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借无还大瘟生”咧!
“我跟你去。”封大公子拎著她的衣襟出门。
“啊?不用了啦!你一路上也辛苦得要命,我会很善良的买东西回来给你吃。”幸亏她还存著些许的良知和人性,毕竟维护肉票的健康也是绑匪应尽的义务之一。封致虚的嘴角迸出两声“嘿嘿”,充满不屑的意味。他当然明了南宫小姐极端乐意花用“他的”钱来请他吃美食。问题是,放她一个人四处乱跑,她回得来吗?他自认“封致虚”的铁招牌在大江南北已经够响叮当,不需要她再站在洛阳街头扯开高人一等的嗓门狂喊:“疯──子──虚!”替他打亮知名度。路痴!
※ ※ ※
“昨天未时,探子过来向我禀报,说他在长春巷里看见你蹲在墙角吃臭豆腐。”洛阳城内人潮最汹涌的精华大街就属安福胡同,胡同里云集了各式各样的商贩,光是路旁摆出来买卖的物品就让人看花了眼,即使逛个三天三夜也不厌倦。此外,以豪美奢华闻名于南朝的会宾楼也坐落在这条宽道上。会宾楼的第三层以上好红木区隔成十来间的小雅室,只有城内的王公贵族或巨商名流才有能力在此承租下私用的雅室,接受店方专人的服侍。今天,以王大富户的名义租用下来的私人厢房,正坐著两位卓尔出众的男子。看起来年纪较轻的公子拧著两道翩飞的剑眉,但轻愤的表情并无损于他倨傲不群的潇洒劲。反之,正在调侃他的男子就显得沉敛多了,言谈之间流露出来的气度自然而然比年轻公子稳健几分。“我还以为他们看错人了。”较年长的男人朗笑出声。“你?吃臭豆腐?我居然不知道我亲爱的小弟弟对他一向痛恨到极点的豆类粮食产生了兴趣。”“否则我还能怎么办?让她一个人在街上乱逛,以她的大嗓门危害满城的百姓?”这位年轻男子自然就是封致虚。“我等于是牺牲了自己的形象和幸福而成就大家的安宁,你非但不懂得感激,反而出口取笑我,你活得不耐烦啦?闻人独傲。”口气相当哀怨不满。“孔夫子有言:做人要甘愿。”闻人独傲笑吟吟的,完全没有丝毫罪恶感。“而且愿赌服输,既然天机帮的铲灭工作在你的‘任职期限’之内,你最好认分一点,乖乖替我跑完这趟腿。”“别太透支你的好运。”他咬牙切齿地咀咒老大哥。“等我三年的‘坐监’期满,‘不得动用武力侵犯两方赌约人’的誓言就算失效了,到时候你给我走著瞧。”到时候?到时候他闻人大捕头已经不晓得消失到哪个角落去搜捕坏人,谁怕谁?闻人独傲端起酒杯,吸气饮进杯内醇美微辣的酒汁。“言归正传,今天找你出来喝酒,主要是想顺便转告你一件消息。”放下空杯时,名捕头的颊上已经换回平时惯有的端严神情。“据说南宫劳已经派出大批探子出来寻访他的宝贝女儿,你最好当心一点,接下来的路途随时有可能和他们面对面碰上。”是吗?显然南宫劳关心女儿的程度比他想像中更真切,他还以为天机帮的人大多没残留多少人性呢。“知道了,我会立刻催南宫守静离开洛阳,打道回天机帮的落脚处。”与其让天机帮的人逮住他和守静,倒不如他自动上山去攻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好歹也坐收先声夺人的气势。他的心念直觉转到南宫守静上头。她实在心直口快得离谱,一点心眼都没有,他们也不过才相处将近一个月而已,她却已明显对他产生死心塌地的信赖感。假如她获悉他前往天机帮,是为了消灭她的爹爹、兄弟、朋友、叔伯,她将会有什么反应?而且,该死的,他越来越容易忽略一件事:她也是天机帮的一分子,而所有天机帮的成员都名列他的“夺命黑名单”上。届时,他该不该下手取她性命?“疯子虚!疯子虚!”独特的尖锐嗓门从一楼食堂直直响透整栋客栈的各个角落。“想”曹操,曹操到。债主大人来啦!他垮下凄惨兮兮的俊脸。
“疯子虚,你看这是什么?”
轰隆!雅室的小木扉分开一条空道,红润如梅子的俏脸蛋闪现在他们眼前,跳动的黑眸烁亮著毋庸置疑的欢悦。“阁下又有什么新发现了?”他强打起精神迎合她的好心情。“你看,蟋蟀耶!”天上的太阳彷佛钻进她的眼睛里。她兴匆匆地递过拳头大小的竹笼到他面前,里头关著一只乌漆抹黑的虫子。“刚才我在客栈门口观赏斗蟋蟀的比赛,每一只都好厉害哟!尤其是这只黑将军,它连续斗倒三只对手,没有其他蟋蟀打得过它,简直就是大内第一高手,所以我立刻掏银子把它买下来。”“你花了多少银子买这只虫子?”他不太确定自己希望获得答案。“就是你一大早固定捐献上来的绑匪零用金呀!三两。”她回答得理所当然。“什么?!你花了三两银子买一只小黑虫?”“黑将军才不是普通的虫子,它是排名天下第一的厉害蟋蟀。”她的欢乐气息登时馁了。难道他不喜欢?她以为男人对这种斗鸡、斗猫、斗蟋蟀的把戏都很感兴趣的。“你到底明不明白何谓民间疾苦?三两银子足以供给黄河水灾的百姓添置两条暖身的棉被,足够让寻常叫化子七、八天不用出门讨饭,足够替你购下一套质料不差的宫装罗裙,足够……总之足够做出一百件更有意义的大事。”而她,南宫守静姑娘,居然一出手就是三两银子──只为了一只用力揉捏就会死翘翘的小虫子。“我觉得它很好玩嘛!白天能打架,晚上又会唱歌,起码比你多了一项功能,你……你干嘛凶巴巴的?”眼里的太阳迅速下山,黑夜的阴霾取代了喜心翻倒的光彩。这样就嘟起嘴巴了?她也未免太敏感了,他也不过才说她几句,大部分指责的话甚至还念在心里咧!该死!她为何用这种充满了失望、委屈、伤心的眼光瞄他?他又没做错什么,行事不正确的人是她耶,他出言教导她俭朴的必要性是基于善良的心态,她干嘛用这种眼光看他?看得他都……都……都心软了。唉!还是投降吧。“罢了,算我怕了你,讨债鬼。”下回骂人的时候,他得千万记住不能看向她的眼睛。守静不答话,嘴角仍然撇下来,眼睑半合,一副好委屈、好可怜的模样。“你干嘛装出这种脸,我又不是在凶你。”谎言自动冒出他嘴巴,甚至不必劳烦大脑下达命令。她仍然不动声色,显然她也察觉出他的言不由衷。“真的嘛!我不是在凶你,而是……”杀千刀的!她能不能收起那副快哭的表情?“其实我在称赞你干得好,三两银子就买到一只天下无敌的蟋蟀,旁人都做不到呢!”“真的?”旭日再度东升。“对。”
“我不信。”
轮到他无言以对,好想乾脆跳进酒坛里淹死自己。
闻人独傲暗自在肚子里啧啧称奇。致虚居然认输了,而且是输在一个女人手上!这家伙向来秉持“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原则,教他向姑娘家放软身段温吞吞地哄劝,那简直比阉了他更痛苦。反正女人没了,可以再找嘛!怜香惜玉那一套绝对不符合他的做人原则,偏偏几个死心塌地的红粉佳人就吃他这副调调。而今他居然真的收起自己气焰,任由南宫守静对他“欺压凌虐”?!他自己有没有注意到发生在两人之间的异样情绪?“岂拐楼,我和她吵架,你在旁边坐山观虎斗呀?”封致虚把焦点对回老哥身上。“你何时学会了四川口音?”闻人独傲饶有兴味地问。“嘿嘿,人家比你厉害,一听就知道那是四川话。”守静这下子可乐了。“是他比我厉害,又不是你比我高明,你乐个什么劲?”封致虚口气很冲。闻人独傲从头到尾挂著兴致高昂的笑容。他多久没看见致虚被姑娘家消磨得连说话也不懂得修饰?八成从这家伙弱冠之年,第一次开了“晕腥”之后,便再也不曾有过。瞧瞧目前的战况,小弟弟恼羞成怒了,他最好想法子转移致虚的攻击对象。“这位姑娘想必就是封大侠口中的南宫姑娘。”闻人独傲的视线投向她的脸蛋。这男子是谁?守静满肚子纳闷。适才掌柜转告她,疯子虚在三楼竹厢与朋友晤面,她一时之间忙著盘算如何以蟋蟀向他献宝,没工夫仔细揣想清楚这位朋友的身分,此刻方才真正注意到雅室里还有第三者。不仅如此,这位第三者好像满眼熟的……“啊!你是闻人独傲!”她忽然指著他的鼻子大叫。
我还“有借无还大瘟生”咧!
“我跟你去。”封大公子拎著她的衣襟出门。
“啊?不用了啦!你一路上也辛苦得要命,我会很善良的买东西回来给你吃。”幸亏她还存著些许的良知和人性,毕竟维护肉票的健康也是绑匪应尽的义务之一。封致虚的嘴角迸出两声“嘿嘿”,充满不屑的意味。他当然明了南宫小姐极端乐意花用“他的”钱来请他吃美食。问题是,放她一个人四处乱跑,她回得来吗?他自认“封致虚”的铁招牌在大江南北已经够响叮当,不需要她再站在洛阳街头扯开高人一等的嗓门狂喊:“疯──子──虚!”替他打亮知名度。路痴!
※ ※ ※
“昨天未时,探子过来向我禀报,说他在长春巷里看见你蹲在墙角吃臭豆腐。”洛阳城内人潮最汹涌的精华大街就属安福胡同,胡同里云集了各式各样的商贩,光是路旁摆出来买卖的物品就让人看花了眼,即使逛个三天三夜也不厌倦。此外,以豪美奢华闻名于南朝的会宾楼也坐落在这条宽道上。会宾楼的第三层以上好红木区隔成十来间的小雅室,只有城内的王公贵族或巨商名流才有能力在此承租下私用的雅室,接受店方专人的服侍。今天,以王大富户的名义租用下来的私人厢房,正坐著两位卓尔出众的男子。看起来年纪较轻的公子拧著两道翩飞的剑眉,但轻愤的表情并无损于他倨傲不群的潇洒劲。反之,正在调侃他的男子就显得沉敛多了,言谈之间流露出来的气度自然而然比年轻公子稳健几分。“我还以为他们看错人了。”较年长的男人朗笑出声。“你?吃臭豆腐?我居然不知道我亲爱的小弟弟对他一向痛恨到极点的豆类粮食产生了兴趣。”“否则我还能怎么办?让她一个人在街上乱逛,以她的大嗓门危害满城的百姓?”这位年轻男子自然就是封致虚。“我等于是牺牲了自己的形象和幸福而成就大家的安宁,你非但不懂得感激,反而出口取笑我,你活得不耐烦啦?闻人独傲。”口气相当哀怨不满。“孔夫子有言:做人要甘愿。”闻人独傲笑吟吟的,完全没有丝毫罪恶感。“而且愿赌服输,既然天机帮的铲灭工作在你的‘任职期限’之内,你最好认分一点,乖乖替我跑完这趟腿。”“别太透支你的好运。”他咬牙切齿地咀咒老大哥。“等我三年的‘坐监’期满,‘不得动用武力侵犯两方赌约人’的誓言就算失效了,到时候你给我走著瞧。”到时候?到时候他闻人大捕头已经不晓得消失到哪个角落去搜捕坏人,谁怕谁?闻人独傲端起酒杯,吸气饮进杯内醇美微辣的酒汁。“言归正传,今天找你出来喝酒,主要是想顺便转告你一件消息。”放下空杯时,名捕头的颊上已经换回平时惯有的端严神情。“据说南宫劳已经派出大批探子出来寻访他的宝贝女儿,你最好当心一点,接下来的路途随时有可能和他们面对面碰上。”是吗?显然南宫劳关心女儿的程度比他想像中更真切,他还以为天机帮的人大多没残留多少人性呢。“知道了,我会立刻催南宫守静离开洛阳,打道回天机帮的落脚处。”与其让天机帮的人逮住他和守静,倒不如他自动上山去攻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好歹也坐收先声夺人的气势。他的心念直觉转到南宫守静上头。她实在心直口快得离谱,一点心眼都没有,他们也不过才相处将近一个月而已,她却已明显对他产生死心塌地的信赖感。假如她获悉他前往天机帮,是为了消灭她的爹爹、兄弟、朋友、叔伯,她将会有什么反应?而且,该死的,他越来越容易忽略一件事:她也是天机帮的一分子,而所有天机帮的成员都名列他的“夺命黑名单”上。届时,他该不该下手取她性命?“疯子虚!疯子虚!”独特的尖锐嗓门从一楼食堂直直响透整栋客栈的各个角落。“想”曹操,曹操到。债主大人来啦!他垮下凄惨兮兮的俊脸。
“疯子虚,你看这是什么?”
轰隆!雅室的小木扉分开一条空道,红润如梅子的俏脸蛋闪现在他们眼前,跳动的黑眸烁亮著毋庸置疑的欢悦。“阁下又有什么新发现了?”他强打起精神迎合她的好心情。“你看,蟋蟀耶!”天上的太阳彷佛钻进她的眼睛里。她兴匆匆地递过拳头大小的竹笼到他面前,里头关著一只乌漆抹黑的虫子。“刚才我在客栈门口观赏斗蟋蟀的比赛,每一只都好厉害哟!尤其是这只黑将军,它连续斗倒三只对手,没有其他蟋蟀打得过它,简直就是大内第一高手,所以我立刻掏银子把它买下来。”“你花了多少银子买这只虫子?”他不太确定自己希望获得答案。“就是你一大早固定捐献上来的绑匪零用金呀!三两。”她回答得理所当然。“什么?!你花了三两银子买一只小黑虫?”“黑将军才不是普通的虫子,它是排名天下第一的厉害蟋蟀。”她的欢乐气息登时馁了。难道他不喜欢?她以为男人对这种斗鸡、斗猫、斗蟋蟀的把戏都很感兴趣的。“你到底明不明白何谓民间疾苦?三两银子足以供给黄河水灾的百姓添置两条暖身的棉被,足够让寻常叫化子七、八天不用出门讨饭,足够替你购下一套质料不差的宫装罗裙,足够……总之足够做出一百件更有意义的大事。”而她,南宫守静姑娘,居然一出手就是三两银子──只为了一只用力揉捏就会死翘翘的小虫子。“我觉得它很好玩嘛!白天能打架,晚上又会唱歌,起码比你多了一项功能,你……你干嘛凶巴巴的?”眼里的太阳迅速下山,黑夜的阴霾取代了喜心翻倒的光彩。这样就嘟起嘴巴了?她也未免太敏感了,他也不过才说她几句,大部分指责的话甚至还念在心里咧!该死!她为何用这种充满了失望、委屈、伤心的眼光瞄他?他又没做错什么,行事不正确的人是她耶,他出言教导她俭朴的必要性是基于善良的心态,她干嘛用这种眼光看他?看得他都……都……都心软了。唉!还是投降吧。“罢了,算我怕了你,讨债鬼。”下回骂人的时候,他得千万记住不能看向她的眼睛。守静不答话,嘴角仍然撇下来,眼睑半合,一副好委屈、好可怜的模样。“你干嘛装出这种脸,我又不是在凶你。”谎言自动冒出他嘴巴,甚至不必劳烦大脑下达命令。她仍然不动声色,显然她也察觉出他的言不由衷。“真的嘛!我不是在凶你,而是……”杀千刀的!她能不能收起那副快哭的表情?“其实我在称赞你干得好,三两银子就买到一只天下无敌的蟋蟀,旁人都做不到呢!”“真的?”旭日再度东升。“对。”
“我不信。”
轮到他无言以对,好想乾脆跳进酒坛里淹死自己。
闻人独傲暗自在肚子里啧啧称奇。致虚居然认输了,而且是输在一个女人手上!这家伙向来秉持“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的原则,教他向姑娘家放软身段温吞吞地哄劝,那简直比阉了他更痛苦。反正女人没了,可以再找嘛!怜香惜玉那一套绝对不符合他的做人原则,偏偏几个死心塌地的红粉佳人就吃他这副调调。而今他居然真的收起自己气焰,任由南宫守静对他“欺压凌虐”?!他自己有没有注意到发生在两人之间的异样情绪?“岂拐楼,我和她吵架,你在旁边坐山观虎斗呀?”封致虚把焦点对回老哥身上。“你何时学会了四川口音?”闻人独傲饶有兴味地问。“嘿嘿,人家比你厉害,一听就知道那是四川话。”守静这下子可乐了。“是他比我厉害,又不是你比我高明,你乐个什么劲?”封致虚口气很冲。闻人独傲从头到尾挂著兴致高昂的笑容。他多久没看见致虚被姑娘家消磨得连说话也不懂得修饰?八成从这家伙弱冠之年,第一次开了“晕腥”之后,便再也不曾有过。瞧瞧目前的战况,小弟弟恼羞成怒了,他最好想法子转移致虚的攻击对象。“这位姑娘想必就是封大侠口中的南宫姑娘。”闻人独傲的视线投向她的脸蛋。这男子是谁?守静满肚子纳闷。适才掌柜转告她,疯子虚在三楼竹厢与朋友晤面,她一时之间忙著盘算如何以蟋蟀向他献宝,没工夫仔细揣想清楚这位朋友的身分,此刻方才真正注意到雅室里还有第三者。不仅如此,这位第三者好像满眼熟的……“啊!你是闻人独傲!”她忽然指著他的鼻子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