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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石宛琪轻声回答。

  「毕业后妳有什么打算?」戴邦旭又问。

  「我希望靠自己的能力,找到一份工作,也找到成就感。」她不想说谎,刘世裕已教过她,诚实是最佳护身符,尤其在重要的人面前。

  「所以妳不会是乖乖在家相夫教子的好媳妇?」



  石宛琪听出对方的讥讽之意,但她并不想因此妥协,她必须先尊重自己,别人才知道如何尊重她。

  「我会重视我未来的家庭,但我也想兼顾工作,证明自己有能力生存。」

  「阿任,看来你找了一个不安于室的女人。」戴邦旭故意对儿子呛声。

  石宛琪内心一怔,原来伯父是这么传统型的想法,他认为女人婚后应该守在家里,不能往外发展吗?

  尽管如此,她仍镇定道:「伯父您所说的不安于室,应该是指红杏出墙吧?但我不会背叛阿任,我只想同时拥有家庭和工作,希望您能谅解。」

  戴克任正想帮腔,母亲谢雨真却先开口了。「老头子你昏头啦?什么叫不安于室?说得这么难听!我当专职主妇一辈子,最羡慕职业妇女了,活得精采,走路都有风。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的想法已经落伍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该有自己的事业,我们若是有女儿,我也不会要她做家庭主妇的。」



  局势发展出乎意料,戴克任和石宛琪互看一眼,而后她羞怯一笑说:「多谢伯母的肯定。」

  戴邦旭想都没想过,自己竟会被妻子呛声,结婚三十多年来,这可是头一遭。

  谁知谢雨真还有话要说,对石宛琪发表「过来人」宣言。「还有我告诉妳,结婚不一定好,如果遇到那种大男人主义又不解风情的老公,妳这辈子就别想翻身了!他就像大爷要人伺候,又像小孩子要人哄,万一妳碰到这种人,根本自己给自己找罪受,还不如做个快乐的单身女郎,在事业上开辟一片天,活得自由又有意义,多好啊!」

  「妈!」戴克任当然不能让母亲向他女友洗脑,但他才喊了一声又被打断话,而且居然是他的父亲来插嘴──

  「老太婆妳在胡说什么?我们阿任是有点大男人主义,也有点不解风情没错,但是他会改的啊,妳没看他今天帮忙下厨,还追到纽约去陪读,这种好老公要去哪儿找?妳别害我们阿任一辈子打光棍,我看他从来没这么认真过,要是媳妇跑了妳要给我负责!」

  「媳妇?」谢雨真悠悠看了丈夫一眼。「你承认宛琪是我们媳妇啦?」

  原来是场陷阱,这下尴尬了,戴邦旭进退两难。「咳!暂时可以列入观察,等她念完书了,两个人真有心的话,再来谈结婚也不迟。」

  「有你这种脾气的公公,你以为人家敢嫁给阿任吗?谁晓得你会不会有一大堆规矩,叫人家要乖乖待在家,不准去上班,门禁是晚上八点,那多可怕!」

  「我又不是那种老顽固,妳把我当成军阀还是土皇帝啊?」

  两人继续吵吵闹闹,戴克任和石宛琪被冷落在一旁,相视而笑,看来敌方因为内斗,已不攻自破,他们所该做的就是坐享其成喽!

  *

  一年后,纽约,圣派翠克教堂。

  雪刚融,枝头冒出新芽,在这早春时分,戴克任和石宛琪即将成婚,她已顺利毕业,两人先在纽约办一场婚礼,回台后再宴请宾客。

  婚礼小巧而温馨,他们只邀请了至亲好友,包括戴邦旭和谢雨真、邓芷萱和乔怡,以及石宛琪的师长、同学,皮耶当然也来了,还带着他的韩国女友。

  当~~当~~

  幸福的钟声响起,美丽的新娘由父亲牵进礼堂。

  去年,在戴克任的鼓励和支持下,石宛琪开始寻找多年毫无音讯的家人,因此得知石宏道已经去世,而继母带着三个孩子辛苦生活,于是她提供了一笔信托基金,让弟弟妹妹至少都可念到大学。

  逝者已逝,她对家人的遗憾已然平复,因为她拥有了更完整的爱。

  今天谁扮演她父亲的角色呢?不是别人,正是把她当女儿照顾的刘世裕。

  「克任,我把宛琪交给你了。」刘世裕对戴克任说。

  「爸,谢谢您。」戴克任满心感激他的秘书兼岳父,当时若没有刘世裕代为沟通,这场婚礼还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

  看石宛琪泪眼蒙眬,刘世裕替她擦去泪水。「妳是我看过最漂亮的新娘,别哭坏了妆。」

  「是,我知道……」石宛琪点点头。「谢谢爸。」

  「希望你们永远珍惜这份幸福。」刘世裕把她的手交到戴克任手中,而后转身走到座位上,和众人一起为他们祝福。

  「诸位,今天我们聚在这里,是为了……」牧师开始念祝祷词,为这对新人证婚。

  阳光透过雕花玻璃而洒下,映照出彩虹般瑰丽,唯有经过风雨的爱情,方能拥有那璀璨光芒。

  【全书完】

  后记

  昨日今日明日 凯琍

  常觉得我自己是个「怪咖」,明明就是个写爱情小说的人,编织美丽梦幻,应该浪漫到不行,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小气阿婆。

  逛遍大小店家,各种商品除非有「特价」、「出清」、「抛售」等字眼,实在引不起我的注意力,甚至我还会买下其实也不怎么想要的东西,然后对自己说:「好便宜喔~~好好吃喔~~」

  只要便宜就是好吃、好看、好爽,好一个自我催眠的家伙,彻头彻尾都是沾沾自喜。

  常听说有人着迷网拍,买了一大堆无用物品,我也曾有过这种日子,不知哪根神经错乱,上网买了一大堆包包,最后自己留几个,或转送朋友,或捐给义工朋友去摆摊。

  但其实……我买的包包最便宜的一块钱,最贵的两百九十元,那阵子前后花了两、三千块,连「败家症头」都这么小规模,根本比不上人家的大器度啊~~

  没错,各位亲爱的读者,常写男女主角住在五星级饭店,包下整间餐厅烛光晚餐的我,就是这么一个放不开又小家子气的阿婆。

  *

  蔡阿婆,于三十三岁的夏末,终于买了第一瓶粉底露。

  前男友曾说我该搽点粉,但老娘就是不想搽,不然你要怎样?结果分手后,我反而想来试试看。

  从我开始有点爱美的意识以来,就觉得化妆是件诡异的事,涂一大堆色彩到脸上,回家后就努力卸妆,若弄不干净会很惨,这种用了又要擦掉的怪事,多浪费!

  而且我又懒又抠门,不想花钱花力气去学化妆,反正没兴趣的就通通不管。

  二十五岁以前,我只有一根口红,二十五岁以后,开始画上眼影,三十岁左右才搽睫毛膏,三十三岁终于愿意抹粉了。

  其实我距离全妆还远得很,什么蜜粉、腮红、眉笔、遮瑕膏等,我都毫无概念,尚未进化到那境界。

  没错,我举手投降,承认我老了,需要一些外力借助,因为皮肤不怎么样,素颜实在很憔悴,所以偶尔就来上个妆吧!

  人生是没有一定怎样、一定不怎样的事,转个弯,承认自己有弱点、有需要,也OK啦!

  *

  我有汽车驾照,以前也曾开车上路,但有一次发呆,差点撞上对面车道来车,幸好对方闪得快,否则我已经肇事。那次之后渐渐不敢开车,于是开车的能力也渐渐失去。

  我向来没耐心,懒得等公车,懒得陪它绕一大圈,所以大多骑机车出门,不管晴天或风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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