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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被他笑得满头雾水,扬眉反问:“是很好看,还是很好笑?”

  “你穿嫁衣很好看,我留胡子很好笑。”他痞了。

  痞?他已经正经很久,痞……那是年少的、不知忧愁的、养尊处优的男子才有权利做的事,他又做了吗?他回到过去了?不知不觉,心口浸润上一层蜜。

  “既然留胡子好笑,为什么不剃掉?”她问。



  “为了遮挡。”

  “遮挡什么?”伤疤吧?她猜,一道或数道明显到会令官兵按图追拿的疤。

  “美貌。”

  呃,他的答案让人很难接话,是开玩笑吧?糊弄她,肯定很好玩。

  “再认真不过。”见她不信,他高举右手,只差没赌咒。

  “如果我的相公是潘安再世,我想我会很开心。”她没好气回答。



  他没有回应,从怀里拿出一柄玉簪,插在她发髻上。

  “你……”不是很穷吗?话在舌尖绕过又吞回去,这话很伤人,男人的自尊比想像中更脆弱,这话不说的好。

  像是知道她想问什么似的,他回答,“是我娘留下来的。”

  拿出来充门面吗?可她又不是正经新娘,他会不会把戏演得太认真?

  尽管如此,她并未反驳,因为他是主子、她是下人,卖身契这件事她牢记着。

  “中午吃过了吗?”

  “还没。”

  “我去给你做点吃的。”

  换下大红衣裳、走进厨房,她没想到的是,他会跟着进来。

  把蒸好的地瓜从屉里拿出来,原本要给晚儿做地瓜圆,睡醒后当点心的,她想了想把地瓜压成泥、和面,在等待面团发酵同时,她快手快脚炒了盘三杯鸡和青菜。

  “你先吃一点,抵抵饿,等面团发好,我再给你煮面。”

  “做多一些,我饿惨了。”

  她知道的,他的食量惊人,一顿饭能吃掉她加上晚儿的三倍多。“好。”

  他没把菜端到厅里,反而从外头搬来一把长凳,坐在灶旁开吃,她的厨艺很好,好到让人觉得吃饭是种莫大享受。

  又来了,在“吃”这件事上头享受,是他年代久远的记忆。

  她总是轻而易举地勾起他刻意遗忘的感觉。

  一面吃,一面看着她俐落的动作,行云流水,不像做饭,更像作画。

  今天早上张寻见着他,偷声问:“老大,你觉得二十两花得冤不冤?”

  他用冷眼回答。

  张寻挠挠头,满脸为难道:“如果老大觉得冤了,可不可以把她让给我,我还有十二两,剩下的,我每年分摊还。”

  过尽千帆皆不是,张寻没读过诗词,不知道自己正中这词意。

  那天李婆子找来的女子,漂亮的有好几个,但见过童氏之后,他便谁也看不上眼了。回到家,心心念念盼着新弟妹的张找,看见弟弟又没挑中媳妇,气得拿棒子追打他,骂他成心让二房断后。

  至于孟殊冤吗?当然不冤!

  他想过,如果当初牙婆开价百两,他会不会买下童氏?

  这个答案几乎不需要太多考虑,当然会!就算她不会医术、不懂厨艺、不认字、不会算帐……既然如此,为什么要买她?

  因为她的小梨涡,因为她漂亮眼睛,因为她好可怜、好委屈,因为……因为他和她是老天注定。

  什么?发展得太快?

  确实啊,开始只想给晚儿找个保母,接着她的乖巧吸引他的眼,然后食言而肥,再到上苍注定,速度都能赶上汗血宝马了,但他不介意快慢,他只在意她是否待在离自己很近的距离。

  好像她在,黑夜就有那么一盏灯,光线微弱,却暖人心窝。

  和着地瓜的面条,带着地瓜的甜香,没浇上肉燥,只用麻酱、辣椒、葱末和少许酱油提味,面端上桌,看着金黄色的面条,孟殊想起她给晚儿做的绿色面。

  晚儿牙齿早长齐了,只是挑嘴,只肯喝奶,自从她来了之后,胃口大开,现在已经能同他们一起上桌吃饭,这还急得王氏道:“姑娘这么能干,我还能领多久月银?”

  咬下面条,香甜自齿颊间溢出,确实,她不是普通能干,谁再说他冤,他非得拿根大棒槌,捶烂那个没脑袋的家伙。

  瞳瞳没陪他吃饭,继续和地瓜奋战,这两天在王氏的帮忙下,晒出不少地瓜粉。

  地瓜粉工序繁复,但闲着也是闲着,她们先将地瓜磨成泥,一遍两遍洗粉、沉淀、晒干……在过去,得年关将近,她才有空麻烦自己一回。

  将蒸好的地瓜加入地瓜粉和些许糖,在反覆搓揉后拉成长条、切小段,揉成一颗颗地瓜球,中火热油,将地瓜球下锅,反覆搅动、按压,直到地瓜炸出漂亮的黄色,球体膨大,起锅。

  闻闻香味,这是师父最爱的零嘴。

  每次做吃食,她都分外想念师父。他还好吗?他回京了吗?他找不着自己,会不会很担心?她不确定什么时候才能攒够银子赎身,什么时候才能再度上路寻找哥哥,她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习惯事事计划的她,其实害怕走一步看一步的不确定感。

  缓缓吐气,瞳瞳抬头,望向窗外的蓝天。

  发现她突如其来的失落,孟殊吃掉最后一口面,走到她身后,从她捧的碗里拿起一颗地瓜球。

  瞳瞳回神,“小心烫。”

  来不及了!贪嘴的他一口咬下,嘶哈嘶哈,猛往嘴巴搧气。

  见状,失落丢掉,她失笑道:“刚炸好,得等会儿再吃。”

  事后解释没意思,她却觉得非得说上几句,才不至于对不起他。

  “没事。”说完,他又拿了一颗,不过这回学聪明,吹上几口气才往嘴里放。“你做菜的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

  这手艺拿到外头,想凑齐赎身银轻而易举,现在他明白,当初问那句话时她的底气从何而来。

  “师父训练的。”

  “师父?”

  “对,教我医术的师父,他嘴巴很刁,外头大餐馆卖的菜看不上眼,挑剔又叨念,宁可饿肚子也不纡尊降贵,身为弟子只好勤练厨艺来满足师父的胃。”

  许多菜色都是师父张口说,她想尽办法琢磨出师父要的味道,这是他们师徒间最大的休闲娱乐。

  为着哄她练习做菜,师父老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得学会抓住他的胃,将来你男人没在外头搞女人时,你就知道感激师父了。”

  现在想想,真是胡扯!她会做菜、懂得持家、她独立自主,她努力成为师父口中的完美女人,可是再完美……她也拴不住裴哥哥。

  所以男人变不变,与胃袋、理智没关系,喜欢便是喜欢、讨厌便讨厌,半点无法讨价还价。想起袁裴,一抹苦涩在不经意间涌上她的眉头。

  孟殊道:“放心,我的嘴巴不刁,很好养。”

  他只是心疼她眉眼间的苦涩,鬼使神差说出这么一句,没想到却让她红了脸,瞅他一眼,捧着地瓜球就要往外走。

  他堵在门口,不让她出去。

  “怎么?”她不解,抬眼问。

  “别生气。”

  “我没生气。”

  “你气到脸红了。”

  头顶乌鸦群飞,瞳瞳咬唇。那不叫生气,是害羞好吗!再说,他好不好养关她什么事?婚礼不过是权宜之计,他这样说,还不许人家脸红?什么道理!

  他表错情、会错意,不能怪他迟钝,实在是他对女人缺乏经验。

  她没好气回答,“晚儿醒了,我要去陪他。”

  “不生气,就放你过去。”

  还幼稚上了?瞳瞳本来没生气的,被他一缠,还真有几分气恼。“我、没、生、气。”

  还说还说,分明在生气,瞧她,脸红成这样。“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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