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到了这里以后,无聊上网搜寻有关耿耀的新闻,才知道他是多了不起的一个人。他生长在艺术世家,祖父是油画界大师级的人物,父亲专精于现代工艺,在国际间享有盛名,长年旅居国外,近年来活跃于欧洲的社交界,偶尔会传出他和哪位社交名媛或是明星的绯闻,总能吸人眼球。
至于耿耀,成绩就更辉煌了。他很早就崭露头角,青少年时期便获奖无数,但是让他真正声名大噪的却是十七岁时得到的大奖。当时国内所有叫得出名字的画家,几乎都送出作品参加竞逐,没料到揭晓的结果,竟是由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少年获得最大奖,震惊当时的画坛。
从此以后,他便平步青云,每一幅画都获得国内外大奖的肯定,成了当代最重要的画家之一。
也有另一种说法,耿耀之所以如此引人侧目,除了他过人的才华、傲人的家世以外,他出色的外表也是加速他成功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他新时代的作风,总给外界屌屌的感觉,很符合现代人的胃口。
最重要的是他从不让任何女人靠他太近,有人因此猜测他是同志,但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只喜欢女人,对男人兴趣缺缺,只是他非常挑剔,要感觉对又要合他的胃口,实在是非常难找,所以甚少传出绯闻。
这么难以靠近又挑剔的男人,居然将她留在身边,还对她非常好,她该满足了。
江冬茉再次告诫自己,不要去奢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太多的欲望只会让自己痛苦。
艺术方面她是个白痴,但若论包水饺,她还真找不到几个对手,既然耿耀留她在身边是为了二十四小时都能吃到新鲜美味的水饺,那么她就满足他吧!这也是她唯一能帮他做的。
江冬茉很快收拾好心情,去厨房包水饺。她从面团开始揉起,接着将面团擀成薄厚适中的面皮。擀完皮后,她接着把肉切碎,然后剁高丽菜,将高丽菜的水沥干,之后再和碎肉搅和在一起加以调味,调完味后再用手用力反复搅拌直到入味,非常费劲。
「呼!」弄完馅之后,她长长吐了一口气,用袖子擦掉额头的汗。
别看只是一粒小小的水饺,所花的功夫绝不比一块高级烤牛排少,而且更费体力。
完成馅料和水饺皮以后,接下来就简单了,她只需要使出她的拿手绝活——五秒钟包一粒水饺即可。
她包得够快,也包得够多。
江冬茉一次包足了三百粒水饺,分包放入冷冻库,别以为三百粒很多,耿耀没几天就吃完了。
他对水饺的喜爱,非常人可以理解,连她这个水饺店老板的女儿都要甘拜下风。
摇摇头,关上冷冻库。江冬茉特别留下四十粒水饺,当做她和耿耀的午餐。
打从她来耿公馆以后,如果没有特别吩咐就由她打理耿耀的三餐。而老实说,她唯一做得好的只有水饺,剩下的菜都马马虎虎。
幸亏耿耀不计较她手艺差,她煮什么他就吃什么,好养得很。有时她甚至怀疑一天三餐只喂他吃水饺,他也不会抱怨。
墙上的钟显示快接近午餐时间,江冬茉索性烧水下水饺,一次把工作做完。
十分钟后,水饺端上餐桌。
好了,可以叫王子殿下来吃饭了。
她才想去找耿耀,一转身就碰到一堵人墙。
「小心!」
「吓死我了!」
江冬茉碰上的人墙正是耿耀,正好省去她叫人的麻烦。
「你走路总是喜欢心不在焉,当心跌倒。」他恶人先告状,明明是他有错在先,还赖到她身上。
「如果你不是那么喜欢过万圣节的话,我也不会被你吓着。」她利落的回嘴,胆量和口才都进步不少。
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耿耀不得不佩服她进步神速,一个月前她还动不动就昏倒,才不过短短一个月,她已经可以申请加入辩论社,该说他调教得当呢?抑或这是她原有的潜力?值得研究。
「好吧,是我的错。」他投降。「我们可以吃饭了吧!我已经闻到水饺的香味,嗯……香啧喷。」
「你只有在肚子饿时才会认错。」现实。「你先坐下来,我去拿筷子——」
「拿一双就好。」他交代她。
「蛤?」只拿一双怎么吃?
「听我的话,只拿一双筷子,不准多拿。」他才刚道过歉,马上又暴露本性,应证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的千古名言。
江冬茉虽然搞不懂他的用意,还是按照他的话只拿来一双筷子交给耿耀。
「娘子辛苦了,让相公喂你。」耿曜接过筷子,顺势伸手将她往下拉,用自己的大腿代替椅子,让她坐得更舒服一些。
「你干嘛?」她睁大眼睛,看着他用筷子挟起一粒水饺送到她嘴边。
「喂你啊,嘴巴打开。」他完全把她当小孩子看待,江冬茉简直哭笑不得。
「你别闹了。」她偏头躲避,他死追不放。
「别害羞,快张嘴,啊——」
「你不要闹。」
「啊——」
「我才不要。」
「听话,啊——」
「不要玩了!」
第7章(2)
「咳咳!」
小两口正浓情密意,半路不期然杀出一个程咬金破坏他们的雅兴,耿耀不消说必定狠瞪,江冬茉则是满脸通红,恨不得地上立刻开了个洞让她钻进去。
「抱歉,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无视于耿耀杀人似的目光,李思本依旧嘻皮笑脸,勇气十足。
「你们聊,我不打扰了,再见。」江冬茉连忙溜下耿耀的大腿,以最快的速度打完招呼离开饭厅,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跟李思本打照面,简直丢脸死了。
「你可真会挑时间。」江冬茉离开饭厅后,耿耀马上炮轰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么知道会刚好撞见你们正在吃鸳鸯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开,嗯——真甜蜜!」
他说就算了,还兼做动作,气坏耿耀。
「知道我们甜蜜,你还来当电灯泡!」耿耀免费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开。
「切,你以为我是自己心甘情愿来的吗?」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联,大伙儿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坏你们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饺后下一步是接吻,羡煞他们这些单身汉。
「你们干嘛找我?」他倒情愿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们上不了外层空间,不会在他和江冬茉调情时突然出现。
「练团。」李思本提醒他还有兄弟,不要色字头上一把刀,把他们全忘光光。
「练什么团?」耿耀皱眉。「大雄还在住院,楚堂也还没回国,只有我们两个人能搞出什么名堂。」
「拜托!」李思本闻言叫道。「你的日子还停留在土拨鼠节,永远都是同一天吗?」(注:有一部美国喜剧电影名为:土拨鼠节「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为出言不逊触怒了土拨鼠神,每天醒来都是土拨鼠节,永远过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领悟才脱离这个惩罚。)
「大雄出院了?」这么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经够倒霉了,你还希望他躺在医院多久?」
「一辈子。」耿耀回答得简单利落,超级没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来了。」李思本叹气。「他叫我不要打扰你,问题是他下个月初又要出国,他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还久,我们的乐团要不要干脆解散算了?」每次练团不是缺这个人,就是缺那个人,只有他一个人坚守岗位,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