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姜烤过又晒过,我们阴天下雨或冬雪寒冽都会带上几片,含在嘴里辣辣的,身体的冰凉会慢慢暖和起来。”有了它,士兵们就不会冷得直打颤,直喊“我快冻僵了,给我棉襖\”。
受不了辛辣的苏明月本想吐掉,但是一听是他们行军打仗的救命物,她眉头皱得都连成线了。“热了。”
真的没那么冷了,感觉手脚暖呼呼,就是那味道……无法言喻,姜的精华全锁在小小的一片里,辣到流泪。
“是心热还是身子热?”他故意逗她。
“卫海天!”无耻。
“嘘,小声点,别让你爹听见。”他一指放在唇上,做出“嘘”的动作,把人家女儿弄上屋顶这种事总不好解释,他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见她仰头一望的错愕神情,心口像是被什么撞了一下。
卫海天回过神时,他已经下去又上来,身边多了个以眼神“杀”他的小女人,他自个儿也很无语。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他赏他的“明月”,白玉无瑕,小小的月牙儿是他眼中最柔和的月光,照着他的眼,揉进他的心,让他因杀戳而变硬的心慢慢柔软,多了一个她。
他动心了,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吧!
可是直到今时今日,他才愿意承认深深恋慕着她,以前的他太卑微了,说不出那个字,所以他懦弱的逃了。
“你这无赖,真该让我爹狠狠揍你一顿。”
“下堂妇”的名声已经不好听,若再被人逮到她深夜与人“相会”,那她真要无地自容,找间尼姑庵剃光三千烦恼丝。
“你舍得?”他忍不住拧她鼻头。
“打死祸害替天行道。”她一瞪眼,瞳仁睁得好大。
闻言,他低笑。“我这黑不拉叽的样子也算祸害?”
卫海天的肤色很深,近乎蜂蜜色,也因此显得他的眼神炯炯有神、锐利深幽,彷佛白昼中出现一对深不可测的幽瞳,轻轻一睐便能让人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本朝以修长纤细为美,他则是阳刚健壮,不以文质彬彬取胜却别有一番男子气概,俊朗中带着一股天然的气势。
夜幕下,就见墨瞳一闪,本在恼火的苏明月噗地笑出声。“不早了,让我下去吧!”
“赏月还没赏完呢。”他赏的“月”是眼前这轮明月,皎洁而明亮,散发令人心头一暖的淡雅光芒。
“可是我冷了呀,再不钻回被里取暖,明儿个这双手就没法穿针引线了。”她呵着手,表示纤纤十指要冻僵了。
雨,不知何时停了,乌云渐渐散去,微微的风吹动耳边细发,撩开女子的柔媚。
“月牙儿……我……”我可以抱着你吗?不等卫海天开口,苏明月一指往他胸口戳。“那个洞记得补好,我可不想屋外下雨、屋内也在滴水。”
他无奈,却又宠溺的点头。“是,苏大娘子。”
“别不情不愿,谁叫你半夜不睡来踩我家屋顶,自己做的就得自个儿承担。”她一点也不同情他。
“我没说不补洞呀,不过你要怎么向苏伯父解释我哪儿不去偏来修你屋子的瓦片?”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欲盖弥彰。
苏明月星眸灿亮,俏皮地一睇目。“年久失修。”
“嗯,好理由。”不就是年久失修吗?这一老一少,加上一个女人,谁也不是修缮的高手,还是需要真正的壮劳力,非他莫属。
“还杵着干么,下去……啊,好滑!”
小四发生的事再度上演,刚一起身的苏明月脚下一滑——
“小心,月牙儿——”卫海天顺手一拉,却忘了女子身子一向轻如鸿毛,他一个力道没拿捏好,一团柔软撞进怀里,好闻的女子体香钻入鼻间,他贲起的手臂情不自禁的收拢。
四目相望,眼中有情动,亦有一丝羞怯……
第七章 跟踪拖后腿(1)
“月牙儿,这位是‘玲珑阁’的朱东家。”
看着眼前弥勒佛般的胖男子,苏明月眼中闪过一丝讶色,她是听过玲珑阁,一个专收购奇珍异品的地方,再以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在这一行,声誉卓越。
玲珑阁收奇香异香,也收各种罕见的木料、奇巧的机关宝盒,只要称得上精品的一律来者不拒,包括令人眼前一亮的绣品,那更是千金难求。
看得喷啧称奇的朱东家是爱不释手,他也不开价,以抽成的方式先行收下,待售出再给银子。
他不是起贪念想占为己有,而是以另一种方法抬高绣品的价码,让对绣画感兴趣的人更能感受到繍品独特的美。
玲珑仅此一家,别无分号,位于京城,可其名号之响亮,众所皆知,几乎无人不晓得它的存在。
它只做达官夫人、富商高门的买卖,每一次交易以“千两”计数,生意兴隆、客人络绎不绝。它不卖便宜货,有一定品质保证,出处也干净没问题,让买到商品的人不会有任何的事后麻烦,绝对独一无二。
此外交易也很隐秘,除了买卖双方外,买家若不愿有人知情,就不会有第三人知晓这一笔交易,毕竟好东西得之不易,没人希望受人觊觎或招来盗宝贼,只求珍之重之,唯我独一份。
“你怎么认识玲珑阁的东家?”没被喜悦砸昏头的苏明月轻声问着,眼中流露着困惑。
卫海天只是一名猎户,到过最远的地方是边关,他怎会与京城人氏结识,而且以两人的神色看来甚为熟稔,不像是第一次见面,让人心生疑惑。
“先喊声海天哥哥来听听,我再告诉你来龙去脉。”他故意吊胃口,口头上占点便宜。
佳人杏目一睁,多了恼色。“你倒是脸皮厚,什么时候都不忘欺负我。”
“哪是欺负,记得小时候你总是娇软地喊我海天哥哥,骗我给你买冰糖葫芦。”他说着童年回忆,脸上始终挂着纵容的笑,好像她再任性他也宠着,没有半丝不愿。
她脸一红,嘟囔道:“此一时彼一时,你也说是小时候,我早就不吃冰糖葫芦了,会坏牙。”
苏明月是过过好日子的人,但身为闺阁千金,好些市井小民会做的事她都被限制,爬树、掏鸟蛋、下溪捞鱼这种事她都没做过,循规蹈矩得近乎乏味,刻板而无趣。
事实上她对这些活动很是蠢蠢欲动,每每听人谈起便羡慕不已,她也想像普通孩子一样做着最寻常的事,像在田埂中奔跑、草地里打滚,尽情欢笑,不用一板一眼端坐着,学那些闺秀该学的东西。
于是卫海天就成了她探险的小伙伴,他带着她爬墙、背着她偷摘别人家出墙的石榴,两人一起去院子黏蝉,在田地间捉蚱蜢、炸蟋蟀,还被菜花蛇吓得拔腿就走。
她看到别的小孩吃着冰糖葫芦,没吃过的她逼着小未婚夫也给她买一串,他没银子就腆着脸拿打到的麻雀和人交换。
吃下第一口冰糖葫芦时,外面那层裹的脆糖的确甜得小苏明月眉开眼笑,甜中带酸的滋味令人难忘。
可是等那层糖吃完了之后,包裹其中的山楂其实很酸,她吃了两颗就牙酸了,不肯再吃。
想当然耳,善后的只有皱着眉头像小老头似的卫海天,他酸得五官都皱在一块了,又舍不得小未婚妻给他的冰糖葫芦,因此在她亮晶晶的小眼神中,勉强吃完。
也许是想看他发皱的表情吧,每一回卫海天他父亲带他到苏家时,苏明月总会要求他买一串冰糖葫芦,两小无猜分着吃,又酸又甜吃得两人互相取笑,比谁眉头皱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