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诗雨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爱一旦消失,不管解释得再多,最后总归是一句「不爱了」。她从肩背包里取出薄荷糖,沁凉的甜味自口腔窜出时,她想起了林靖风,那个善用相机说故事的男人。
她好想为他写一个故事。
专属于他,只为了他。
「你说喜欢我也只是随便唬烂而已!」小廷发出崩溃的吼声。
「我从不唬烂。」她叹了一口气,「我说喜欢你的时候,是真的很喜欢你。」
「前两个礼拜你还那么说。」
「前两个礼拜我是这样想的。」
「我甚至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
「小廷,很抱歉,但情人之所以分开常常不是对方做错什么。」她耐着性子解释:「但感觉会变,谁都很难预料。」
「那我算什么?钟点情人?」
「不要这样好不好?故事都有结束的一天。」她说,「但我不是说过吗?我们共有的记忆是不会变的,这半年来的种种,是谁也改写不了的。」
「你不打算再给我任何机会了?」
「让故事有好的结束好不好?我不希望冗赘的尾声破坏了过程的美好。」
小廷摇摇头,还在绝望边缘挣扎:「今天若是我说要分手,你难道不会觉得痛苦?你——」
「我会笑着祝福你。」她打断了他,一脸了然于心的样子,「因为我知道爱情本来就是这样的,和潮起潮退的道理一样。」
黎诗雨纯真而坦白的眼神,在他眼里成了最冷酷的照妖镜,反映一场爱情的不堪一击,他无话可说,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离去之前,他留下一句:「黎诗雨,你真的很自私。」
自私?
是吧,这句话是正义的,并不冤枉,她全盘接受,但并不在乎。
她不想说谎,因为林靖风的出现,小廷在她心里已不再有存在的必要。即便她对林靖风一无所知,仅能以短暂的谈话或他留下的相片回想他,也阻止不了她。
甚或,她心里再清楚不过,总有一天对他的感觉也会像对小廷那样,缩小成一个无言的句点,但那又如何?
爱情重要的从来不是句点。
林靖风在街上游荡,他有一整夜的时间必须打发。
忽然之间,他记起黎诗雨的作家身分,于是随意走进一家占地广大的连锁书店。
站在摆满小说的书架前,他仍感到茫然。
他不知道黎诗雨的笔名,也不知道她写过什么故事。
他们之间的距离还是那样遥远。
翻了几本书以后,他发现人潮不寻常的流动,出于好奇,也因为他有着大把时间等着挥霍,便跟着人群往前。
「这本书我有仔细看过,每个人物的阴暗面都让人不寒而栗,而且,他们都还只是十六、七岁的高中生……」人群围绕的中心,男主持人拿着麦克风,热切介绍着:「接下来就把时间交给作家宇施黎,请她谈谈这个故事是在什么样的机缘之下创作出来的。」
宇施黎?
台前悬挂的布条确实写着「人气作家宇施黎《沉默的杀机》签书会」几个大字。
同时,坐在主持人身边的女孩抬起头,林靖风清楚看见了她的面容。
「阿黎!」他发出一声惊呼。
蓦地,他懂了她的笔名。「宇施黎」不就是「黎诗雨」倒过来念吗?
这女孩,实在太有意思了。他猜想过数百个她可能使用的笔名,没想到答案竟是这般的——简单。
「我写作从来没有做过规划,原本以为这次会写出一个关于爱与勇气的校园爱恋……」
这个时候,观众发出笑声,很显然的,那本《沉默的杀机》光听书名就知道是截然不同的故事。
「别笑。」黎诗雨也憋着笑,「当时我是真的那么想的。只是到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女主角开始疯狂报复,成为学校里的女王,甚至要了班导的命,变成惊悚故事。」
「看了这个故事以后,大家会不会开始怀疑同学、老师,觉得彼此都各怀鬼胎、工于心计?」
「或许吧,但乐观的人看了,可能会庆幸身边没有那样的人,而更懂得珍惜?」黎诗雨淡淡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所以这一点都没有关系,不过我很喜欢大家到我的粉丝页,和我分享读后感想和意见。」
「上次你写的《以爱之名》,是一个女人和一个女孩在异性恋爱中挣扎,也对自己的性向拉扯许久,最后终于坦然面对彼此的爱,和这次是截然不同的作品。你的创作风格总是多变,是否能谈谈之后的写作计划呢?」
所以,她写过那样的题材?她懂在异性恋与同性恋之间拉锯的女人吗?又或者,她也有过类似的经验?
疑问交错往事,在他心里纠结了好一会。
「尝试不同的题材,不是为了表现有多能写,而是我真的没有写作计划。况且,很多时候,灵感是种善变的玩艺,写出来的常常是原本我想都没想到的东西,就像这一次。」她坦白。「我写每一个故事的目的都是一样的:只是想写一个我想写的故事。虽然我是中文系的,但很多文学理论上的东西我还是懂得不多,所以分析的工作就交给更专业的人去做吧,我只是个说故事的人。」
「我想是因为你的率性,在写作上才能不受束缚,发现更多可能。」主持人的心声,似乎也是林靖风的心声。「那么,再请问你最后一个问题,这应该是很多男读者都想问的。请问你对感情的想法是什么呢?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择偶条件?」
这个时候,林靖风感觉到黎诗雨的目光似乎往他的方向投射过来,是否看见他了?她随即发出一贯爽朗的笑声,「哈哈!我对感情并没有特别要求,因为我是个很怕麻烦的人,更不喜欢找自己麻烦。但我很信感觉,即便只是一个眼神,对就是对了。」
无论写作或感情观,她都抱持不置可否的态度,看似豁达爽朗,合则来不合则去,那么在她内心深处呢?也像她的外表一样无尘吗?
如果他有机会走进那柔软的方寸,会是什么模样?
签书会接近尾声时,他低头看了看时间,很识相地转身离开。
那个问题的答案,他是不需要的,因为他根本不会走进哪里。他能去的,只有像「FISH」那种……用身体交换一霎温暖的地方。
「阿风。」
踏出书店大门,他往前走了几步,身后传来呼唤。
他回头,发现她正笑盈盈地站在他身后,「阿黎?」
她将食指轻放在双唇上,「嘘,小声点。」
「签书会还没结束?」
「结束是结束了,但还有好多人围着要合照什么的,我溜了!」她对他伸出手,「带我走吧,趁他们还没有追出来之前。」
那一句「带我走吧」暗藏难明的磁力,吸引他握住那只他已经想象无数次的纤手,难以克制地。
他忘了,或逼自己忘了,对这个女孩,不能有太多想法。
很软,很嫩,但是,很痩。在他的手心里,能清楚感觉每一个关节的存在。
感觉很好,就这样握着她的手,去哪里都可以,彼此紧紧相连。时间的流无法停止,是否能再多给他一分钟,一分钟就好?
他带她到「FISH」,要了一个隐密的沙发座。
她点了长岛冰茶,而他按惯例喝威士忌。
酒送上之前,他从随身包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到她面前,「这是我答应要给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