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苏芳深吸一口气,突然间又蔫了,「大、大爷,万一缝到一半,床上的大哥醒来了怎么办?」
冷嗓子哼了一声,「要真这样醒来,那我就给你二十两。」
嗷,虽然有点坏心,但床上的大爷拜托你痛醒。
利字当前,无所畏惧。
第一章 天字号房的贵客(2)
冷嗓子似乎训练有素,让她用烈酒消毒,虽然是说若床上人醒来就给她二十两,但雀斑脸还是上床压住了那人。
白苏芳解开了缠在那人手臂上的布,那伤口确实惊人,怕看不清楚,还未天黑的房间还是点起几根烛火,照得四周明晃晃。
把桑皮线穿过了圆针,天哪,前世看过无数次医生怎么帮猫猫狗狗缝合伤口,真没想过有一天会自己来。
白苏芳,加油,缝完就有十两。
时序是春天,并不热,但她就是觉得手指上都是汗。
幸好上辈子有几百台手术助理的经验,知道缝合伤口是怎么回事,虽然技术含量很低,但勉强也算完成任务。
床上的人只呻吟了几声,没醒。
知易行难,指的就是现在,以前看医生缝线超轻松,下针,勾起,拉线,一气呵成,自己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抖抖抖抖抖,全身抖个不停,但为了十两银子,再抖也得上。
太可怕了,就算看了几百次,自己来的时候还是很可怕。
剪断了桑皮线,一滴汗从额头上滴了下来,浸入被子中。
「大爷。」雀斑脸笑着说:「这下朱贵肯定很快就能醒。」
「拿十两赏给她。」
雀斑脸翻身下床,打开包袱,取出一锭银子,「我家大爷赏你的。」
身为盛掌柜的左右手,白苏芳当然没有那么没眼力的拿了银子就走,她把内间打扫干净,打开梅花窗透气,吃过的饭菜撤下,又把床上的人晚上要吃的两次去淤丸都先用水化开,方便他们晚上喂食。
然后,她又得到了一两。
趁着天还没黑,白苏芳回到家。
白家位在南口小街外约莫两刻钟的路程,三间小瓦屋,左边是一棵大树,右边有个鸡寮,养着一百多只鸡,厨房就设在鸡寮旁边,水井有点距离,白家三口人都没拿水桶走路的力气,於是跟邻居周大壮说好,一个月给二十文,让他每天提三桶水给自家,提水对周大壮来说是轻松活,乐得拿这二十文。
进入瓦屋,白苏芳合上破烂的木门,又跑到后面窗子看一下,确定四周没人,这才从怀中拿出钱银,「娘,您看。」
柳氏看到女儿拿出十一两又两串钱,都呆了,这个家一天也不过十来文的开销,「芳姐儿,这……怎么会有这么多银子?」
白苏芳喜孜孜,「这两串钱是中午时收到的打赏,这十一两是申时一个贵客入住,他给的打赏。」
「你是说,光他一个人就给了十一两?」
「是啊。」
「他、他不会是对你胡来吧?!」柳氏一脸着急又生气,「芳姐儿,你?你可是吃了亏?」
「娘,我这性子能吃亏嘛。」说完替柳氏倒了水,「喝点水,我跟您说做了什么拿了十一两。」
白苏芳便话说从头,从贵人怎么入住,阿风怎么去请欧阳大夫,到那冷嗓子找不着镊子,所以让她拿圆针缝合伤口。
柳氏听了,整个人傻眼,「芳姐儿,你拿针缝个男人的伤口?你将来要嫁人的,怎可如此糊涂?」
「不要紧,就手臂而已,根本算不上失礼,别说啊,天气热的时候,饭馆大厨二厨都不穿上衣,看都看过了,不怕。」白苏芳笑嘻嘻的搂住柳氏,「娘,您想想,这十一两要怎么用?」
柳氏虽然高兴家里有收入,但想到女儿看过陌生男人的手臂,感觉又有点怪怪的,但这个家真的太穷了,苏鄞的束修一个月就要一两,那可是十口之家两个月的生活费,能有点银子缓缓,老实说,她也不是不高兴,「娘看啊,分两份,一半给鄞哥儿娶媳妇,一半给你当嫁妆,这样就两全其美了。」
「我才不嫁,苏鄞也不用这么快娶,您忘啦,陈先生说苏鄞文章写得不错,可以去考考看,女儿打算今年秋天让苏鄞去省城考举人。」
柳氏一喜,但想想十两银子只用在同一件事情上,又觉得可惜,「我看,还是先给鄞哥儿娶媳妇吧,开枝散叶,娘想家里有小娃,热闹热闹。」
「唉喔,娘啊,我们这么穷,开什么枝,散什么叶,媳妇娶进来,搞不好奶水都不够孩子喝,这样孩子多可怜。」
「把卖鸡的钱拿去买东西给媳妇吃就行了。」
「不能。」白苏芳正色道:「卖鸡的钱要给娘买参用的,不能拿来买其他东西。」
柳氏生白苏鄞时大出血,后来又因为苦等丈夫不到,心情郁结,便落了一身病痛,原本生活优渥,即便身体不适也还过得去,后来经济上出问题,搬到牛南村后又病了一场,身体更加不行,於是白家虽然穷苦,却也要买人参这种高价的东西,切了片让柳氏含着,不然便是面色苍白,手脚发冷,严重的时候还下不了床。
白苏芳到东瑞国十七年了,她是被柳氏生出来一口一口奶大的,对她来说,柳氏就是自己的母亲,再怎么穷她都要保住母亲的命,白家已经没有父亲了,不能再没有母亲,不然,家就不是家。
她很喜欢一句话: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
母亲在,小瓦屋才是家。
是,母亲是比较偏疼弟弟,但没办法,古代的女人中年靠丈夫,老年靠儿子,偏疼白苏鄞不妨碍柳氏宠爱她,她记得小时候发疹子,母亲都睡在她的床边,她要痒了,就给她轻拍,一拍就是一两个时辰,直到她的痒感消退,好多人发过疹子身上就有疤,因为痒,会抓,她却没有,因为她有个疼爱自己的母亲,宁愿累着自己,也不要女儿身上有疤。
白苏芳知道自己对母亲来说也是心肝,因此不会吃苏鄞的醋,母亲就是个古代女人,不偏疼儿子反而奇怪。
「娘,我知道邻家大婶们的儿子都是十五六岁就成亲,一两年就抱娃,可是他们都是田庄人,十五岁是农夫,二十是农夫,二十五岁也是农夫,所以早一点成亲反而好,可是鄞哥儿不是,他是读书人,他若是现在娶妻,不过是个秀才,秀才是什么呢,什么也不是,连减免赋税的资格都没有,又是长短腿的,哪个姑娘肯嫁,只能夫人那里买个丫头。可若是考中举人,就能娶上村长或者里正的女儿,要是万一两年后再考上贡士,那就能娶官家小姐了,早成亲跟晚成亲可差多了,晚点娶亲,让弟弟专心读书,才有前途可言。」
柳氏想想,女儿说的也有道理,只不过考贡士是好久以后,这样芳姐儿什么时候可以出嫁?
若不是生鄞哥儿时大血崩,搬到这里后又大病一场,她也不至於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如果自己身体强壮,能下地种菜,可不是给家里减少很多负担吗?还有她每天早上醒来含的那个人参片,人参的味道真好,可是,她心里苦,真苦。
小鸡三个月就能长大卖钱,这几年下来养了那么多,一批一批的养,一批一批的卖,但小瓦屋还是家徒四壁。
芳姐儿明明是白家小姐,却托生在她这个通房的肚子里,若是托生在正房太太那边,芳姐儿日子都不知道多好过,一定是丫头仆妇环绕,衣裳一年四裁,出入马车接送,白家小姐的用饭规格是四荤四素,哪用得着像现在这样,跟她住在这个小瓦屋,每天要走两刻钟去客栈上工,白家的小姐啊,得跟那些做粗活的下人混在一起,还吃客人吃剩的东西,父族不认,母亲又偏偏是个不敢去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