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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所做的这一切,丝毫不像是一个养在深闺的大家闺秀会做的事,他心底的疑惑不由加深几分。

  他曾怀疑过她也许是冒名顶替,但虽与娄竹心只见过一面,可他认人的本领极强,自问绝不会认错人。

  另一桩令他起疑的事是,她似乎一直想摆脱他,自个儿一个人走。

  且不说两人都住在苏云城,单说她一个姑娘,能有个知根知底的同伴一路相陪,总好过她独自一人上路。



  除非……他们两人不同路,她压根没打算回苏云城。

  他按下这怀疑,接过她递来的那些野菜和野菇。

  “你别杵在一旁看着,帮忙拿一些。”寒招财把摘来的那些野菜和野菇堆进他怀里,回头再摘了一些,直到两手都抱不下,才回头朝那老丈家走去。

  一回到老丈家,她直接打水把野菜和野菇洗净,拿去灶房,与正熬着粥的老丈闲聊。

  “姑娘,你怎么采了这么多野菜和野菇,咦,这种草和这种菇也能吃吗?”

  “能吃,这种草可嫩了,炒来吃可好吃了,还有这种菇味道也很鲜。”她自告奋勇接过煮晚膳的大任,熟练的将一半的野菜、野菇下锅熬汤,嘴巴也没闲着,继续说着,“老丈,剩下的这些留着明儿个再吃,若觉得好吃,以后您也可以自个儿去摘来吃,这附近长了不少这种菇呢,不过您要认好,有些菇长得虽像,但却有毒,可不能随意摘来食用,会死人的。”



  “好,若好吃,以后我再去采来吃,以前倒是不知道这种菇能吃呢。”他也是这两年才搬来这住,先前并不住在这山上。

  “对了,老丈,您怎么会自个儿一个人住在这山上?您家人呢?”

  听她提起这事,那老丈摇头叹气,“家门不幸哪,原本我是住在山下的镇子里,还有些家底,可唯一的儿子不孝,赌光那些家产,还被人打死,我老伴受不住这丧子之痛,两年前也跟着去了,宅子又被我那不孝的儿子押给了赌坊,我没地方住,一个亲戚见我可怜,便将这山上的房子借我暂时栖身,平日里我就编些草鞋拿到山下的镇上去卖,赚几文钱糊口。”

  寒招财很同情他的遭遇,但无奈她现下身上没半两银子,也帮不了他,她一边熬着野菜野菇汤,同时炒了些老丈先前采来的笋子。

  两人再闲聊几句,老丈见她没穿鞋,问明原由,得知她的鞋子先前在那船翻覆时掉落在水里,便回屋里拿了一双他编的草鞋给她。

  寒招财接过,欣喜的道谢,“多谢老丈,待会儿炒完这笋子我就换上,可惜我身上的银两全都落在江里,这会也没半分钱可以给您。”

  老丈直摆着手,“这草鞋是我自个儿做的,不值什么银子,你不嫌弃穿着就是了。”

  “好不容易能有双鞋子穿,我感激都来不及,哪里还会嫌弃。”

  不久,炒完笋子,她出去换上草鞋,带着一脸笑走进来。“老丈编的这草鞋,穿起来挺舒服的。”

  “唉,我都这一把年纪,也就这点手艺了。”

  两人一边说着话,汤已煮好,她和老丈将菜端到前头的堂屋去,没见着路挽风,她出去找了一圈,才在后院找着他,招呼他进去吃饭。

  三人坐在桌前,那老丈尝了野菜和野菇,赞不绝口。以前烧饭这种事,都是自家婆娘在做,但如今也只能自个儿烧来吃,能煮熟就不错,哪还能讲究味道,这顿饭是他在妻子过世后,吃到最美味的一顿饭。

  路挽风不发一语,埋头一口接一口的吃着,很快就吃了两碗。

  老丈熬的粥,寒招财和路挽风都没好意思吃,留给他吃,两人只吃着那些野菜野菇和笋子,但只吃菜容易饿,发现屋后老丈还种了些红薯,寒招财去挖了几条,送进灶里烤来吃。

  终于吃到一顿热腾腾的饭菜,她满足的揉揉肚子,去把碗盘洗干净,同时烧了些热水来净身。

  这房子也没多余的房间,只剩一间空房,路挽风和她毕竟不是亲兄妹,不好与她同睡一房,在净了身后,他走进堂屋,将几张长条椅拼在一块,将就一夜。

  躺在椅子上,路挽风思忖着娄竹心身上的异常究竟是怎么回事。

  她宛如打小就在乡村里长大,所以才会知道哪些野菜可食,哪些野菇可采,还能烧得一手好菜,瞧她干活做事时那俐落的模样,压根就不像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富家姑娘。

  难道……她先前一直被娄家养在乡下的农庄里吗?

  一早起来,寒招财洗漱后,又去采了些野菜和野菇回来,再去后院挖了几条红薯,切成块,升火与那些野菜野菇一块煮了,与老丈和路挽风一起分食。

  用完早饭,两人便向老丈告辞下山去。

  临走前,她向那老丈要来一个破旧的箩筐,背在背后,一边往山下走,一边摘着草药。

  “你这是在做什么?”路挽风不明所以的问,他们都要下山了,她还摘这些野菜,难不成是打算拿到山下煮吗?

  “我在采益母草,就是这种开着淡紫色小花的草,待会进了白丰镇,可以拿去药铺换些银子,你也别杵在那儿看着,快帮忙摘。”

  路挽风皱起眉,“银子我多的是,没必要采这些草药换银子。”

  寒招财抬眼看向他,“你身上还有银子?”落水后,娄竹心身上所有的佩饰都掉在水里,她不信他身上的钱袋还能留着。

  路挽风下意识的探向袖口,这才想起来钱袋早已遗落在江里,这会儿他拿不出一文钱来,困窘的说了句,“等到了绥城,就有我路家的商号,届时就有银子了。”

  她慢条斯理的提醒他,“你打算不吃不喝一路走到绥城吗?”她昨日问过那老丈,从白丰城到绥城,步行的话,至少要走上一天一夜,她可没打算用双脚走到绥城去。

  而杏花村所在的流仓县,与他要去的苏云城在不同方向,从绥城到流仓县,还要三日的路程,所以昨日她发现这山里生了不少益母草后,就盘算着下山前要摘些来卖钱,做回乡的盘缠。

  被她给问得一窒,静默一瞬,路挽风仔细辨认她采的草药后,也弯腰默默采起草药来,寒招财抿唇一笑,觉得这人倒是能屈能伸,不是那种娇贵的大少爷。

  一个多时辰过去,两人已采了满满一箩筐的草药。直到再也装不下,才慢慢往山下走去。

  路挽风瞟了眼她背上的那只箩筐,伸出手道:“我来背吧。”他一个大男人,没理由空着手,让一个姑娘家背着那装满药草的箩筐。

  见他肯背,寒招财乐得卸下箩筐递给他,肩上没了那筐沉重的草药,她走起路来轻松许多,与他闲聊着。

  “欸,路挽风,你家的商号和娄家比起来,哪家的商号大?赚的银子更多?”她从娄竹心的记忆里,得知路、娄两家都在苏云城里,两家都是富甲一方的商贾。

  路挽风瞟她一眼,淡淡回道:“我没看过你们娄家的帐,无法得知哪家银子赚得多,至于商号,两家数量差不多吧。”路、娄两家所做的买卖,有一样的,也有不一样的。像是丝绸和米粮的买卖,两家都有做,而娄家玉器的买卖,路家就没碰,同样的,路家的瓷器,娄家也没做。

  寒招财发现他纵使肩上背着筐草药,也丝毫没有减损那身冷峻沉稳的气度,就彷佛身上背着的不是破旧的箩筐,而是金子打造的书箱,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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