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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侄孙瑾瑜见过叔爷爷。」

  路王原本气呼呼,见到江瑾瑜倒是有几分高兴的样子,「快点过来本王这边坐,怎么只有你来?东儿跟山柏呢?」

  「大哥染了风寒,所以在家休养,二哥今日跟温侧妃上长孙家去拜访。」

  「山柏跟长孙小姐的喜事也快了,这贺礼我得准备大份的。」路王这辈子生了十四个郡主,没一个儿子,所以对这些侄子侄孙都十分关心,单纯以皇家立场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长辈。



  「叔爷爷要是当日能来,二哥肯定就很高兴了。」

  「本王的侄孙终于娶妻,怎能不去,说来是侄媳妇小心眼,累得你跟山柏这么晚才成亲,哎呀!」路王拍了一下肥肥的大腿,「只顾着跟你这小子说话,这位是夏大小姐吧。」

  「小女子夏兰桂见过路王爷。」

  「好孩子不用多礼,回头本王让人给你送点人参过去,好好补一补,太瘦了,得多吃点。」路王看起来十分高兴,「都是自家人,顺便认识一下,这是本王的新侧妃,黄门侍郎家的女儿,秦玫霜,明年六月过门,今日带来跟家里人见见,玫霜啊,这是我侄孙跟未来的侄孙媳妇。」

  江瑾瑜便道:「秦大小姐安好。」

  他是从一品的郡王,秦玫霜就算过了门有了侧妃的名衔,但王爷侧妃也不过是三品,低他几级,他自是不用行礼,先开口问好,是给路王面子。



  秦玫霜行礼,「小女子见过平云郡王。」然后起身,「夏大小姐安好。」

  夏兰桂由衷的道:「秦小姐真好看,这样的才貌,在京城恐怕找不出第二位。」

  路王哈哈大笑,「瑾瑜,你这媳妇倒有意思,居然赞起本王的侧妃漂亮了。」

  江瑾瑜微笑,「太史局丞由着孙女,她便这样了,倒是让叔爷爷笑话。」

  「不会不会,这性子本王喜欢,有人跟本王一样欣赏玫霜漂亮,本王很高兴,本王的女儿都是出嫁,没人入赘,王府空荡荡也没什么人,以后成了亲,常常带她过来叔爷爷这边,都是亲戚,该多走动走动。」

  夏兰桂挺喜欢路王的性子,平易近人,但只要想起快七十岁了还娶个十六岁小姑娘,感觉就很不舒服,不过也许这只是自己的感觉,因为她看秦玫霜也没有委屈的样子——东瑞国重男轻女很厉害,女孩子家要出头,只能靠丈夫,也许黄门侍郎对秦玫霜这孙女不好,她想高嫁给自己争一口气。

  这时帐子外头又有人进来,「禀路王,双喜县主走得太远,找不回来了。」

  路王马上就把茶壶往那人身上摔去,「没用的东西。」

  热水淋身,冒着白烟,那人一句话都不敢吭。

  夏兰桂一惊,可怕。

  江瑾瑜道:「叔爷爷又不是不知道双喜那疯丫头每年就等秋猎,怎可能乖乖在帐子里,叔爷爷有什么事情,瑾瑜替您办吧。」

  路王想都不想就道:「也好,本王年纪大,骑不动马,但玫霜是第一次参加皇室秋猎,你们两人替本王带玫霜去山头绕绕。」

  「这不难,秦小姐可有带骑装?」

  秦玫霜点头。

  「那我跟夏大小姐在帐子外等,秦小姐换上骑装就出来。」

  江瑾瑜说完起身,夏兰桂匆匆忙忙也跟在后头,内心忍不住嘀咕,这也跟想象得太不一样了,人多就算了,现在两人之间还多了个十六岁的电灯泡?

  这算啥呢。

  幻想:两人并肩慢骑,一路说笑,山谷中回荡着她银铃般的笑声。

  现实:大黑小黑领路,四人前后小跑,对,四人,因为朱豪也加入他们这个队伍,后面还跟着一串侍卫。

  幻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夏兰桂只能安慰自己,好歹有出来走走,别当成约会,就当单纯散心,晒晒秋天的阳光,吹吹干爽的风,其实也不坏。

  江瑾瑜对狩猎十分有兴趣,因此他的马骑快一些,有时会因为追赶猎物不见,但一会儿又会从不知名的地方冒出来,讲了猎物倒地的地方,侍卫自然会去找。

  秋阳下,悛朗少年手拿弓箭,乘马快骑,丰神俊朗的样子说不出的好看。

  她只觉得心花朵朵开。

  突然传来一声狗叫。

  夏兰桂紧张,转头问侍卫首领,「不用过去帮忙吗?」

  侍卫首领解释,「平云郡王狩猎,不喜欢别人插手。」

  又过了一会,江瑾瑜满头大汗的从树丛中驾骑出来,「去捡吧。」

  侍卫也没问捡什么,看到插着郡王的箭自然会知道。

  朱豪骑过去,「猎了什么?」

  江瑾瑜颇有得意之色,「狼。」

  说话间,四个侍卫从树丛中出来,抬着一只黑色的狼,身上插了四枝箭,全都穿身而过,箭尾是一个碧玉珠子,上面刻有怀王府的标示,因此不会认错。

  夏兰桂拍马而上,难以置信,「真是狼?」

  「可惜狼毛不舒服,不然剥下来给你做袄子。」

  「狼毛给我一撮吧。」

  江瑾瑜笑了起来,「要那做什么?」

  「当纪念,毕竟第一次秋猎呢。」

  「我用狼爪子做个小珠子给你吧,狼毛很扎手,不舒服。」

  夏兰桂笑得开心,「那好,我让人镶在笔上,可以当装饰。」

  没说出口的话是:这可是第一次约会——两世为人,第一次恋爱,她很珍惜这种心动的感。

  想起自己当时说要拿下他,现在看他对自己也不差,这样算不算拿下了?

  她明白,以古代来说,他是对自己挺好的了。

  不然以他男子身分,又是郡王出身,根本可以不用管她,反正名分已定,她还是会乖乖

  出嫁,可是她能感觉得到,他很尽力的在平等对待她,不管是跟她书信往来也好,还是今天也好,他能够直接给她狼毛打发,但他选择替她做小珠子。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极是和睦。

  后面秦玫霜看着,手中的缰绳却是捏得死紧——眼前这对未婚夫妻相处得太好了,可是有多好,就有多剌眼。

  一样是十六岁,自己要嫁给那个快七十脾气暴躁的老头子,夏兰桂却可以嫁给年轻俊秀的平云郡王,为什么?

  三品侧妃虽然很荣耀,但路王脾气实在太大,有时候对自己很疼爱,各种赏赐,有时候又会大发雷霆,跟路王相处总是提心吊胆,很累。

  可是看看平云郡王,仪表堂堂,顾盼神飞,对未婚妻还颇多呵护,连他的狗对夏兰桂都十分亲热,至于路王府,人人拿她当笑话,如果自己去路王府拜访,刚好遇上郡主返家探视父母亲,那些四五十岁的郡主,说话更是一个比一个难听。

  听说,这场婚事是孙孺人亲自去说的,孙孺人对这准媳妇很满意……

  夏兰桂现在骑在前头,跟平云郡王嘻嘻哈哈,神采飞扬,如果自己有那样一个夫婿,也会意气风发的……

  朱豪天生八卦,一看秦玫霜的脸,就觉得有戏,拍马跟上,「秦小姐可是身体不舒服?脸色不太好看。」

  秦玫霜回过神,自己刚刚在想什么?

  深吸几口气,恢复精神,微笑说:「我没事。」

  她已经知道朱豪是光禄卿的孙子,也是名门之后,两人都是靠着祖父的名衔,一个三品,一个四品,差异也不算大,称呼也就「你」,「我」即可。

  朱豪暗笑,心想,这秦玫霜自视甚高,六月节时还冒名捉弄人,好,就来打击她一下,让她知道自己作死是什么滋味。

  「秦小姐跟路王听说是柳夫人做的媒,这缘分还真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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