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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说完,她看著爱美,然後叹了口气。她走上前推了爱美的下巴一下,摇摇头,怜悯地道:「真可怜,连你也被传染掉下巴的病了。」

  爱美大叫。「哇!」

  程忻洋抚著胸口。「你干么?吓人啊!」

  爱美大声嚷嚷。「你才吓人咧!我认识你十年,大学还作了四年的同班同学兼同居室友,十年耶,我没见你穿过裙子,你、你今天竟然会穿裙子?!还化妆!哦,天啊,你是我的忻洋吗?」



  程忻洋给了她一记白眼,特意转了个圈展示自己的裙子。今天她穿著一袭粉浅橘色的春装,丝绸轻柔的材质完全衬托出她凹凸有致的好曲线;裙摆、衣袖、低胸领口镶著水波般的荷叶剪裁,更是突显出无与伦比的浪漫情怀。

  「就只是一件裙子,有这么让你们感到惊讶吗?总机妹妹还当场给我哭了出来,你们有没有搞错啊,我是女人,把自己装扮得美美的是天经地义的事!」

  爱美摇著头。「唉,莫怪总机妹妹会流泪,你可是她的木村拓哉啊,木村拓哉穿裙子,对她而言是晴天霹雳的大事!」

  她上下打量著忻洋一身的装扮。「这是何时买的?」

  程忻洋抬抬腿,只见她小巧的足上穿若流行味十足的金色尖头凉鞋。「昨天乐乐陪我逛街买的,当季春装,美吧?」美是美,但双腿凉凉的,让她好想拿个烤炉来烘一烘。

  爱美继续摇头。「美啊,美到快要把我这个『瑞正』第一美人的称号给抢走了。我还是无法相信,你是我的忻洋。」



  「亲爱的爱美,我是你的忻洋。」

  程忻洋开心地笑了。老实说,对於自己改头换面的成果她还挺满意的,没想到只是换上更有女人味的衣服、上了淡淡的妆,她就能如此这般的美丽,哦,真是感激程妈妈的好遗传!

  那,如果他看到她这番改变,会有怎样的反应呢?会不会熊「性」大发呢?哈!

  突然之间,她好想他……

  * * *

  只是程忻洋万万没想到,在适应女性装扮的过程中,会是这么的艰辛。

  当天晚上,她特别提早下班,并且约了修毓来家里晚餐,为了表示慎重,她换上另一袭七分袖的春装,不同於早上的浪漫感觉,这套米白的套装诉求的是典雅。

  晚餐过程中,他还是不多话,只是频频发愣,让她知道他的惊讶。

  晚餐後,乐乐制造机会,让他们两个大人单独去大安森林公园散步。

  问题来了,公园很大,散步就是走路,程忻洋发现,她可怜的脚根本无法承受这种折磨,新鞋磨破她的脚後跟,痛得让她想要尖叫!

  包鞋的威力,让她想展现女人风情的伟大计划当场破灭。

  「怎么了?」他问,没法忽略她微皱的眉头。

  「没事。」今天月亮很圆,台北的光害严重,所以连带著天上的星星也逊色不少……她努力地让自己转移注意力。

  「今天忙吗?」他问。

  「今天还好。」严格来说,因为自己的改装,吓得她手下的工人心绪也跟著不安宁,今天进度严重落後,她还因此被林桑骂到臭头。「你呢?今天忙不忙?」

  袁修毓笑。「我的工作是固定的,忙或不忙都一样。」

  两人漫步走在公园的石板路上,路灯拉长了他俩的身影,轻拂的晓风有股淡淡的青草味,一切的浪漫都在她的预期之内……哇,脚跟好痛啊,她好想尖叫!

  「你今年几岁?」她问,同时咬紧牙关尽量让自己的面部表情放轻松一点,别太僵硬……

  「三十三,老了。」

  「怎会呢?这个年龄正是男人最成熟、最有魅力的时候呢!」

  「这是赞美吗?」他凝视著她,眼中闪亮的笑意胜过天上的星月。

  她硬扯开笑。「当然……」哇,愈来愈痛,她再也受不了啦!「嗯,修毓,你在这里等我好吗?我去厕所一下。」

  「我陪你过去。」

  程忻洋赶紧拒绝。「不、不用了,你去凉亭那边等我就好,我去去就来……」

  她不等袁修毓的回应,立即转身走向前方不远的公厕,她拉高裙摆,已顾不得保持优雅的形象。

  靠在公厕外的洗手台边,她一手撑著,单脚独立,脱下罪魁祸首的高跟鞋,审视著左後脚跟,找到了让她痛到想哭泣的原因。因新鞋的摩擦,她的丝袜已经磨破,後脚跟破皮不说,还沁著红红的血丝,血渍甚至弄脏了她这双新买的米白色高跟鞋……

  呜,好痛啊!

  程忻洋拿出口袋里的面纸,沾了水,单脚跳啊跳地跳到一旁的椅子坐了下来。

  她用沾湿的面纸擦拭著伤口,疼痛让她拧紧了眉头。太痛了,这种小伤口怎么会这么痛呢?现在就算她把血渍擦乾净了,也没勇气再把鞋子穿上去、再继续强颜欢笑散步、再一路痛回家!不,它会痛到崩溃!

  如果她把面纸塞在鞋子和伤口之间这样会不会好一点昵?

  她考虑著,拿出所有面纸开始对摺……

  「你这样伤口会感染的。」

  突然出现的男音,让程忻洋吓了一大跳!

  她抬头一看,发现袁修毓正站在她面前。「我、我……」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袁修毓拿出口袋里的手帕沾湿,在她的面前蹲了下来,大手握住地细细的足踝,细心擦拭她的伤口,更神奇的是还由口袋里变出「面速力达母」帮她擦药。

  「伤口没有立即消毒,如果发炎,就会很难愈合。」

  程忻洋惊讶的看著他,这个男人实在是太神奇了,可以变成会功夫的李连杰,还可以变成小护士?

  她指著他手中的药。「你都随身携带这个?」

  「学校里的小朋友总是难免有些碰撞。」

  袁修毓三两下将伤口处理好,紧接著使用和程忻洋一样的方式,先用面纸将伤口保护著,然後再为她穿上鞋子。

  程忻洋呆呆地看著他轻柔的动作,不难发现他是个细心的人,乐乐有这样的老师真是好运气。

  「会痛吗?」他问。

  「只要不走路就不会痛。」她脸上挂著凄惨的笑容。

  袁修毓扶她起身。「我背你?」

  程忻洋脸一红,羞嗔的目光扫射而去。「不要!」

  「那我抱你?」

  程忻洋脸更红了。「我不要!」

  迟钝的熊一愣,不明白她为何要拒绝,她脚痛到根本不敢著地。「你脚受伤了。」

  程忻洋双手握拳,头垂得低低的。「我不要!」要地让他一路抱回家?她宁愿痛死!

  袁修毓忍住抚上她细致脸庞的冲动。「你怕痛,走不回家的。」

  程忻洋鼓起了双颊。「我可以用跳的,只要你、你扶我……」

  他凝视著她,将她的不自在收进眼底,刹那间终於明白她害羞的原因,这是女人特有的奇怪坚持。

  「那,我扶你回去。」他点头。

  「好。」

  她靠在他的身旁,袁修毓架著她的身子,两人亲昵地相偎在一起,但他一脸正经严肃,让她无法有任何浪漫的遐想。

  晚风轻吹起她的发,她闻到他身上乾净的男人味。

  这算浪漫吗?她望著身旁专心扶持自己的他。

  呵,也算是另类浪漫吧!

  程忻洋嘴角扬起苦涩的笑。

  * * *

  公园散步计划失败,但程忻洋并不是一个会轻易放弃的人,她听从乐乐的建议,打算用女人与生俱有的能力来展现她温柔娴淑的一面,那就是——厨艺。

  首先,她先和娘亲恶补了三天。娘亲说得是,只要是女人,拿起锅铲就一定会烧菜煮饭,只是好不好吃的问题而已,何况她恶补了三天,所以今晚的晚餐聚会,和盖房子一样,她有十成十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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