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逸:北子说你要请客?
沈蜜:是啊,我找到新工作了,我怕北子哥会因为上次的事觉得我对他有意见,所以想请他吃个饭。你也来呀,我做鹅肝冻给你吃。
肖逸:我一下班就去,等我。
沈蜜:好的。还外加一个吃货的表情。
她刚想收起手机,杨予曦的电话就打来了,语气有几分不悦,「听说你要在家里做好吃的,竟然没叫我?」
「你消息也太灵通了吧?这个北子哥,真是不放过一丝一毫的泡妞时机。」
「哼,你做菜都不请我!」
「又不是一个圈子的,你凑啥热闹?」沈蜜并不愿意杨予曦和刘北北有过多的接触。
「不请拉倒。」杨予曦当即就把电话挂了。
沈蜜穿着高跟鞋,拎着几个购物袋,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此刻不得不再次停下来,打给杨予曦。「杨予曦!你敢挂我电话!」
「有啥不敢,你咬我啊!」
「小曦,」沈蜜流着汗,苦口婆心地劝说:「今天的事我只是觉得你们不是一个圈子的才没叫上你,你难道就没有和我不是一个圈子的朋友吗?你们一起玩的时候我生气过吗?」
杨予曦沉默了。
沈蜜以为她真生气了,便叹了口气,说:「真拿你这吃货没办法,我沈大厨现在郑重且正式地邀请杨予曦小姐到家里品尝我的厨艺,这样可以吗?」
那头终于有了回应,杨予曦哼了声,说:「那就给你个面子吧!」
晚上六点,肖逸还没到,刘北北和杨予曦早早就来了。刘北北今天开了一辆保时捷,拾掇得还像个人样,杨予曦也穿得像是要参加盛宴似的,两人一直在沈蜜的卧室里下五子棋,不时传出调戏声、娇笑声及哄骗声,沈蜜则像个老妈子一样穿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
肖逸到的时候,她就穿着一件印有小兔子的围裙,拿着锅铲帮他开门。
肖逸穿得挺休闲,简单的白衬衫,淡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布鞋,干净帅气。他除了抱着一箱刘北北要求的啤酒,手里还拎着盐油醋等东西,还有一袋水果。
沈蜜一看这架式就笑了,觉得不给他一句经典问候都对不起他费的力气,「你来就来,还拿什么东西。」
肖逸把东西放好,扶着门框换鞋,「我也不知道你需要什么,就随便在超市买了一些。」
「外面热不热呀?」沈蜜回到厨房炒菜,问道。
肖逸瞄了一眼卧室里的两个人,觉得自己还是进厨房好了,「没那么热了,你有没有菜要洗?我帮你。」他说着把衬衫的袖子挽起来。
肖逸个子太高,以至于他往厨房里一站,本就不大的地方瞬间就变得转不开身了。
「你是客人,哪里能让你洗菜,你去看电视吧。」
「我不看电视。」肖逸说着,拿起一个盆子接了点水,又把生菜和油菜都挑好,放到了水龙头下。
沈蜜握着锅铲,开玩笑地问:「装了一天的鬼吓唬人累不累啊?」
肖逸一脸严肃地捞起生菜,甩了甩水,「不要嘲讽我的工作。」
「劳斯医生,我道歉。」
「我接受你的道歉,下次再犯,解剖你。」
跟学医的开玩笑,真是重口味啊。「话说,你真的解剖过尸体吗?」
「我们上解剖课的时候不叫尸体,叫大体老师。」
「哦。」沈蜜很有自知之明地没有再问。
肖逸见她老老实实地不说话,瞥了她一眼,低头洗菜,自顾自地问:「你知道世界上死得最惨的女人吗?」
「这鱼是清蒸好呢还是红烧好呢?」她装没听见。
「她去世后被丈夫捐给了医学研究做解剖,切成了五千片。」
「还是清蒸吧,清蒸快。」
「网上有每片肉的横切面,我找给你看?」
「肖逸!」沈蜜恶狠狠地瞪着他。
肖逸笑了笑,不再逗她了,继续弓着身子洗菜。
不一会儿,五菜一汤上桌,四个人围在一起,边喝啤酒边吃菜,让这冷清的小房子热闹了一回。
杨予曦会聊天,会交朋友,很快便和肖逸熟络了,听说他要考研究所,便热情地说:「我有朋友花钱买了『相关资料』,你要吗?」
沈蜜以为肖逸不会干这种投机取巧的事,没想到他想了想,问道:「电子版的?」
「是啊,你要我寄给你。」
「那就谢谢了,等等我留信箱给你。」
「没问题!」杨予曦热情地笑了。
刘北北的酒杯伸过来,跟她碰了碰杯,接着转而问沈蜜,「蜜蜜,你到底找了什么工作,这么欢天喜地的?」
沈蜜正式地说:「咳咳,以后我也是高薪一族了!」
肖逸喝了口酒,「在哪儿上班?太平间?」
沈蜜气得推了他一下,「你够了!我胆子小,从小连鬼片都不敢看,半夜上个厕所都像被追杀一样赶紧跑回被窝,你再这样我晚上得睡不着了!」
刘北北坏笑着说:「没事儿,睡不着让肖逸陪你睡!」
肖逸见她焦躁恐惧的样子,莫名地觉得好笑,也不再吓她了。
沈蜜这才继续说下去,「我们楼下的常阿姨人挺好的,她说我们社区里有个美食杂志的退休女主编,下半身瘫痪在家,虽然有佣人照顾,但是这个主编是个口味很刁钻的美食点评家,脾气也不好,她儿子给她请了许多做饭的阿姨她都吃不惯,常阿姨就推荐我过去试试,月薪三万呢!」
杨予曦惊讶地说:「那不错啊,就做三顿饭,比我在银行一个月赚得还多。」
「帮脾气不好的瘫痪患者做饭,你确定你可以?」肖逸挑眉。
沈蜜不置可否地说:「那有什么不可以的。」
肖逸冷笑一声,刘北北则叹了口气,说:「天真的蜜蜜,社会是很复杂很冰冷的。」
沈蜜无所畏惧地撇撇嘴,「再冰冷也没有肖逸冰冷。」
肖逸吃了口鱼,「我暖着呢。」
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只设一个闹钟,时间到就起来的,还有一种就是设了一堆闹钟,不到最后关头不起床的。
很显然,沈蜜是后者。
第一天上班,沈蜜要赶在八点之前做好早餐,可是因为昨晚跟大伙儿喝了点酒睡过头了,闹钟响了好几遍,都七点半了她才像诈尸一样从床上坐起来。
她赶忙梳洗、换衣服,偏偏这时候聂永恒还打电话来,说要来她的新家看一看,沈蜜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又一时想不出委婉的说辞,只能答应请他吃饭,之后就匆匆出门了。
沈蜜老板的老公姓房,所以大家都称她房太太,她见沈蜜慌里慌张地进门,表情冷冰冰的,沈蜜跟她打招呼她理都没理,直接坐着美国进口的高级轮椅去了阳台晒太阳。
沈蜜赶紧走进厨房,佣人一边挑菜一边嘟囔,「沈蜜啊,你怎么迟到了?下次可不能这样,太太要按时吃早餐的,你虽然只做三顿饭,但也是给别人工作,年轻人不要赖床,尤其是女孩子,不然将来嫁人了要怎么讨丈夫欢心?婆家也不会喜欢的。」
这话听得沈蜜很不舒服,她是家里的独生女,更是父亲的掌上明珠,上学的时候老师说两句都会委屈到哭,更别说被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教训。
沈蜜本不想理会,第一天来面试的时候她就发现了,这个姓吴的佣人嘴巴碎,特别喜欢对别人指手画脚。
「吴阿姨,这都什么年代了,女孩子为什么一定要讨丈夫欢心?为什么要看婆婆脸色过日子?我们有手有脚靠自己养活自己,男女都是平等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