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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的未婚夫呢?你应该还记得自己有一个未婚夫吧!”他翻身将她压在底下,躯缝间密密切切地贴合,完全找不到距离。心与心,亦然。

  “记……记得。”她的瞳中忽尔抹上仓乱和惶惑。“他……他还活着吗?若真如此,他为什么不来找我?如果……如果有一天他忽然冒出来,你希望我跟着他走吗?”

  “你想跟着他离开吗?”他反问。

  “不不不。”他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我只想留在你身边,楼大哥,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不后悔?”

  “绝不后悔!”她点头。

  水笙爱他!楼定风恍然察查出来,尽管她未曾说出口,尽管她可能不了解情为何物,然而她的一举一情表达出来的情味,切切实实告知他她心中的爱意。

  她爱上他了,多么意外的意外!

  而他,他该如何看待她的情牵?

  水笙爱他,水笙爱他……他的脑中不断重播这个念头。渐次地,楼定风发觉,其实她爱上他的想法──不讨人厌。



  “好,我让你留下来。”他俯首吮含他的红唇,甜甜的气息在两人周身流转。“不过有个交换条件。我们的关系必做某种程度的改变,你不能继续留在山庄里白吃白喝不做事。”

  “咦?”俏脸登时垮下来。“可是你已经有园丁、司机、厨师、管家,还要我做什么?”

  他可别期望她扫地煮饭,否则难说倒大楣的人是她抑或他。

  “你可以当小莉的副手。”他故意逗弄她。

  “可是……可是我扫地的本事很差,扫不太干净。”惭愧得低下头。

  “要不然帮老程学洗碗煮菜好了。”

  “可是……我上次烤了蛋糕,你说不好吃。”列甭提做出每天傍晚端上桌的精致菜肴。

  “否则你去帮──”

  “有没有任何只要动口不动手的职位。”她的算盘打得挺精的。

  “有。”他考虑半天才提出符合她需求的工作。“女主人。”

  “好好好,我就当女主人。”

  “你能胜任吗?”怀疑的眼神上上下下搜寻她,“你晓不晓得女主人份内的工作是什么?”

  “呃……”难倒她了。“你──你泄漏一下好不好?”

  “可以。”灼热的唇瓣猛地欺覆下来。

  她重重喘了一口气。什……什么?女主人是这么当法的?冰晶般的暖眸洋溢着为迷惑。楼大哥叫她当“这种”女主人,言下之意是──

  她无暇细想太多。随着顺畅的呼吸逐渐窒息,身外长物一一地剥除。

  纤埤香凝,无助地攀际着他的躯干。

  窗外,风雨萧萧飘摇;而窗内,炽情激烈亦缠绵。

  波荡,冷月无声──

  第八章

  枫落、梅花起,梅残、李杏白,时节在不知不觉间转换,无论流光如何过去,朗朗乾坤总让花色点缀得毫不寂寞。

  泛晴波,浅照金碧。露洗华桐,烟霏丝柳,绿荫摇戈,荡春一色。

  另一个杨花三月的流金岛春季。

  “骑马真的很简单!”姜文瑜鼓起三寸不烂之舌游说她。“前几天楼定风也教过你,只要把脚尖踩进马蹬,轻轻一跳就上去啦!比吃饭还简单。相信我嘛!”

  “不要,我不敢……啊──”一个湿冷冷的马鼻子突然凑过来顶了顶水笙的脖子,她惊跳起来,一个箭步冲出好几分尺远。“安史我,那匹马想咬我。”哧得泪眼汪汪。

  “它只是想跟你玩。”姜文瑜努力逼住冒泡的笑声。原来水笙尽管看起来文文弱弱、秀秀气气的,百米短跑的速度也能叫人望尘莫及。“‘飞毛腿’鬼灵精得很,楼定风花了大把银子买它下来,就是要让你骑的嘛!你死也不肯上马,当然会严重侮辱到它的‘马格’。”

  “不……不要,我不要一个人骑它。等楼大哥有空的时候再找他陪我上马练习好了。”

  说到这里,她就忍不住怨恨起那则可恶的电视广告。

  话说流金岛进入风和日暖的盛春,往常时候岛上最流行的高级休闲活动就是骑马,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几个大型马场和马厩进驻了各家各门的千里名驹,从早到晚挤满了跑马的人潮,真是骢比人娇,盛况空前。

  上个晚期,楼定风无意间看见电视广告“赤兔行──优良马种世界巡回展”即将光降流金岛,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到,她成天到晚闷在家里带坏佣人──或被佣人带坏──也不是办法,应该培养一个可以恰情养性的正当娱乐才是。于是,让她学学骑马就成为一个最佳的选择。反正“流金驭马场”里保留了楼定风私人的专用跑道,平时练习起来满方便的。

  天知道马儿有什么好骑的!现在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飞机天上飞,汽车在街上跑,人们还学骑马做什么?教她开车毋宁更实际一点。

  结果,他亲自替她挑选一匹据说“温驯、平和、可爱、年轻”的小母马。但是在水笙看来,任何高出她一颗头的四足动物绝对和“温驯平和可爱”的评语八竿子打不着边。

  “啊──走开,不要咬──啊!”她拼命闪躲它热情的亲吻,两颗水汪汪的泪珠随时可能滚落脸颊。“它为什么一直追着我咬……啊!走开!”

  “‘飞毛腿’很喜欢你耶!人家想尽办法向你示好,你还不领情。赶快拿块方糖喂它吃培养一下友谊吧!”

  “不!”小小一块方糖放在它嘴巴附近,如果它的眼力有问题瞄不准,反而吞掉她的手指怎么办?

  “拉倒。好啦!别再推拖了,快点上马,今天好歹要教你学会骑马小跑步。”然而朽木不可雕也,姜文瑜也没把握教得了她会。“或许晚上带你回去邀功之后,楼大先生对我的脸色会好看一点。”

  “胡说八道,他哪有摆过脸色给你看。”她拒绝听见任何诬蔑楼定风的言论。

  “还说没有!”姜文瑜咕哝。“每回我上门约你出来,他就紧绷着一张脸,活像我又打算拐你去哪个高危险地带似的,连母鸡顾小鸡也及不上他顾你的严谨。不管,反正你上马就对了,也好叫他明白我的存在对你而言还是有贡献的。”

  显然眼前的情势是“人在马上,不得不骑”。虽然小瑜逼她学马的理由满牵强的,不过为了维持她们远程的友好关系,改善情人和好友之间的歧见,她决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当然,如果顺便学会了些许皮毛小技,回去献献宝也不错。

  “好,我上去就是了,你要抓稳它哦!”上马的过程还算简单。“飞毛腿”买回来的那天楼定风就教会她了,但是她从没一个人骑在马背上过。

  左脚踩在马蹬上轻轻一撑,玲珑盈巧的身子带起半个圆弧型,转眼间安坐在灵骢的背脊上,飘逸的姿态恍若枝柳迎风般,煞是好看,连姜文瑜这位马场女英杰也不得不承认,水笙的样子摆出来比她更唬人。

  “不错不错,架势还算可以看,继续保持下去,有没有看到那道栏杆?”姜文瑜指向跑道右侧的护栏。

  “有。你要我骑这么远?”她光坐在马背上看地面,两眼已经开始发晕了。

  “顶多一百公尺而已,你大惊小怪什么?”姜文瑜决定不轻易让她逃脱。“记住,脚踝轻轻夹马腹一下,飞毛腿就会自动走出去。别紧张,两腿也别合得太紧,否则它感染到你的情绪就会跟着惊慌起来,变得不容易驾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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