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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小姐,慢走。」

  雷竞驰站起身,目送她离开,性格的脸庞露出得意的微笑,历经这番震撼教育,想来这位千金小姐不敢再造次才是,即便未来断了和利旺的合作也无所谓。

  为了保护、呵护心爱的女人,不管得罪谁,他都不在乎,只要初蕾过得开心,一切都值得。

  「凌品俪舍?你真的要把怡品俪舍改名字?」



  在雷竞驰的豪宅里,凌初蕾从绒布沙发上惊跳而起,脸上的表情充满讶异。

  「改名就改名,有什么好奇怪的?反正我决定的事情,就定案了。」上前拥抱心爱的佳人,他宠爱的亲吻她的唇,「呵……你到现在还不了解我的个性吗?我决定的事,谁能改变?怡品俪舍既然是我亲手创立,由我亲手把它送给你当作结婚礼物,很正常。」

  他几乎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着,不管集团各大顾问怎么规劝,执意要把新开发的连锁旅馆名称改掉,花上千万重新宣传的广告费用,出在所不惜,只因为他要给她最好的、最独特的。

  雷竞驰仔细的看着她,眼里满是爱恋,「再说,送给你的礼物,当然要取一个跟你有关的名字,所以叫‘凌品俪舍’,一看就知道是我们凌小姐的旅馆,说得通嘛!」

  「不,我觉得……不太好。」凌初蕾摇头,心中很不安,「这礼物太大了,我不能收。」

  「为什么?你很快就要成为雷少奶奶了,雷家有的,你当然也有份。」揉了揉她细滑的长发,他对她呵护备至,「乖,你别想太多,好不好?外头那些闲杂人等说的废话,你全当放屁就好,知道吗?」



  「唉,我好心虚,虽然大学念观光系,对旅馆业却是一窍不通,平白无故搞得这么大,我……我搞不定的啦!」

  凌初蕾知道他很疼爱自己,但也很清楚自身的斤两,扛不起的责任,她不敢乱担。

  「傻瓜,我们有专业的经营团队。」雷竞驰温柔的抱起她,「你好天真,我怎么叫能让你亲力亲为?管旅馆,尤其是连锁旅馆,跟制作可丽饼完全不一样,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就是知道难,我才说不要。」她嘟起嘴巴,大声抗议,「万一以后没弄好,连推都没得推,上面就冠上我的姓,到时会被人家笑死。」

  「呿!谁敢笑你?我的老婆可是无价之宝,哪个人敢说三道四,八成是活得不耐烦了。」他执起她的小手,放在唇边吻着,「放心,没那么严重,把它送给你,是代表我对你的心意,让大家都知道,我雷竞驰的老婆是凌初蕾小姐,看到‘凌品’两个字,表示雷竞驰是属于‘凌’小姐的,明明白白的刻在石头上、刻在匾额上,永永远远改变不了。」

  「嗯,刻上去,很难改了。」双眼变得迷蒙,他的真心让她好感动,忍不住哽咽,「你真的下定决心,这辈子我们一起走下去。」

  「对,就是这个意思。」他深情款款的凝视她,伸手拂去她眼角的泪水,「很好,你终于懂我了。」

  「你……你真是……」望着他专注的眼眸,泪水流个不停,她说不出话。

  「我真是太爱你了。」俯首吻去她的泪水,雷竞驰帮她接下去,「蕾蕾,嫁给我吧!我们马上筹备婚礼,从现在开始,每分每秒都不要分开。」

  「嫁?你想结婚?那光是‘凌品’当礼物还不够。」

  「不够?没关系,你想要什么?不管是钻石、钻表、柏金包……只要是你想得到的,我立刻准备好。」

  「少俗气了,我不是说那些。」凌初蕾破涕为笑,故意逗他,娇嗔的说:「我家欠钱,你知道的,欠很多,好大一个洞,你要负责补吗?」

  「补啊!谁怕谁?!」雷竞驰没在怕,说得豪气干云,「我娶你,就是连你的家庭也一起包容,你的父母也是我的父母。放心好了,我会把爸爸妈妈安排得很妥贴,以后再也不必颠沛流离,四处流浪了。」

  「真的?」很不争气,眼泪再度涌了上来,她除了感动,还有更多感激,「我……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谢你,谢谢你……竞驰,谢谢……」

  「说什么谢?又傻啦?我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本分而已。」他将她拥入怀里,轻声安抚,「好了,不要哭了,你一直哭,好像我欺负你,乖,别哭了。」

  依偎着他,凌初蕾知道自己流下的是开心和感动的泪水,过去乖舛的命运把她折磨得好惨,如今上天垂怜,让她遇上真心疼爱、保护自己的男人,他将是一辈子的依靠,是她一生安心停泊的港湾。

  「好了,你开了条件,我也接受了,蕾蕾,你到底要不要嫁给我?」他温柔的抬起她的下巴,笑着糗她,「别光顾着哭,倒是给我一个答案啊!」

  凌初蕾吸了吸鼻子,又哭又笑,「好,我愿意。」

  「太好了!蕾蕾,你放心,往后的日子,我会一直这么抱着你、拥着你,一辈子都不会放手了。」

  雷竞驰含情脉脉的凝望着怀中的女子,她是他一生的唯一,也是他的最爱,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他要她永远不再伤心流泪,永远开心,永远幸福。

  【全书完】

  注:相关书籍推荐:

  1、钱债情偿之一《亲爱的,外卖女郎》;

  2、钱债情偿之二《挚爱的,钉子女王》。

  后记 齐葳

  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互有好感很久了,却一直处在暧昧状态,日子一天天过去,女人实在沉不住气了,跑来找我。

  「该如何告白比较好?」

  「一定要告白吗?」我反问,「两性作家有说,爱在暧昧不明最美丽。」

  「唉,那是说给青春年华的人听的,我们年纪不小,再暧昧下去,不是最美丽,是准备更年期啦!」

  我耸耸肩,不置可否。

  爱情这玩意儿最麻烦的地方就在,即便互有好感,也未必能成交,不像学生考试,只要努力的拼,就一定有相当的成绩。

  要我说的话,爱情是得之我幸,不得我命,都看天意啦!

  但是,处在暧昧中的女人的确很难看透。

  明知男人对自己是有意思的,什么能制造的机会都制造了,还迟迟等不到对方一句坦诚的表态,这么不冷不热的,不知道要混到哪一天。

  于是,女人的好姐姐献计了,把他扑倒吧!

  「啥?扑倒?行吗?」

  咳咳,我在小说里是写过无数回男人把女人扑倒,或女人偶尔把男人扑倒,但是现实里该如何操作,可是半点概念也没有,问我这种会写不练的人没用。

  换好姐妹来指导,她侃侃而谈,当初就是把心仪许久的男人「设计」扑倒,才有今日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

  「男人啊,不会平白无故的从天上掉下来,想要的话,得自己积极主动一点。」好姐妹自信得意的说;「要不是那天我趁着酒意,提起胆子,顺便把心一横,寻到机会便把老公硬生生扑倒……呵呵,一扑成擒。」

  好姐妹一再以亲身经验,给大家晓以大义。

  「时代不一样了,只会搞嗳昧、傻傻的等人追,好东西早就被别人抢光光。」

  成功的案例听起来总是激励人心,我听了却觉得心惊惊。

  搞暧昧比真实恋爱节省成本,说不定人家只是要那个气氛而已,万一傻傻的扑过去……哇呜,很吓人哪!

  好一点或当一场误会,过去就算了,遇到没品的人,不知道下场会有多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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