工作,看一眼就学得会,不一会儿地瓜长条就堆成小山。

  公孙茉又热了一锅油,把地瓜长条往油锅里一扔,众人就看到油锅开出黄花似的,甜香四溢。

  公孙茉拿起捞网把地瓜长条捞起,先在一个青花碗中盛了一点,剩下的全放在干净的大盘中,稍微据凉,就用手捏起来吃了。

  几个丫头见状,这回不用招呼,纷纷自己动手——都没想过这么便宜,给下人饱腹的东西切条油炸后这么香。

  春鸳爱甜,十分惊艳,「王妃,南蛮的地瓜都是这样吃的吗?」

  「是啊,等有空再做汉堡给你们,汉堡配薯条,绝配。」

  「汉堡?」春梅瞪大眼睛,「那是什么,听起来就好好吃,王妃行行好,今日一并做给奴婢们开开眼界吧,不然奴婢晚上睡觉,一定想着这个汉堡想得睡不着。」

  「汉堡得做面包,可我手边没材料,也不知道京城有没有,等我遣人去市集找找,找到原料再说。」

  一大盘薯条一下子去了一半,几个大丫头平时都是很矜持的人,但现在王妃带头用手吃呢,突然间也体会一把用手吃东西的乐趣,几人你推我,我挤你,嘻嘻哈哈。

  萧随英看着这样的画面,等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居然在笑——奇怪,看人煮东西有什么好玩,但他就是觉得心情真的很不错。

  瑜王妃暴虐之事他也略有耳闻,瑜王府短短几年就死了二十几个人,他可不希望他的府邸变成那样的所在,因此对于自己的新婚妻子抱持着几分审视的态度……如今一看,虽然用手吃东西有点不太好,但看她笑成那样,莫名又讨厌不起来。

  突然间,公孙茉抬头跟他四目交接——他是很坦然的,这是他的王府,他要在哪都可以,厨房门不关,可不是他偷看。

  就见他的王妃拿起先盛起来的那个小碗走到他面前,「王爷,尝尝我做的南蛮小点,叫做薯条。」

  萧随英低头,他刚刚都看到了,就是地瓜,穷苦人吃的东西,他才不吃……但面对那样笑意盎然的脸,他鬼使神差的也用手拿起了一根放入嘴中。

  薯条还是热的,散发着地瓜的甜香,而且经过油炸,不会干,吃起来脆脆的……他不重口腹之欲,但真的还不错。

  「王爷,怎么样?」

  「还可以。」

  「我还做了披萨,也给王爷留起来了,温在锅里。」

  一旁,春鸳早就乖觉地取了披萨放在青瓷盘,双手奉上。

  萧随英当然也有看到她们怎么吃披萨的,用手吃。

  南蛮吃东西怎么都用手?

  心底虽然嘀咕,可是看着眼前努力跟自己分享美食的王妃,他不想浇她冷水。

  温热的披萨一入口,他便觉得惊奇,这是什么滋味,微酸微咸,还有上面这个牵丝的东西就是春梅说的起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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