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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他几乎闻不到自己种下的香,她被雷打得全身焦黑,骨头有八十六处断裂,她从头到脚无半块完肤,她的五腑六脏受伤甚重,不断呕出鲜血。

  对人类而言,这样的她已经死了,但他不肯放弃。

  他逼敏敏喝自己的血,但她颅骨断裂,嘴巴打不开。

  他顾不得她疼痛,硬是撬开她的嘴,陷入昏迷的敏敏,被剧烈疼痛给折腾得泪流不止,她的泪水灼烫了他的心,可他必须下重手。



  不能心软,即使她的脸因为他的动作,变形得不忍卒睹。

  敏敏吞进十滴血,他欣喜若狂。

  十滴精血,护住她的命脉,他为她正骨,为她疗伤,看着她一天一天,从十滴血到小半碗,再到贪婪地一碰到他的血就停不下吸吮,他高兴极了,因为这证明她活下来了,生命力再度在她体内盎然。

  三个多月他都守在她身边,连睡觉都没有离开过她。

  骨头续上,伤口结痂,半个月前,她焦黑的旧皮开始剥落,露出新生的肌肤,带着淡淡粉红色的皮肤,宛如初生婴儿。

  于是卓蔺风带敏敏到温泉庄子,有冷热泉交互泡,能够助她的新皮增长、旧皮脱落,再过不了多久,她将会有一副全新面貌。



  足足两刻钟,他把她从冷泉中抱起来。

  冷泉旁的软榻上铺着棉布,他先帮她擦干身子,抽掉棉布,再用干净的被子将她密密实实盖好,棉布上沾黏着许多细小的黑色皮屑。

  卓蔺风走到一旁,换上干衣裳,再回到软榻边帮她穿衣。

  三个多月以来,这些琐碎的事,他从不假手他人。

  抱起敏敏,她自然而然地往他怀里缩,他很高兴,她的反应越来越多,每个反应都让他雀跃不已。

  低头,吻上她的唇,这是这段时日以来,养出的新习惯。

  而这个习惯,源自于恐惧。他害怕她身上的味道消失,他天天在她唇间种香,强行留住那缕味道。

  那时候的她,五官变形,整张脸狰狞可怖,说是恶鬼也不为过,便是上官麟那样成日摆弄人脸的,也不敢多看两眼。

  可卓蔺风不在乎,不管她是什么模样,都是他眼底最美的一幅春光。

  他吻她,吻得她身上薄荷味儿越浓、越香,然后他吻上瘾,天天亲、时时吻,不管吻过几回,他都拒绝不了她的诱惑。

  靠坐在榻上,他又想跟她说话了。

  风徐徐吹过,带着微温,暖暖的阳光洒在身上,烙出些许暖意。他喜欢这样的早晨。

  「敏敏,如果你清醒,知道自己成为狐族的一分子,会怎样?会吓晕过去?还是会绕着圈圈、寻找你的新尾巴?对不起,这件事应该先征求你的同意的,但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

  「那次你坠入深谷,找到你的时候,你的内息微弱,若是没让你喝血,我怕你落下残疾,没想到你的身子、我的血再加上元珠,遇上雷劫,竟会融合在一块儿,把你从人类变成狐类。

  「我不知道该庆幸还是抱歉,没有融合,以人类之躯,你活不下来。可是融合之后,存活下来的你,却再也不是从前的章若敏。你会怨恨吗?会生气吗?肯定会的吧,没关系,到时你可以任性胡闹耍赖,可以不讲道理、大发脾气。

  「其实我早就打算这么做,在知道你的生辰时,我就打定主意留在你看得见的地方,为你的幸福努力。无法理解?其实并不困难,因为我早在几百年前就深深地、深深地爱上你。

  「那时你叫做小米,你的父母把我带回家,我认知中的亲情是他们给的,在他们身上,我享受到家庭的温暖。我还记得你出生那天,你爹把软软的你放在我手中,我爱不释手,亲亲你的眉,亲亲你的额头,奇迹似的,刚出生的你居然笑了。

  「那时的我还是个傻子,但我已经在心中立誓,要爱你一辈子。我那样痴傻,你却觉得我是天底下最聪明的哥哥,你护短护到让人难以理解,你对我……不只是妹妹。

  「属于我的天劫来临,没人告诉我该怎么做,但身为狐狸的直觉告诉我,必须离你远远的,才不会伤害你。没想到十五道惊雷,让我差点儿死去,待伤口痊愈,我往回家的路上走时,满心欢喜,因为我不再是傻子,我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你,给你最好的生活。

  「可是你死了,我连你的最后一眼都没见着,你就死了。你知道那是什么感受吗?那是如坠深渊,是了无生趣,是再也找不到活着的意义。数百年来,日升日落,漫漫长日寂寞难挨,不少女子想亲近我,但我不愿意,我坚持着,坚持等我的小米重返人世。

  「后宫重逢,我终于等到你,我兴奋难耐,当晚就潜进留云宫为你种香,因为我必须再次确定,那就是你,我也必须确保,你在哪里,我都晓得。我没有告诉过你,若你不肯嫁给淳溪,违逆狐王之命的下场是魂飞魄散,对不起,我修炼不足,没有能力在狐王面前护住你,我别无选择,因为只有活着才是真的,死了便万事皆休。

  「我失去过你一次,这辈子我不愿意再度失去你。阳年阳月阳日阳时生出生的女子,数百年才得一人,你和殷菀却在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出生,而殷菀顺利帮淳溪化劫,你却无法?我不懂为什么,我只能猜测,这并不是你真正的生辰,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听说她之前住在南方陵县,这让我确定,她才是我之前一直在寻找的人。欧阳杞说这叫因祸得福,往后我们可以携手走过千百年。如果得这个福,得承担如此重大的祸事,那么我不要,我不想你为我而痛苦,我宁愿陪你走完这辈子,宁愿忍受数百年寂寞,待你重生、再次携手。

  「敏敏,我是个性情清冷之人,我从未对你说过我爱你,可你知道吗?我已经在心里对你说过千百次,我爱你、我要你、我在乎你……」

  他亲吻她的额头,紧紧将她圈在怀中。

  他爱她啊,这一次,谁都无法让他放手。

  围篱打开,卓蔺风抱着敏敏往庄子里走。

  不过片刻功夫,他们进了庄子,落夏见主子爷回来,连忙把在炉上温着的药汤端上。

  落冬跟在爷身后,一面禀报,「爷,府里命人来传话,淳少爷和少奶奶明天会过来。」卓蔺风点头,淳溪和殷菀在半个月前完婚。

  皇帝和皇太后当然不乐意卓淳溪挑选平民女子为妻,卓淳溪便天天吵闹,闹不过皇上,他跑到皇太后跟前绝食,多吵个几回合,两人不允也得允,他们也算是想通了,卓淳溪毕竟是个「傻瓜」,有人肯嫁就不错了,哪还能要求更多,更何况,人是卓淳溪自己喜欢的。那些天,欧阳杞在上官麟的巧手下,化身成卓蔺风,亲自操持卓淳溪的婚事。

  欧阳杞没拿卓蔺风的银子当钱花,而是当水随便到处撒,怎么奢华怎么干,卓蔺风不在意,皇上却心生疑窦,他的钱从哪里来?

  于是婚礼之后,卓蔺风亲自进宫哭穷,说要回封地开铺子、攒银子。

  虽说朝中无夺嫡之虞,可卓蔺风的能力明摆着,朝廷大小事一把抓,人人都赞他能耐,皇帝听几回合可以,但天天听,心里多少不是滋味,因此这一吵,皇帝便也点头同意。其实进宫哭穷的是戴了人皮面具的欧阳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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