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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雅筑听见他这回答,笑容更为灿烂美丽。

  她从大学就开始打工兼差,担任礼仪老师,多年下来跟上流社会那些难搞的千金、少爷们相处,早练就了非常厉害的功力。

  就算再生气、再抓狂、再想把人抓来痛揍一顿,她还是能笑得出来。

  笑得自然、美丽,完全看不出来她在生气。



  “这么说也有道理。”她笑容灿烂的附和,小手抵在他胸前,脸侧偏四十五度,知道自己这个角度非常有女人味,是男人都会被她这一招迷惑。

  尤其是对她有意思的男人——她这一招是试探,也是确定,当然,还有天谴!

  果然,康宇诚有一丝闪神,被她美丽的模样迷惑,然后她诡异一笑——

  “宇诚,过去就让它过去,那,我们重新开始吧。”她说完给他一记甜死人的娇笑,抵在他胸膛的小手用力一推。

  “喂喂喂……”康宇诚被这一推突然失去平衡的往后倒,而且他倒下的方向,正好对着饭店花园养着锦鲤的鱼池。

  哗啦啦啦——他跌进水池里,淋得一身湿。



  他挣扎起身,还有一条肥大的锦鲤跳过他身上,他对着站在台阶上,笑得美美的杨雅筑大吼,“你干么把我推下水啊?”

  “为了要重新开始呀。”她偏着头,笑得十分善良无害。“这是你放我鸽子的天谴,下次……啊,不对,没有下次喽,要记得哦,不然,天谴随时会降临在你头上哦。”

  奇怪,为什么十八岁时觉得好可爱好甜美的笑容,二十八岁的他却觉得好恐怖?有一种……毛毛的感觉?

  康宇诚不禁抖了抖,哈啾一声,打了个超大喷嚏。

  怎么有一种……被魔女盯上的感觉呢?

  嗯……不、不会吧?

  崔氏集团,是老字号的皮革制品名牌,以贩卖高质感、高单价的皮鞋、皮包、皮带而闻名,设计的皮件多是名流绅仕名媛淑女的最爱,时尚、流行、经典,行销多国,在时尚界占有一席之地。

  而掌握行销这个重要部门的龙头老大,正是前总裁的继子、现任总裁、副总裁的继弟——康宇诚康经理。

  他是被挖角回自家公司的,原本康宇诚在温哥华的某跨国企业,担任专案经理的职务,能在白人天下占有一席之地,代表了他的能力卓越——所以崔家兄弟怎么可能把这么优秀的企划、行销人才留给别人?

  崔焕新、崔焕然为了把弟弟徵召回台,花了大把钞票才成功。

  不同于两位总裁的阴柔俊美,康宇诚的男人味让崔氏许多女性员工着迷,尤其,他还是个很幽默、很懂情趣的男人。

  “康经理!”电梯门一打开,就看见穿着黑色亚曼尼的康宇诚,帅气挺拔,嘴角上扬,笑得十分有味道。

  要搭电梯上楼的女职员,顿时红了脸,这么巧就让她遇到,而且还是单独相处!

  “嗨。”康宇诚略略偏头,体贴的按着开门键,替她服务。“几楼?”

  “十五楼。”Lisa被他黑幽幽的眼睛瞧得猛低头,不敢抬头直视他会勾人的眼。

  他笑笑,按下楼层,电梯上楼,缓缓往上爬。

  叮,十五楼到了,Lisa捧着文件正要跨出电梯,一双有力的臂膀却横在她眼前,定眼一看,对上了康宇诚那非常专注的眼神。

  “康、康经理……”她支支吾吾,话都说不出来了。

  “Lisa,不要紧张,我只是想跟你说——”他咧开白牙,笑得很灿烂。“你脖子上的吻痕太明显了,叫我二哥温柔点。”

  Lisa立刻脸红,抱着文件头也不回的胞出电梯,直奔办公室,砰一声把门给阖上。

  “可以请你不要吃我秘书的豆腐吗?”杵在电梯门外的男人五官阴柔,一脸醋意横生,双手环胸地瞪着笑得像偷腥猫的家伙。

  康宇诚挑了挑眉,笑道:“要不要上楼呢?还是您想搭下一班电梯?副总裁。”

  崔焕然皱了皱眉,迈步踏进电梯内,与继弟肩并肩。

  第3章(2)

  电梯持续向上,两人都没有说话,一直到了二十五楼,电梯门开了,崔焕然首先迈步走出,淡淡地丢下一句警告——

  “少把你对女人的那套用在我女人身上!”

  康宇诚在继兄后头笑到岔气,男人吃醋的嘴脸真可怖。

  “又招惹焕然了?”早在会议室里等待的崔焕新,看见双生弟弟气歪的脸,和继弟的笑不可抑,他就忍不住翻白眼,拿出老大的风范,“别闹了,正经点。”

  老大一开口,就表示兄弟到这边,现在是正事时间,不可以玩乐。

  崔氏三大巨头立刻坐下来,开始拟定新一季产品的行销企划,热烈的讨论着品牌形象问题。

  崔家老大是决策者,老二是设计师,老三嘛……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崔家双胞胎没把他当外人,把重要的行销业务包装工作,全权交给他负责,崔氏就在三兄弟齐心努力之下,在短短两年内,扩展两倍的业务量。

  热烈的讨论、争论,一直到入夜才将企划案给定下来。

  “当初威胁要告诉梅儿你在温哥华的住址,逼你回来是对的。”崔焕新在会议结束后,把笔一丢,懒懒的将双手枕在脑后笑道。

  说起这件事情,康宇诚就有一肚子的怨气。

  “你还敢说啊?”他根本就是被“吓”回台湾的。

  梅儿是一位他的疯狂追求者,妒妇,骚扰他两年,以他女友自居,威胁、恐吓任何一个接近他的女人,他为了躲避梅儿才接受温哥华那间欧洲公司的聘书,本来他待得好好的,钱麦克麦克的赚,一年还有两个月的长假可以放,而两位哥哥看他过得太爽眼红,逼他回台湾帮忙家业。

  过着没有年休、二十四小时待命的苦日子……如果不亏亏他们的女人报复一下,他会很难受啊。

  “有什么不敢的?其实梅儿也不错,爸妈很开明,不介意你娶个洋媳妇。”

  “我介意人生被个疯女人搞砸!”

  十年前他不愿再上学,拒绝上课,后来继父为了让他换个新环境,把他送到加拿大跟两个继兄同住,他也不敢踏出房门一步。

  是他们两人半哄半骗的将他拐出来,丢给他一大堆功课,要他适应加拿大的生活。

  他就在忙着适应新生活、新的语言之下,展开了新的人生。

  而会从一个大胖子变成现在这样的型男——嗯,因为一连串的忙加上水土不服,让他大病一场,继兄们也没通知在台湾的父母将他带回台湾,只嫌他身体太虚,在他体力稍微恢复后,逼他开始运动健身、饮食控制。

  很奇怪的,似乎换了一个环境后,心态不一样,连外型也改变了,他慢慢的有了自信,而会成为业务行销高手,是意外。

  在加拿大申请大学,要有打工经验比较容易申请到好学校,于是他熟练了语言和学校生活后,便为了上大学开始打工.他找到的工读是他们社区一处有名的家电卖场,他在里头担任销售员,从一开始畏惧客人、反应慢,慢慢的学会应付各式各样的顾客,从销售成绩中找到成就感。

  意外的,他发现自己喜欢业务工作,那种往前冲的感觉,非常棒。

  “哈哈哈哈哈——”他没良心的继兄们哈哈大笑,完全不同情他被个失心疯的女人缠上。

  唉,那也许是因为业务工作做多了,舌灿莲花的下场,女人啊,真的挺好哄的,他只不过瘦了、牙套拆了,穿起了各牌休闲服,会讲几个笑话,就觉得他是个不错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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