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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出身猎狼族,果然是狗鼻子无误!乐鸣秀忍下想硬碰硬赏他一记「铁头功」的冲动,连忙道:「我没有香,真没有啊!我蓬头垢面满身尘土,金大爷你别一直蹭过来,弄得你也灰头土脸可就过意不去了。」

  他的脸终于与她拉开一小段距离,正面相对,四目相接,他薄唇犹喰笑意。

  「饱满的血气从体内而生,灵蕴丰美,灵能滂沛,明明无形无色无味,每颗肤孔却渗出那令人愉悦的气味,是甜美干净的,是温煦纯厚的,彷佛一张口就能尝到那抹甘美……」边说边露出两排白牙,似想就这么扑上,朝最最鲜美的地方咬下。

  乐鸣秀也学他咧咧嘴,陪笑——



  「金大爷的气血与灵能也是丰美干净,也是温煦纯厚,气与灵能相辅相成,催动起来驯顺得如臂使指,剽悍到无人可敌呢!瞧啊,今日追咱们出北陵王廷的禁军侍卫们,个个胯下坐骑突然拉着不走、打还倒退,那景象小女子亲眼所见,相信全是大爷你的手笔,以灵能控兽,还一次控住那么多头,金大爷天下第一,谁也比不了你。」

  「我是第一?」他笑笑问。

  「是。」媒首一点。

  「谁也比不了我?」笑笑再问。

  「没错。」语气诚挚。

  「所以你确实喜欢我?」挑起一道眉。



  「……呃。」怎么话题突然转向。「是、是……」糟糕,有被听出心虚吗?

  「所以只想一辈子追随我?」再挑起另一道眉。

  「是!」她重整旗鼓,润嫩下巴一抬。「誓死追随,绝不后悔。」毕竟已无退路。

  金玄霄甚感欣慰般点点头,抬手抓了耳朵一下。「好。那你乖乖让本大爷吃掉,一言为定了。」

  嗄!他现下……使哪招啊?

  乐鸣秀此时的表情又变成两颊圆鼓鼓的小兔儿模样,她自个儿当然不知,但某位大爷瞧着颇欢快,面上却是不显。

  「我决定要吃掉你。」他再次重申,语调像在说「今儿个天气挺好」那般闲散寻常。

  「请问金大爷……你说的吃,是、是真吃?」难道他猎狼族还有生吃活人的事儿?乐鸣秀登时记起他与大黑狗子对付那群劫持她的恶人所使的法子,虽未全程目睹,但摆平一切后,他与大黑狗子半张脸被鲜血染红,那全是凶徒们的鲜血,明摆着是咬人了。

  金玄霄毫无停顿地回答,「当然是真吃,拆吃入腹,连骨头都不剩。」

  「你、你……我又不好吃!」仍抱着一线希望,赌他是在逗她,故意吓唬人。

  「岂会不好吃?岂能不好吃?根本是香味弥漫,香到令人内颊生津、垂涎三尺。费了好大功夫终把你带来身边,我这是从萧阳旭嘴边夺食,你若跟他,绝对是糟蹋了,幸得你还算聪明,晓得要弃暗投明,明白追随本大爷才是王道中的王道,灵能者对灵能者,你的,我的,交流交融……你说,吃掉你后,一吃再吃,你与本大爷的结果将会如何?」麦色俊颜一副跃跃欲试的表情,五官隐隐泛亮,他又抬起一手揉弄大耳。

  等等!等一下啊!

  乐鸣秀发现思绪有些跟不上。

  怔怔瞪着他发亮的脸,望进他发亮的黝瞳,感受他鼻息加促,他身上气息染得她两耳发烫、脸肤亦烫……

  她左胸房渐渐促跳起来,脑门也跟着热烫,觉得自己所以为的「吃掉」,与他所想要的「吃掉」,是否一开始的立意就大大偏差?

  「集能者对灵能者……我的,你的,交、交流交融……」她细语喃喃,努力理出一条明道。「肉躯相亲,灵能相会,取他之长,补己之短,交融深进,命在玉宫,精华相濡,得一仙身。」她喃出的这一段话,是从木灵族历代长老所记载的「部灵史」中读到的,在史载中只占着短短两页不到,轻描淡写记载灵能者与灵能者之间的结契。

  结契,成双,两具各怀异能的身躯结合为一,结果——

  得一仙身。

  应该不是真的羽化成仙,说白话,就是身为人的这一具肉体能够因灵能的交融变得更强大、更具异能。

  乐鸣秀最终大胆问出,「金大爷原来想要的是我的身子?」

  所谓「吃掉她」,在他脑中演绎出来的意思,是要侵占她的灵与肉,还要她乖乖配合,与她原先以为的撕吞入腹、血肉模糊实是大不相同,但……某种意喻上又是如此雷同。

  面前男子挺起胸膛站得直挺挺,眼神飘了飘,但很快就锁回她脸上,一直揉着大耳的手微微一顿,撤下,改成两手负在身后。

  「本大爷要的当然是你的身子,灵肉相交,滋味必然销魂。」

  他把话坦白到这分上,乐鸣秀一时间竟没什么特别害羞的感觉,是很怔愣没错,但愣过好一会儿后,思绪总会自寻出路。

  确实该就事论事。

  既决定追随他、依附他,迟早要被他讨要好处。

  他要她,她好像找不到立场拒绝,毕竟前头已对他说了那么多情啊爱的谎话,说得那般天花乱坠,她若不愿意了,根本是自打嘴巴。

  「怎不应声?不肯吗?」金玄霄语气淡淡,略偏着头望着她,嘴角那一抹嘲弄再现。

  「悔青肠子了?」

  「没有悔的,也不是不肯。」她咬咬唇,勇敢直视他的眼睛,道:「金大爷要「吃掉』我,要跟我那个……交流交融,都是可以的,我既然喜欢你、心悦你,当然愿随你共赴云雨、囊肉合一,只是……」

  「只是什么?」

  她深吸一口气,徐声吐言。「那要男女正式拜堂成亲后,确实有了夫妻之名,才能做那样交流交融的事,不可以随随便便。」

  闻言,他双眉微挑,语气更淡——

  「想博一个夫妻之名还不简单,本大爷又没说不与你拜堂成亲。」

  乐鸣秀一脸错愕,都不知呆了多久才找到声音,讷讷问:「金大爷这是在跟小女子求亲吗?」

  「别颠倒是非,是你在跟本大爷求亲。」郑重订正。

  「呃……是、是我吗?」她一指指着自个儿的小鼻头,神情又呆又软又萌。金玄霄再次举臂揉耳,似意识到此举过于频繁,他忽地朝她一挥手,清清喉咙道:「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你都这般心仪我,表现得如此志在必得,既开口求亲,本大爷也不会令你难堪,应了你所求便是。」

  乐鸣秀当真被这个男人的话术绕昏头。

  都不知两人究竟如何对话,怎么说到最后,变成她来求亲,而他亦答应了?

  「我、那个……」她想聪敏地说些什么,但舌根发僵。

  这一边,金玄霄突然转身去取他刚用过的那只大木碗,往碗里再次倒进酥茶直至七、八分满。

  「喝了它。」他将大碗递到乐鸣秀面前,语气不容质疑。

  乐鸣秀下意识抬手去接,大木碗被她捧在掌心里,酥茶温热,隔着大木碗透出的热度并不烫手,她确实有些渴了,喉头发燥,没想太多捧着就饮。

  「再喝。」见她喝了几口停下,金玄霄半命令般又道。

  乐鸣秀顺顺气,听他的话再次捧碗喝起,只是他用的宽口大碗实在好大,七、八分满的酥茶对她来说实在太多,喝下约莫一半便饱了。

  再一次停下来,她微喘着气,抿着沾染甜香的唇瓣对他摇摇头,表示真真喝不完,手中的大木碗才被男人接收回去。

  金玄霄将碗一转,转到她以碗就口的那个地方,对准她喝过之处,张口直接将余下的酥茶喝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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