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很远的地方,我保证。”她举起双手发誓。
“好吧,走。”不知道从何时开始,他越来越拿她没办法,吵也吵不赢,干脆什么都让她,反正她的要求也不算过分,只要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他会尽量答应她。到底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他还不想去厘清,是因为寂寞吗?还是真的喜欢?现在他只能确定,有她在身旁是快乐的。
走下楼,苏雪莹带他走到停车处,拿出两顶安全帽,得意地说:“我是红色的,你是黑色的,酷吧?”
她的选色挺有道理,她红得像火,他黑得像夜,两人能凑在一块也算是个小奇迹。
“Let’s go!”发动了老而弥坚的中古机车,苏雪莹载着法克弥出游,沿路时速只有三十,难得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当然不用飙车啦。奸诈的她不断按煞车,制造他对她“冲击”的机会,谁知道他正人君子作风,一路上都坐得稳稳的,握住机车后方的把手,除了她飞扬的长发,什么也碰不到他。
唉,这只呆头鹅,干脆带他去吃鹅肉算了,把他从头到脚吃光光。
不到二十分钟,已到了目的地,法克弥拿下安全帽,皱着眉问:“这里是?”
放眼望去是一片蓝天绿地,远远的有座红色大桥,河面上有人在划船,每天来回于家中和学校的他,从未发现有这样的地方,仿彿来到郊外踏青,却又与都市紧密相连。
她对他投以同情的一眼,笑着说:“还用问?就堤防啊,我常来这儿,不用门票,可以跑、可以跳,心情不好的时候,还可以喝啤酒大喊大叫。”
“确实是很平民化的休闲场所。”他不免观察起周围的人,大多是一家人或是情侣,悠悠哉哉地溜狗、放风筝、骑脚踏车,稍远处的篮球场则是青少年居多,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笑容,为什么他们这么快乐?是因为假期可以放松,还是因为所爱的人就在身边?
沿着悠悠的河水,两人在河堤上散步,她拨一下被风吹乱的头发,问起身旁的宅男。“出来呼吸新鲜空气,有没有比较畅快?”
她不是不爱待在他家,但人总要晒晒太阳、吹吹风,才能吸收天地精华呀。瞧他一脸白面书生,晒黑点比较像猛男,说到这,她不禁幻想起来,不晓得他在床上是什么模样?谦谦君子或是骁勇善战?不管他的表现会如何,只希望今生有机会看到,否则她死了也下瞑目。
“感觉很舒服。”法克弥点头表示肯定,却又咳嗽一声,不太自在地问:“你什么时候会心情不好?跟谁来这里喝啤酒?”
哎呦~~难得他会问她私人问题,她应该装出楚楚可怜的模样,把自己塑造成一朵泪的小花,让他擦去她眼角的泪滴,然后两人越靠越近,直到毫无距离……算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根木头不可能主动吻她,在如此交心的时候,还是照实说吧。
“心情不好的时候很难预料啊!像是打工不顺利、被老鸟欺负,还有功课不好、被老师当,要不然就是很寂寞、找不到人陪……有时候我会跟朋友来,有时候我一个人来,喝它个两瓶啤酒,鬼吼鬼叫一阵就好多了。”
他可以想像,在她双亲离婚后,她应该有过不少低潮,只是朋友又能陪她多久?她需要的应该是一个伴,一个陪她走人生路的伴,永远不让她独自喝酒。
“现在你的心情怎么样?”
“还行啦。”为了不让他太自满,她决定说得保留些,其实是开心得很。
两人默默前进一段路,他匆然停下脚步,表情严肃,口气却很温柔。“以后想来堤防喝啤酒,如果找不到朋友,可以找我来。”
她愣了一下,讨厌,他干么突然这么贴心?如果他是想感动她,他做得可真成功,尽管如此,她仍强掩感动,笑嘻嘻地说:“好,我保证第一个就找你,不把你灌醉,不让你回家。”
“我不会喝酒,但我可以送你回家。”
“谢了!”他果然是安全至上、理性第一的法老师,要想叫他他陪她一起疯,怕是要等到下辈子吧。
做出结论后,两人继续往前走,任由十一月的风吹过耳边,阳光并不强烈却很暖,一切是这么恰恰好,如果这段路没有终点该有多好,如果他们能手牵着手那更好。
走了一段路,她鼓起勇气说:“克弥,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她不愿再叫他老师,也不想用全名呼喊他,那么生疏怎么更进一步?
“你不是已经叫了?”他已习惯她的作风,这女孩擅长打破规炬,哪需要再问他的意见?
既然他不反对,她再接再厉。“那你可不可以叫我雪莹?”
他安静了一会儿,低声地喊道:“雪莹。”
哇靠!他的声音怎么可以这么性感又深情?害她莫名地羞红了脸,真是见鬼了,为了这种小事而脸红,她简直比国中女生更纯情,又不是没交过男朋友,到底是在害羞个啥啊?
他发现她怪怪的,仔细观察她的容颜。“你脸好红,是感冒还是发烧?”
“没、没有啦。”她低下头回避他的视线,整个人又羞又喜,像小女孩般扭捏起来。
霎时间,他想吻她,想看她脸更红的模样,但是他硬生生地忍住了,在这种开放的公共空间,他做不出失礼的举动,只是对自己的想法大为诧异,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竟对她……如此依恋?
晚风飘,夕阳红,空气暖暖的,心跳怦怦的,苏雪莹拼命深呼吸,叫自己冷静下来,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这点小意思算什么?才开始搞暧昧就这么紧张,等真正谈起恋爱,怕不昏倒过去?
夕阳西下,他轻拍一下她的肩膀说:“该回家了,我载你。”
“为什么?我骑车技术不好吗?”她不满地说。“天黑了,风大。”
“喔……”他好体贴,她好想哭,怎么办?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种感觉,只要他一个动作、一声呼唤,就让她心动到不行。万一他不喜欢她怎么办?她一定会心伤到不行。
回家时,她坐在机车后座,把他抱得好紧好紧,所车他没拉开她的咸猪手,只是慢慢地骑车,慢慢地让时光流逝,有时无声胜有声,就让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们应该算是一对了吧?她默默地这么想,虽然他遗不肯说出关键性的那句话,虽然一直都是她主动出击,但在彼此心中,已经给对方留了一个位子,一个没有人能取代的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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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帆风顺时总会杀出个程咬金,这原本就是历史常态,苏雪莹虽然讨厌读史书,却也明白这个道理,人生无非起落两字,除非真情比金坚,才能禁得起考验,问题是她的爱情地基都还没打好呢,随便一阵狂风吹过来就可能大崩解了。
咻地一下子又是周日,苏雪莹骑车来到法家二楼,按下电铃,门一开就笑容如花地说:“哈啰,我做了花寿司,快去泡茶来配吧。”
最近是她有生以来最贤慧的时候,每天都在苦思食谱要跟法克弥对打,这男人龟毛又机车,做出的菜是一等一的好,她可不想让他小看了。
“抱歉,昨天晚上我才接到消息,今天又忘了告诉你,我得去机场接欣柔。”只见法克弥穿上外套,拿起车钥匙,一副准备要出门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